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缩小职称岗位工资差距而是要取消绩效工资等的发放与职称挂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自设立以来就一直成为了老师们关注和热议的话题,老师们对这个话题的热议也有着阶段性的转移,换句话说就是从一个问题的热议转向另一个问题的关注,不过,中小学教师职称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不少问题,老师们所热议的话题的转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中小学教师职称不应该与工资挂钩,这是老师们时常呼吁的,在老师们看来,职称级别的高低应该只能反映身份地位和能力水平的高低,也就是说只能当成是一种荣誉。这样的呼吁实际上是没有作用的,因为职称制度实施之初就已经将通过职称岗位工资提高教师待遇明确为实施职称制度的初衷之一。
二是缩小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工资差距,这也是老师们呼吁的重点。今天看到有位老师发布的相关信息,说相比于高级职称,数量更多的中级职称教师呼吁缩小高级和中级职称岗位工资收入差距,说国家也认识到这个差距过大并让地方采取措施缩小这个差距,实际上,国家层面并没有这样的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工资实行的是档次工资,档次越高,岗位工资标准也就越高,但其实每个档次之间的岗位工资标准差距不大,差距大的是越档晋升,比如由中级最低档10档越过9档和最高档8档直接晋升为副高最低档7档所带来的岗位工资差距就比由中级最高档8档晋升为副高最低档7档大多了。
职称制度以及由此关联产生的职称岗位工资标准所导致的不同的职称级别或档次有不同的工资标准是职称制度实施的应有之义,每晋升一个档次,岗位工资就提高一个标准,每提高一个标准,岗位工资也就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差距,这也体现了职称制度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和工资待遇的两大初衷和目的。
实际上,不是要缩小职称岗位工资差距而是要取消绩效工资等的发放与职称挂钩,职称原本就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已经用岗位工资体现了教师的能力水平和工资待遇,但现实中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奖励性津补贴包括取暖费、物业补贴、生活补贴、绩效奖金等等都直接跟职称级别挂钩发放,这是很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