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L先生,从此山水不相逢
给L先生,从此山水不相逢
养在我桌上的那株风信子,终究还是没能坚持下去,死掉了。大概,也是注定吧。
你知道的,我并不适合养花,我养的花总是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被我养死。我甚至不认识木槿和风信子。
也许阴差阳错吧,那株风信子,其实最开始是我以木槿花的名义买回来的。
在你我断了一切联系后的第247天,我在路边买下了我认为代表“矢志不渝”的木槿花。但是后来,发现它其实是风信子,是代表“永恒的怀念”。很可笑吧?最终,在现在没有你任何消息的313天后,那株风信子也死掉了。大概,是连怀念都不必了吧。
其实,我也曾在无数个瞬间想象过,在我看不到的地方的你,过得怎么样。我呀,既希望你过得好,又害怕你过得太好。
我有很多时候,其实连自己也不清楚,究竟是我太喜欢你,还是太喜欢那个年少时候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勇敢的自己。以至于,这么多年里,我都一直无法彻底放下你。即使,我明白,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的空欢喜。即使我明白,我们之间好像隔着整个银河系。
到现在,我仍然记得你说过的,而我们却没有实现的种种。
你说,要陪我一起去看你看过的那片海,要靠在一起在微凉的沙滩上看日出。
你说,等我休息的时候,要带我一起去你妈妈的便利店帮工,吃你妈妈做的最拿手的糖醋排骨。
你说,我们要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可以养条狗,你陪我通宵刷剧,我陪你彻夜看球。最好,附近不远处有超赞的夜市,我们可以穿着睡衣一起去吃宵夜。
你说,我们要一起开一家店,我做老板,你做老板的男人。你负责养家,我负责养你。
等等等等。
这些我们曾经期待过的未来,却一个都没有实现。也许,你实现了,和别的姑娘。谁知道呢?
其实,过了这么久。我都不大记得请,当初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你。最开始,是你招惹我的啊。可最后,你怎么能这么潇洒的说走就走。好久没有见过你,我现在甚至都对你的模样有些模糊,甚至,都记不清,当初最喜欢的你的笑脸。我开始有些害怕,怕再过几年,我就真的不记得你了。
前段时间,跟好朋友一起吃饭,大家互相聊起年少时候那个爱而不得的人。她说,希望那个人过得好,毕竟身上背负着一个女孩子的青春。我呀,开玩笑的说,希望你最好死了,这样我这一辈子大概都不会忘记你,一辈子都永远只喜欢你一个人了,多好。
哈,怎么可能呢?我怎么忍心呢?我宁愿,你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夜夜笙歌,起码你过得好啊。我也不必太过于为难自己,人总要有新的开始。不是吗?
在我16岁的时候,我以为我真的会喜欢你一辈子,我以为26岁的自己,会嫁给16岁是所深爱的人。那时候多傻啊。十年的时间,并非眨眼而过呀,那个时候大概没有想到吧,还不到十年,我就已经彻底的失去你了。
如今啊,我再也不是那个因为谁三言两语就开心的像个傻子一样的小姑娘了。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啊,成年人该有个成年人的样子。这些没有你的日子,我也慢慢习惯了呀。
以前,我喜欢把和你有关的一点一滴都记下来,那时候啊,大概是想着总有一天要把这些都给你看,好让你知道,我有多么多么的喜欢你。可是后来,没有机会了,这些东西我也一点一点的丢掉了,毕竟不能让回忆太过于折磨。
自从你离开后,我很少拿起笔写东西了。有人问起,我也只是开玩笑的说,江郎才尽了呀。其实不过是我害怕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只与你有关。现在呀,可能也慢慢没所谓了吧。
有时候,人会突然间就看明白一些事,也就突然放下了。也许是今夜的月色太美,也许是微风拂面的感觉太温柔。总之,我好像没那么喜欢你了,也接受了我们,缘尽于此。
那么,往后,祝我喜乐长安,也愿你一切顺心。
至此,我们山水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