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想法国学与传统文化

从“二十四孝”看传统文化继承 ——学后班国学笔记之四(三)

2019-07-13  本文已影响6人  奇怪系

接上篇

据考古学研究,该制度早在公元三千多年前的良渚文化时期即已存在,在安阳殷墟发掘出来过一次殉葬几百人的墓坑,其中不乏儿童甚至被烹煮过的人牲,因此很多学者将商代视为人殉制度的鼎盛时期。但这样的事情到了春秋已渐渐停止,孔子甚至连拿人形的俑来殉葬都不能容忍了。然而人殉虽然基本停止了(其实后代还有遗存),但是断人肢体的肉刑还在,孙膑得名于被挖掉的膝盖骨,黥布得名于被毁容的脸。虽然有过缇萦上书的感人传说,但是我们至今在网上还能搜出晚清民国被施以种种残虐刑罚的旧照片。当时这些刑罚恐怕不但是道德认可的,还是明文写入朝廷律例中的。而今天的共和国刑法已一概摒弃。

其实不只是我国,据美国学者斯蒂芬·平克《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一书对人类暴行记录的回顾,西方古代历史也曾沾满血腥:《旧约》中的大屠杀,《新约》中的十字架;莎士比亚戏剧和格林童话中血淋淋的肢解;英国王室对家眷的处斩,美国建国者之间的决斗;还有对殴打妇女、虐待儿童、灭绝原住民的司空见惯和冷漠接受……这些在今天也都不可能再发生。

以上种种,皆可见古今道德观念的变化之大。

现在的人们不但已经不能容忍对同类使用直接暴力,连对动物施虐都要制止。像广西玉林狗肉节遭到普遍指责这样的事情,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

儿童作为人类群体中的绝对弱者,其生存权与人格权利也经过了漫长的时代才逐步得到普遍认可。但迟至民国,柔石的《母亲》曾描写过南方的“溺婴”,萧红在《呼兰河传》描写过一个被折磨致死的童养媳,当事人与旁观者也依然是冷漠视之。回到“孝道”的主题,我们可以想象,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中,郭巨未必感觉到自己为了赡养老母埋掉孩子有多么残忍。“郭巨残忍”,这是是接受了现代人权观念的鲁迅和我们对此的评价。

这看似常识,但却可以引申出一个很重要的启示,那就是我们往往径直以今天的道德来评判古人,其实有过于苛刻的嫌疑,对古人是不够公正的。陈寅恪先生便主张今人研究历史,须抱一种“瞭解之同情”。我想这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评判历史,无非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和指导现实。更何况我们也难免被后人评判的命运。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