跨境税改新政部分条款暂缓执行
2016-05-25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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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局长李忠榜5月23日确认,跨境电商新政近日进行了微调,尤其是检验检疫要按照一般贸易出具通关单放行的规则做出了调整,暂缓执行,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
在5月23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经济每月谈”上,记者从李忠榜处获得了上述的确认。此前也有多个消息渠道显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海关和商检都接到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
根据这个“内部通知”,从新政开始实施后的一年之内,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天津、福州、平潭等在内的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将会按照新税制来征税,但商品“一线”进区时可以暂不提供核验通关单。
李忠榜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新政出台的一个月来一直伴随着争议。“这几天大家看到的媒体报道,新政也做了一些调整,尤其是检验检疫按照一般贸易出具通关单放行的规则做了调整,暂缓执行,设置了延迟一年的过渡期。
李忠榜称,跨境电子商务新政针对的主要是进口的保税模式,更多针对的是一些前置的商品。根据中国进口商品的结构,受到冲击最大的是有前置审批的老三样,食品、化妆品、保健品。
他认为,政府在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治理这样一个市场的时候,应注意跟市场主体建立一种新型的合作互动的关系。
他表示,大家感觉这次新政出台比较突然,政策的出台缺少预见性。发展趋势是对的,初衷也是对的,这时采取这个政策的阶段、发力的时间点就尤其重要,这是一个合理性的问题。
“如果一件政策出台让市场各方感到突兀,我们作为监管者要去检讨,这样的政策是不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也就是科学性,是不是体现了我们政府出台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不是有有效性,是不是符合这样的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