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喜欢你
![](https://img.haomeiwen.com/i2314434/03676f8d173674a1.jpg)
文案:小白@小白940
在我仅有的地理知识和生活常识之中,我唯一知道并且确定的是。
在中国,有两个城市是不会下雪的。
一个叫做青岛,一个,叫做厦门。
(1)
有人说过,一个女人一生遇到三个男人就足够了。
于是,我时常在这些静谧的夜里想。什么时候,我的第三个男人会出现。又或许,我已经不需要第三个男人了。
我的职业是个风光摄影师,职业很自由。
这一年的夏天,我来到了青岛。
不去看那些脚步匆匆的行人,青岛算得上个悠闲的城市。我常常很早出门,举着单反蹲在海边等日出。
这时天色很美,浓重的墨散去,海水的颜色铺展到天际,成为神女腰间的绸带。
这条深蓝色的绸带,在渐渐明朗的天光中,被海风吹拂着,慢慢成为两条分离的线。
我走到海边没有多久,不知哪里跑来乌沉沉的云朵,云朵中藏着大滴大滴的眼泪,重重砸在海面上。
海水消融的很快,吞进每一颗眼泪,不起波澜。
我面无表情的任由雨水畅快的从我脸颊冰凉的流进身体里。
没有谁比他更像这样的大海了,他接受你的眼泪,却永远无动于衷。
爱欲之间,只要他稍作回应,我真的可以做扑火的飞蛾。
可是,他没有。
我七岁第一次见到他,二十五岁第一次离开他。
从被他保护所换来的安全感到一颗青涩的少女心,从少女心到二十岁之后的静默,我像一缕白月光只能照在他身上,却连他的体温也无法感知。
痛苦吗?我并不觉得。
因为长久得不到回应,人就变成了一棵固执的树,任由风吹日晒雷打不动。
(2)
我就是在这样心冷如冬的时候,遇到阿仔。
阿仔是个卖快餐的男孩,我租住的房子与他家的快餐店正正对着。阿仔的奶奶很热情,每次见我都要往我手里塞些之前打包好的吃食。我很不好意思拒绝老人家,于是闲暇的时候,就会过去无偿的帮忙。
而阿仔第一次见我,却是直愣愣的盯着我看了三秒,然后正儿八经的大声说:“我喜欢你。”
我被他一句话说的面红耳赤,却还是分出心神去想另一个人。
如果这样坦诚而热烈的是你,那该有多好啊!
第一次被阿仔告白之后,阿仔就开始时常“突然袭击”的告白。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陈学卫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
“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啊!”
阿仔说的理直气壮,我确实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反驳什么?反驳喜欢不是爱,反驳喜欢应该是长久的,反驳……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的牵强理由。
阿仔有一米八,我仰着头看他的眼睛。
很严肃的告诫他,“陈学卫,请你不要喜欢我!!”
阿仔问:“为什么?”
我拒绝的很直接:“因为,我不喜欢你!”
这句话似乎并没有对阿仔造成任何的伤害,他反而义正言辞的说:“没事,我喜欢你就成。”
我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陈学卫,请你尊重我!”
阿仔张了张口,又把话咽了回去。
我也觉得自己刚才有些霸道凶悍了,于是把声音放下来,“陈学卫,我们做朋友好不好?”
陈学卫深深看了我一眼,避开我的问题,“我!叫!阿!仔!”
(3)
阿仔一直是个固执的男孩。
面对这样的人,只能采用怀柔政策。
于是,我和每天除了跟着我什么也不做的阿仔说。
“陈学卫,你别跟着我,我要工作的。”
“不,我就要跟着你。知道你每天都干些什么,不然,你到时候又用‘我不了解你’这样的借口来拒绝我!”
“你了解我不一定非要用这样的方法呀!!”
阿仔想了想,眼神一亮,“这样!你每天给我唱首歌吧!”
