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只是因为尊重生命?
2021-09-01 本文已影响0人
进铭
一直有这么一个论调,乍一看劝人善良挺好一句口号。仔细琢磨一下这句话就不是那个味了,这好像是车施舍给行人的一条路。于是有些极端车就认为,既然是施舍当然也可以不施舍(就好像现在很多人不施舍乞丐一样)。这些人就开始宣传“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被车撞负全责”“闯红绿灯被撞死活该”等等言论,如果按照这句口号的逻辑来说这些言论居然合理了(细思极恐)。
言论的行为是合理的但是法律的判罚是相反的,这个就不符合通常的法律认知(法律的立法基本原则是一般人都能准确认知对错的事法律的规定也一致)。
思考很久才明白是这句口号有问题,如果把这句口号改为:车辆礼让行人是因为行人和车辆公平使用道路的权利而决定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礼让行人就不是车的权利(权利可以履行或不履行)而是车的义务(义务是必须履行的),那么法律规定不礼让行人会被处罚就是正确的。
PS:为什么“车辆礼让行人是因为行人和车辆公平使用道路的权利而决定的”这个就不论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