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伍尔福克《教育心理学》笔记8
2018-11-20 本文已影响0人
李跃鹏
教师对学生应如何有效使用惩罚
惩罚只能告诉学生不该做什么,而不能教学生应该做什么(Kazdin, 2008)。
伍尔福克认为: 任何时候如果教师想使用惩罚,都要考虑以下两点: 首先,运用惩罚,以抑制不想要的行为;其次,明确学生应做的替代行为,并对那些想要的行为进行强化。这样,问题行为得到抑制,而且积极行为也得到了强化。
那么,教师应该如何对学生有效使用惩罚呢?
伍尔福克在其《教育心理学》第7章第四节“应用行为分析”中对教师如何使用惩罚策略以获得积极行为提供了一些很好的建议:
1. 教师应当设法创设可以运用负强化而非惩罚的情境;
2. 如果教师要使用了惩罚,那么要适度、短暂——并且最好与良性的行为进行匹配;
3. 教师对学生使用惩罚要前后一致;
4.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行为,而不是学生的个人品质;
5. 教师应不断调整对学生违规的惩罚。
伍尔福克最后特别强调: 惩罚及其本身不能导致学生任何积极的行为。粗暴的惩罚往往向学生传达的是“暴力可能奏效”,而且可能会鼓励学生的报复。此外,只有当惩罚者(如教师)在教室里的时候,惩罚的效果才是最好的——当教师在教室时,学生会学着表现好一些;然而,当教师离开或有代课老师时,这一系统就会坍塌崩溃。因为惩罚倾向于让学生关注行动对自身造成的结果,而不会让学生思考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因此惩罚并没有教导学生对他人产生同情与共情。最后,惩罚还会妨碍教师和学生建立亲近的关系。所以,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更应注重对学生积极行为的支持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