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意思的谈话
今天的地铁依然很挤。自从三年前来到这个城市工作后,除了周末,每天我都要花两小时在地铁或公交上度过。通勤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大灾难,每天我都要和时间以及其他乘客赛跑,才能保证自己早上不迟到,晚上早点回家。我常常怀疑这种生活是否就是我追求的自由,或者说是我追求自由的代价,直到我在地铁上遇到我现在的男友,我才知道,所有的等待与不安都是值得的。
在感情上我是一个随意而安的人,但越是这种豁达的态度,越是给人一种疏离,高冷的感觉。直到二十五岁之前,我都没有交往过一个男朋友。越过二十五岁的门槛,我的亲戚朋友都开始突然紧张起来。在他们既往的记忆里,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乖乖女,学习和生活上从来不让别人操心。可是到了适婚年龄,我的终身大事却一点影也没有。说实话我也担忧了一阵,不过不是担心大龄未婚,而是对我一直信仰的心灵伴侣观念有了动摇。我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而且都相当幸福,而我这个相信爱情的唯一性和纯粹性的人,却迟迟等不到一个爱人。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的灵魂伴侣可能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而我所追求的幸福,注定是无望的等待。
在漫长的通勤时间里,为了打发无聊时光,我会选择观察周围人的表情。很多时候我看到的都是冷漠脸。上班路上一脸困倦,没有座位的乘客靠着柱子也能打瞌睡。下班之后两眼无神,或者焦急地等待前方到站。也会看到一些漂亮的年轻人,戴着耳机目光散漫,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完全不为所动。很难想象在这个逼仄的空间里会什么罗曼蒂克的事情产生。然而我和男朋友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在地铁上。那天我下班后约了一个朋友吃饭,特地穿了一条长裙和高跟鞋。匆匆忙忙地赶上地铁差点被门挤到。一不小心没站稳直接摔倒了。幸好地铁上都是人挤人,我没有摔在地上,而是往后倒在一个肉垫上,还隐约踩了肉垫一脚。我赶忙站稳向他道歉,却发现对方也是一个面貌清秀的男孩子。不能说那时我就喜欢上了他,不过看到他的长相我就知道他是不会跟我计较的。他朝我微微一笑,表示并不介意。那次意外事件并没有给彼此留下深刻印象。可是也许真的是缘分将至,第二天我在去公司的电梯上又看见了他。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很惊讶,也略显尴尬,不知该不该和他打招呼。反而是他看到我,很热情跟我打了声招呼。后来才知道,他的公司就在我们公司楼下。这样说来,我们应该无意识地见过很多次。但直到那次地铁事件对他初具印象,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常常同乘一辆电梯。多么奇妙的经历。我们明明经常见面,却要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才能真正的认识对方,记住对方。
今天是我们相识一百天纪念日,我没有提示他,默默买了礼物,准备给他一个惊喜。这几天他都在外地出差,不过他保证今天晚上一定会回到家。我们俩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虽然从没提起,但是每到重要的日子我们总会悄悄地为对方准备礼物。无论是彼此的生日还是节假日,我们总会收到对方的礼物。每一天在一起的日子,都好像是值得庆祝的节日。也许正是这种默契,我们从来不必为买礼物而大伤脑筋。我没有送过他特别贵重的礼物,他也不不必苦思冥想抓破脑袋花好几天的时间去想该送我什么。礼物都是在无意间买的,是真正生活的纪念品,等到那个重要的一天的时候再送给对方。我喜欢逛商场,也喜欢逛小店,每次我看到什么很有意思的小玩意时,总是想买一个送给他,分享我那时的快乐。而他呢,虽不像我那样喜欢购物,但他喜欢逛书店,喜欢关注电子产品。所以我总是收到他买的书和小音箱之类的东西。
我回到家的时候他还没到家。正好我可以利用这段等他的时间给他准备精美的晚餐。我不擅长做饭,离家自己生活以后都没做过几顿饭。但是和他在一起后,我变得喜欢烹饪。每次回到家总喜欢在厨房鼓捣,即使做的饭菜不够精致可口,但是他都很配合演出,一直夸我有进步。其实他才是真正的大厨,第一次约会他就邀请我去他家吃饭,而我竟然就去了。他和我是老乡,所以吃他做的菜有浓浓的家乡的味道。没准我就是因为这种家的味道而喜欢上他的。虽然和一个大厨生活在一块,但我丝毫不怯场。他加班回家晚,我总是会烧好饭等他回来一起吃。
今天他出差回来,所以比平时早到家。一到家他就被我营造的气氛震住了。
“今天是什么日子,亲爱的,你准备了这么丰盛的晚餐。”
“你猜?”我帮他放好公文包,盛好饭让他坐下。
他脑子转了好久还是一脸茫然。
这也难怪,男生本就不像女生喜欢记那么多纪念日。可是那么多节假日生日他都记得,为什么独独不记得我们的相识一百天纪念日。
“今天是我们认识一百天的纪念日啊,你忘了!”
