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谈自由时,我们在谈什么?
Day 22
在结束《静悄悄的革命》后,开始重拾一些中断阅读的书籍,今天读《哲学的邀请》第六章 “自由得不自由”。
自由一词,在当代,有一种被过度曝光和追逐的趋势,当大多数人热衷于谈自由时,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清楚地界定自己究竟追求的自由是什么?当很多人把自由的标签阐释为“无拘无束”、“打破规则”、“随心所欲”时,很可能反面成为了自由奴隶。
作者费尔南多,在本章中,阐释了行动与自由的关系——只有出于自愿的行为,只有当“我”允许,这件事才会发生,才代表了我行为的自由。然而这个论点未必经得起推敲,因为所谓的“自由”很容易沦为一种现实可能性的幻想。因此作者对“自由”提出了三层具体的含义:
1、作为按照自己的欲望和计划行事的自主支配性的自由。
这是第一层次,也是最普遍理解的自由,指的是不受约束地去支配和完成自己的欲望和计划,想做什么即做什么,但这种自由,容易陷于本能和欲望驱使下的反应,而并没有体现出人真正的自由状态——很多对于“随心所欲”,实际上是被本能和欲望驱使的自然反应,并未涉及到人的自由选择权。
2、欲求我所欲求的,而不仅仅是做或努力去做我想去做的事的自由。
第二层次的自由是比较微妙和隐晦的,但它开始从个人精神力量来阐释自由。当外部受限时,人无法掌控现状,但有这种自由的人,能够在人格、精神上保持“自己所欲求的”部分的自由,别人既无法夺走,也无权干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二战集中营中的精神病学教授维克多·弗兰克尔在身陷囹圄时,所获得的那种“人类终极的自由”——虽然纳粹能够控制他的生存环境,摧残他的肉体,但他却在自我意识上保持了独立,这种独立使他超脱了肉体的监禁和束缚,使他能够自己决定外界对他能够产生何等的影响,而他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回应。
因此,在大多数人忍受不了集中营的折磨而相继死去时,弗兰克尔奇迹般地幸存下来。这便是内心强大的自由的力量,他实现了自己所欲求的,而不仅仅受限于环境。
3、欲求我们实际上并不欲求的,以及不欲求我们实际所欲求的事物的自由。
这种自由可能很令人费解,但是却是更高层次的自由。人的本性中,包含了对自律、节制、劳作的一种天然的抗拒,而愿意怠惰、放纵和悠闲,因此,能够自主选择去反抗、去欲求这种本性天然所不欲求的,就是一种自由权的主动呈现。在新网师也是如此,阅读、思考、写作本身也是“反人性”的劳作,但选择去突破这种怠惰、逃避,而主动地拥抱和迎接对智力、思维上的挑战和考验,则展示了更高层次的自由权,因为它对抗了人所与生俱来的负面品格。
弗尔南多是这样来阐释这种自由的,“我是我想要成为的那个样子,但同时我又想要成为另一个样子,我希望自己想要做其他的事,希望自己想要做更好的事”。这种观点,类似于弗洛依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一方面,我们天性要迎合自己的欲求,而另一方面,理想的部分则渴求去向更好的品格行动。
在新网师学习中,我经常思考自己究竟处于哪一个层次的自由?而这种思考,必需是坦诚、裸露的,否则无法直击自己的本性,也就无法从内在时去直面自己。
当我们谈自由时,其实谈的是品格、选择,和一切构成之于别人不同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