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建议:面向正在进行小说创作的创作者
这些建议来自小说创作时自我的长期审视,建议本身可能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但是都是我的亲身体会和总结,希望能给创作中遇挫和迷茫的新人一些指引。
零.
避免小说过分虚构
这个不展开讲,主要是说,要把握住读者对你的小说的潜意识态度,尽量避免读者的思维跃出你的设定,能做的就是要么逻辑严密,要么充分吸引读者阅读时的注意力,让他没有时间去质疑你的行文逻辑。
一.
要分清你在扮演什么角色,是叙述者,叙事者还是参与者?
小说是广义的剧本,作者和读者也是剧本中的一员,小说作者是剧本中的旁白,读者的潜意识则像整个舞台布置,他们都需要小说这个文本来指导他们的舞台工作。
①先说说叙述者和叙事者的异同:
异:
1°前者带有感情,后者纯粹叙事。
叙述强调的是「述」,也即口吻,态度;叙事则强调的是「事」本身,也即纯还原,无差别。
叙述明显地表露出自己对小说中的某些事物的好恶,叙事则是一种上帝视角,但这不妨碍将事件描绘得生动、有趣。
2°叙述者像是同读者交谈,描写小说情节事件的同时,一并带有感情和主观的评价,经典如《百年孤独》那被人提得滥得不能再滥的开头: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准会想起父亲带他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开头是叙述式描写的经典,为什么?
他通过「多年以后」「准会想起」「遥远的下午」三处描写拉近了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距离,消解了虚构式文体所带来的排斥感,读者不由得会被暗示:这是作者在谈论他的一个老伙伴的故事。降低了人对虚构故事的戒备心理。
特别是那个「准」字,充分向读者暗示:「作者相当熟知奥雷里亚诺上校,能够摸清他的脾气而猜出他的行为,这个故事不会假。」
博尔赫斯的第三人称小说也都是非常好的叙述者的典范,当然,也可能是翻译者的功劳,总之,他的小说叙述性极强,归功于他的用词十分宽广(翻译得十分宽),特别是那些动词,可以勾起相当强烈的画面感。
某篇小说,我连名字都忘了,但我仍然能记得他写的这个结尾:「枪声抹掉了他。」太生动了。
3°叙事为主的写作方式,常见的还是在老一派的小说、古典小说中,但也并不总保持着上帝视角,偶尔也会发一发抒情议论。
叙事仍然是叙述的基础,总之先学会平静地叙事,让别人知道你在说什么,才能让别人知道你想表达怎样的感受。二者有时候可以相辅相成的。
同:两者都是第三视角。
这意思是说,再怎么叙述,切忌一会变第一视角,一会又变回第三视角,演员演得再好也不能抢戏对不对?
但是,二、三视角的转换是没有问题的。
②再说说以参与者身份来写书。
1°很明显,大家都知道参与者不是全知全能的,行文的时候,就算是主线剧情也应该有省略有强调,真正地按照生活常识还原到第一视角。
2°但做到这点实在不易,我常看到有些人写着写着,为了表现主角的机智又发现前面铺垫没做好,忽然就在上文简单地给了一个生硬的线索,有的甚至线索都不给,直接在下文写「因为我刚才已经看到……了所以我……」,也许没人会怪罪,但我觉得这么处理手法是很僵硬的。简单处理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可以考虑一下人在观察环境时会采用什么样的逻辑,就算是随意地瞄,也有怎么个随意法的问题,从哪看到哪,哪里又忽然被打断,如果需要用到这些线索,但又不想强调,可以简写,但不应该略去。
3°内心独白是以参与者身份写作的最大优势,最方便作者借用主人公口吻来表达作者的思想,甚至还产生了意识流的写作风格。但在我写过的一些纯独白型小说的感受中,最大问题在于运动感不强,纯粹的描写心理活动,缺乏画面的运动,会使读者疲倦。心理学上也有讲到,相比静态的画面而言,人更容易注视动态的画面。因此我猜测,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将独白融入到一系列动态的情节中,例如在战斗中的思考,在行走中的思考,外部世界语内心世界的节律性交替展示,可能会有较好的集中注意的效果
二.
