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为何不孝有三?
2017-10-10 本文已影响9人
弟哥
一、阿意曲从,陷亲不义。
如果一味顺从,明知父母有错而不去劝说,使其越陷越深,最后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样就是害他,害自己的亲人怎能算是孝顺呢?有人说,指正父母的过失是坑爹,如果你的父母杀人放火,你不劝阻他,让他最后坐牢,这就是孝了?
二、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应该理解为好吃懒做,不努力改善生活质量,父母家人生活困难,甚至啃老,这就是大不孝!
三、不取无子,绝先祖祀!
古代宗族观念强, 这是一种信仰。所以这句话的“无后”应该是指没有后代。应该把女儿也视为后传人。还有一些由于客观原因而无后的,不属于不孝。比如,没有能力取妻的(但你不努力就是不孝了),夫妻一方或双方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生育的,英年早逝的,这些就不属于不孝。而那些,抛妻弃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责任的(没有能力尽责的除外)。
关于孝,我们听到很多不同的观点。
但我个人认为,照顾好自己及家庭为第一孝,照顾好父母及亲人为第二孝,阻止亲人犯错为第三孝。
(写于2017年8月20日下午3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