“一百天,我们才认识一百天嘛,我感觉我们认识好几年了。”
“哼!你耍贫嘴我也不原谅你。什么认识好几年了,你明明就是忘了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虽然我嘴上说着不原谅他,不过心里早就原谅了。一百天纪念日也算不得什么大日子。他再细心也会有大意的时候。
“我这么说并不是故意哄你。我知道你说的第一次认识我是指我们在地铁上相遇的那一次。可是亲爱的,早在那之前,我就和你见过很多次了。”
“是吗?你是指你经常会在公司的电梯里见到我。还是你已经默默关注我很久了。快招,你是不是早就盯上我了?”
他大笑起来。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白白的牙齿露出来,又阳光又帅气。
“我并没有早就盯上你。事实上那次在地铁上你踩我之前,我并没有过多地关注你。于我而言,你只是这个城市里众多上班族中的一员。”
“这话我就不爱听了。那你说,你第一次见到我是什么时候。不要说什么几年前,我今年才入职这家公司。”
“第一次见你,大概三年前吧,那时还是夏天。你穿着T恤上衣和牛仔裙,背着一个双肩包。”
“你逗我呢,三年前你怎么可能见过我。那时候我刚来深圳不久,也不在南山区工作。那时候我在关外呢。”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也是在地铁上,那辆地铁是开往机场东方向。”
“又开始编,你肯定是看我以前的相册了,知道我之前穿过牛仔短裙和T恤。又编一个地铁相遇的鬼话。”
“你先听我讲。那时候你还留着直发,戴着眼镜。我就坐你旁边。你好像一直盯着对面看,对面是两个装修师傅。我还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小姑娘老盯着两个中年大叔。后来你还拿起手机去拍他们。”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有一次我在地铁上看到两个油漆工的工作服上沾了点油漆。那个油漆的配色特别好看,我就忍不住拍下来。可是,那好像是两三年前的事情了,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没跟你讲过啊。”
“我不是说了嘛,我当时就坐你旁边。”
“没想到啊,你那时候就盯上我了,发现我身上有艺术家的潜质是不是,对我迷恋至今。可是三年过去了,你怎么最近才表白。”
“我说了,在地铁上你踩我一脚之前,我并没有过多地关注你。”
“还说没有。那你怎么可能知道地铁上我偷拍别人的事情。你要不是那时候就开始关注我,你早就应该把我忘记了。”
“这正是我想对你说的事。亲爱的,其实一直以来——”
“你都在默默关注我,只是不敢对我表白。我明白,你是第一个敢对我表白的。”
“哈哈哈,真正认识你的确是在你踩我一脚之后。那天你打扮得那么美,踩了我一脚后显得那么紧张。那时候我觉得你好可爱,很想认识你。没想到你先要我的联系方式。”
“我那是为了向你道歉,补偿你。”
“言归正传。我问你一个问题,你相不相信有人可以记住所有的事情。比如,只要他见过一个人,第二次再见的时候他就能想起来他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除非这个长得很特别。否则一般人,只要不认识,见个百八十次我都不会记得。我告诉你一件事,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写作业,有人跟我说我爸来了。我抬头往窗户那看去,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只觉得很陌生。又埋头写作业。后来我爸走到我座位旁边我才认出来真是我爸。一瞬间我真的连我亲爸都不认识。”
“你这是重度脸盲症患者。那你相不相信,有人可以过目不忘。”
“我知道有些人,跟我相反的,认识了一个人,下次见面就一定能认出来。可是像你说的,三年前,你见过完全陌生,毫无特点的我,三年后还能认出来。我就有点不信了。”
“不是三年,事实上那次见你后的几个月,我又见过你,好像是在去盐田的路上,你骑自行车飞驰而过。还有一次是在中华民俗文化村,你和几个好友在一起拍照。”
“还说你不是在默默关注我,你记我记得多清啊。不是暗恋我,你怎么能在茫茫人海中看到我。”