使劲控制读者的心理
不要害羞,不要自卑。多用具体的描述,少用模糊的描述(可能大概也许,你都不确定你让读者怎么确定)。
还是拿博尔赫斯举例(没办法我最熟悉他了…)
1°要有魅力。
他在《沙之书》中的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话中这样写道:
「如今人们讲故事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不假。」
「一点不假」,哈哈哈,整篇小说全是虚构,他却自称「一点不假」,当初我第一次读到他这句话的时候,我竟然被他这种自信的魅力所吸引,怎么个虚构才能让人觉得「不假」?那便是当没有人再关注小说是否虚构的时候!
对,他后面的叙述已经和真假无关,留给我们的只有深深震撼。糟老头子故弄玄虚,常常能唬到一批年轻人,前提就是他相当自信且有魅力。
下面摘自他的小说《镜子与面具》最后几段:
诗人念出那篇诗。只有一行。
诗人和国王都没有大声念出那行诗的勇气,只在嘴里品味,仿佛它是秘密的祈祷或者诅咒。国王诧异和震惊的程度不下于诗人。两人对瞅着,面色惨白。
“我年轻的时候,”国王说,“曾向西方航行。在一个岛上,我看到银的猪大咬死金的野猪。在另一个岛上,我们闻到魔苹果的香味肚子就饱了。在一个岛上,我见到火焰的城墙。在一个最远的岛上,有一个通天河,河里有鱼,河上有船。这些都是神奇的事物,但不能同你的诗相比,因为你的诗仿佛把它们全包括在内了。什么巫术使你写出来的?”
“天快亮时,”诗人说,“我一觉醒来,念念有词,开始自己也不明白什么意思。那几个字就是一篇诗。我觉得自己犯了天主不会饶恕的罪孽。”
“正是我们两人现在共犯的罪孽,”国王悄声说。“了解到美的罪孽,因为这是禁止人们问津的。现在我们该为之付出代价了。我赐给你一面镜子和一个金面具;这里是第三件,也就是最后的一件礼物。”
国王拿一把匕首放在诗人右手。�
据我们所知,诗人一出王宫就自杀了;国王成了乞丐,在他的王国爱尔兰四处流浪,再也没有念过那句诗。
他的行文太酷了,也许我引得不对,你们不能感受到这种酷,但我当时看过的确震惊了很久,他想写一个东西神秘,他总是在写无关的东西,却因为一个转折而将这种神秘感猛然爆发,太酷了。
2°敢于撒谎。
这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要敢于撒谎,其实第一条也是如此,我曾写作一篇不起眼的微型小说,写到高潮部分,需要女主角忽然答应做老汉的儿媳妇,然后要安排老汉感动得哭出来,扪心自问,一千字发展到这剧情,怎么可能发展那么快?
别担心,读者的潜意识会替我们脑补,虽然当时自己也觉得写得好假,但是和那时候的博友们互动时,他们说还行,不注意的话不会发现这个问题。就是这样,不要怕自己写的经不起推敲,要敢于撒谎!
3°适当诡异。
这不得不提蔡骏的成名作《肉香》
结尾挺诡异,处于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氛围之中,恰到好处,过犹不及,你们自己去体会吧。
就先写这么多啦。
两年前,我写下了上面这番粗浅的话,道理是有道理的,可是读来还是感觉缺少很多东西。
最近几年,随着阅历的增加,虽然一篇小说都未写,但我始终感觉自己逐渐能把握到,写小说的核心了。
没错,写小说的核心就是人物的塑造,一篇小说的好坏,基本上看你读完以后,能记住多少人,对他们的性格记忆有多清晰,能否津津乐道,就能看出来了。不管是有一定严肃意义的纯文学,还是快餐主义的网络文学,人物的塑造始终是小说进行思想传达、情感表达和调动人情绪的基点,小说的上层构建,都在人物的塑造开始。
塑造人物需要通过多种手法。
最常见的,就是情节和细节塑造。
这两点,前者需要逻辑功底,后者需要细腻的感知能力和想象能力。
情节在两年前的这篇文章里做了一些经验性的探讨,下面就谈谈情节原理层面的意义吧。
情节是什么?情节的构成很简单,就是起因、经过、结果,
将角色置于一个场景,将周围一切条件融进角色,让这个角色成为这个场景的一部分,同时又保持着作者当初赋予他的性格。
推荐一本书《故事》,罗伯特麦基写的,虽然是写给编导系学生的教材,但是也同样适合于写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