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60s

2019-03-05  本文已影响0人  nana18

1. 最近我听吴伯凡老师的《认知方法论》课程,其中有一个洞察,很有意思。吴老师说,人虽然生而自由,但是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契约当中。

2. 比如说,同学聚会,为什么有人混得不好,就不愿意去参加?说白了,当年毕业的时候,虽然没有签什么白纸黑字的契约,但是,大家是有一个潜在约定的:我们是同学,所以将来我们都要有一个好的发展。

结果有人混得不好,这就是违约了,所以就不好意思去了呗。

3. 这么说来,我们就知道什么是良性的社会关系了。所有那种逼着你签下潜在契约的关系,都是好关系。

比如结婚,比如生孩子,比如和一帮专业人士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契约关系都会逼我们变得更好。

4. 相反,如果你认识的人对你都没有什么制约作用,换句话说,你根本不在乎对他们违约,那这种关系,就是不值得结交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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