“我并没有在茫茫人海中去捕捉你的信息。可是对于每个人的脸,我只要看过一次,下次再看到的时候我就能认出来。我并没有刻意地去记住他们,可是每次看到一张重复的脸,我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以为是似曾相识,可是我的记忆可以详细地告诉我我在哪里见过他。”
“你是说你有特异功能,对人脸过目不忘。还是你觉得你有人脸识别功能,比你开发的APP还厉害。”
“我觉得这不是种特异功能,就像你是个重度脸盲症患者一样,我是个重度脸熟症患者。这个城市百分之八十的人,对我来说都脸熟。所以那些在大街上,地铁里看到的人,你虽然会觉得很陌生,我却知道他们一直生活在我们的周围。对我来说,他们的出现只是切换了时间和场景。”
“听上去很厉害,如果见一面的人你都能记住的话,会让人觉得你很用心。我每次都因为脸盲症没有认出别人来,被我妈骂。家里的亲戚太多,每年也就过年的时候见一次。年年见到我都觉得他们像陌生人。如果是重要的人或熟人,见到他们一眼就能记住,我觉得情有可原。可是匆匆插肩而过的陌生人你都记得住的话,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我不就记得你吗?”他深情的望着我,眼睛里是一池春水。
“ 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因为忘记了我们一百天纪念日,故意编这个慌话来骗我。”我用狡黠的眼神看着他。
“哈哈哈哈,那你是愿意相信我在骗你呢还是相信我真的过目不忘。”
可我宁愿相信我是他的灵魂伴侣,在他见到我的第一眼就认出了我。从此以后他就一直追随我的影子,直到有一天,我也认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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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过目不忘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我转过头问他。这时我们已经吃完晚饭,躺在床上看《爱在午夜降临时》。看电影是我们每日的亲密时光。
他沉思了一会,说道:“我很难向你描述这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直到我意识到别人并不会同我一样记得所有的事情,我才知道过目不忘是我的一种天赋。在此之前,我并没有为此困扰。但是能够忘记一些事,对我而言,确实是莫大的幸福。
我记得小时候发生的一切事情,快乐的,悲伤的,通通都记得。我记得我因为没有钱买作业本,去找爸妈要钱,他们不理我,第二天我没有带作业本去学校被老师罚站。种种这些细微的小事情,我都记得。有时候我很羡慕你们,你们的记忆都带有选择甚至美化功能,你们说起自己的童年总是带着美好的回忆。可是我总能想起那些遗憾甚至痛苦的经历,记得每一次的失望和误解。我小时候的悲伤和长大之后的悲伤叠加在一起,让我无法释怀。有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够忘记一些事情,即使连同美好的事情一起忘记。”
望着他悲伤的脸,我突然明白了他的忧伤,但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紧紧地抱着他。他转过头来朝我微微一笑。
“当然过目不忘也不全然是缺点。我对我感兴趣的东西总是记得很牢,所以总是很容易通过考试。如果我再努力点,没准会被认为是天才。”
“我才不要你成为什么天才,我就喜欢你现在这样,你现在只属于我。”
“以后我也属于你。”
“只要你不要告诉别人你的秘密。不过我还是有疑问,假如你真的记得一切的事情,那么过去发生的事情和现在发生的事情对你而言岂不是一样的。比如你对前女友的爱,你都记得,你会不会爱她像爱我一样多。”
“小傻瓜,爱怎么能一样呢。爱情是独一无二的东西,给了你,就不能再给其他任何人。她对于我来说已经是过去时,即使对她的感觉我还记得清清楚楚,但是此刻的我,是全身心地爱你,以后的我也会一直这么爱你。”
“但是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在你的脑海里,你会不会混乱呢。”
