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六次庭的民间借贷案件

2022-04-15  本文已影响0人  法侠

下午开庭,一个民间借贷案件。
这个案件开庭和法庭调查,一共进行了六次。
我代理被告。

原告持有借据,诉称被告借用其款项做生意用。
被告辩称,原告款项是在被告介绍的案外人处投资。款项是案外人使用。

就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对原告的起诉,需要查清,原告有没有出借能力,原告借给被告的钱是干什么用的?通过何种方式交付的被告款项?

对被告的抗辩,需要查清,被告所陈述的投资事项是否存在?所称的用钱的案外人是否存在?案件的实际情况是什么?

整个案件,需要查清,原告提供的多少款项给被告,如何定性,被告陆续给付了原告多少款项,款项定性。

总之,对民间借贷案件,审查的特别细致。因为你情我愿的民间借贷,是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最近的几起民间借贷案件,都是这样的情况,有借据,有转账记录,被告认可收到了相应款项。但在开庭时,依然是调查的特别严谨。

民间借贷曾经是最容易办理的案件,现在成为了特别棘手或者需要特别谨慎的案件。
之前一说白字黑字有借条,有转账记录,还能输了官司么?
现在是如果原告陈述不清,真能驳回诉讼请求。
作为法律人,我认为,这是时代的进步,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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