“我觉得我对时间的感觉可能会和你不一样。我不会有久远的记忆,因为所有的记忆都是在同样的位置。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昨天和今天并没有什么两样。见到的人,看到的风景,都是一样的,没有一点新意。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对这个世界厌倦了,我觉得我的生活不会再有什么改变。
从那以后我就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在意这些挥之不去的记忆。即使我每天见到同样一批人,我都会努力把想象成第一次看到他们。即使不能假装成功,我也会努力在每个人身上寻找新意。后来我发现,世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人都在改变的。昨天我见到的他并不是我今天见到的他。三年前见到的你,也不是此刻的你。此刻你是我的女朋友。”
“如果我像你一样对每个人都过目不忘,我也会抓狂的。我喜欢结交新的朋友,每次认识一个有意思的人,都会觉得生活充满了乐趣。但倘若像你一样,在认识一个人之前,就已经见过他很多次了,一定不会觉得认识这个人很有趣。”
“之前确实是这样,由于见过这个城市大部分的人,所以每次朋友或同事给我介绍一个新的朋友,我都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我们早已是朋友。但是后来我发现,即使你在很多场合都见过这个人,你并不一定了解他。人是一种善于伪装的动物,每个人在不同场合所表现出来的自我是不一样的。你只有真正与他接触,交谈,才能真正了解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后来我把这种重度脸熟症转化成我的个人优势。既然每个人对我来说都这么熟悉,我也就无所畏惧。我把他们当做单方面的朋友。如果这个人今天是高兴的,我会想他是因为什么而高兴,如果过几天看到他是悲伤的,我也会纳闷他为什么那么悲伤。虽然我不参与他们的生活,但是他们的存在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
“这样说来你是一个偷窥者,无端端窃取别人的隐私。”
“我更愿意把我称作他们的朋友。有一次我在街头看到一个有老年痴呆症的老头迷路了,正好我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小区看到过他几次,我还把他送回家了。”
“那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你老实回答我。既然你见过我那么多次,那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我知道你一直相信一见钟情,但我必须说实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并没有认定你。也可能是那时候我有女朋友,所以不会轻易对别的女生动心。真正对你有感觉是在地铁相遇那一次。你打扮得很美,很淑女,但是你的行为却那么的莽撞,明明地铁都要关门了,你还冲上来,关键是那时候你还穿着高跟鞋。那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个又美丽又可爱的女孩子,充满了活力。对我而言,承载了太多的记忆让我觉得我已经提前衰老,但是你的活力和对生活的热情让我觉得生活还是充满了期待的。”
“你说得对,生活中并不存在什么一见钟情。在认识你之前,我们早就见过很多面了,即使不是三年前。我们天天乘一座电梯上下班,总有遇到的时候。
但是我相信,此时我们相遇才是上天的安排。无论是过早还是过晚,我们都不可能如此相爱。无论我是不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只要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是幸福的,那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