也不是过分要求,我就同意了。虽然,我是一个很少很少开口唱歌的人。
唱歌其实是情感表现,男女双方在一个听一个唱的过程中,心是会不由自主、慢慢靠近的。以前,我总是忍不住唱歌给一个人听。其实,那时候我自己并不懂想要唱给他听的深意。
单独和阿仔待着,一开始我是很不好意思开口唱歌的。
可是阿仔很认真的带了他的吉他和曲谱,于是,我真的不好拒绝了。
这样唱歌的时候,往往是夜晚。我们一边被海风轻轻的抚过脸,一边唱给大海听。星星坠落在海水里,我的歌声和他的吉他声被月光围绕着。
这听上去很梦幻。内心在大海面前,随着海风的潮湿,清爽而空旷。甚至可以忘记一些伤痛。
或许,在海边住的人都要更浪漫一些。
本来说好的唱歌,就在这样的夜晚,渐渐的成为了听阿仔弹吉他的夜晚。
我听着听着就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他的手指修长,肤色偏白,甚至显得女气。他只在寒冷的冬天给我递热热的牛奶瓶,他写的字特别漂亮,他会弹钢琴,优雅的像每个少女梦中才出现的王子……
我不知何时,泪落了一脸。像星光,闪亮而破碎。
阿仔半跪在我的膝盖边,手放在我的肩头。
好久,他才慢慢的说,“其实……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吧……”
我们并没有拥抱,但我能感觉到,他紧张无措甚至心疼,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
而我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珍藏过。
(4)
这次情绪失控之后,我和阿仔的关系有些改变。
阿仔并不再时时刻刻的紧跟着我。
偶尔的,阿仔会开着他那辆永远擦得发亮的摩托出现,带个墨镜,扛着黑色的安全帽。那一分钟,真的有些酷呢。
阿仔的肤色是比白更健康的小麦颜色。那次不小心撞到他,隔着衣服,我都能感觉到他肌肉的硬度。
阿仔是双眼皮,而另一个人是单眼皮。
那天阿仔来接我,车速并不是很快,但吹在身上还是有些冷。阿仔把他的外衣脱下,给我披上。我把手臂放在阿仔的腰间,他的腰上是没有赘肉的,紧绷绷的很有热度。
似乎是笔直的道路,车速微微变得有些快,他的温度被风裹着四面八方朝我扑来,我的鼻息间全是他身上成年男子特有的味道。车停了,我还保持抱着他的姿势,突然的心后知后觉的慌乱起来。很明显,我万分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我和阿仔认识快半年了。我们彼此有好感,是朋友。这是我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定位,可是我没想过我有一天,会因为阿仔的呼吸而心跳加速。看着镜子里的女孩,她的脸上甚至还留着桃花的颜色。
我选择了躲避。
这个办法用起来是很简单,但也很伤人。
可是,我还不能喜欢阿仔。
因为,我还无法忘记那一个人。
躲在家里两天之后,阿仔气势汹汹的来敲门。
开口第一句,就是劈头开脸的质问:“你干什么去了?”
摆正了我和他的关系之后,面对他这样的问题。
我也只能板着脸说话了,“没干什么。”
阿仔很认真的看我的脸,怒气降下去,软了口气:“你知不知道,我快疯了!”
这样的话,听来再暧昧不过了。
于是,我低着头垂着眼。
“你到底怎么了?这些天不是还好好的吗?!!”
“我要回去了。”
“你说什么?!!”
“我要离开青岛了。”
阿仔闭了闭眼睛,再睁开,问我。
“你……你为什么……要走?”说这句话时,他的声音几乎是破碎的,像被摔坏或者割裂。
我忍不住笑了一声,阿仔的脸色变得更坏。
“呵,我是风光摄影师,每年都会在不同的地方居住。我的照片拍完了,就要走了。”
这天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阿仔了。
我怀着愧疚去楼下阿仔奶奶家的店里吃饭。
奶奶什么也不知道,对我依旧是和颜悦色。
她说,阿仔有出息了,终于想通了。终于愿意跟着他爸爸去外面闯荡了。
我并没有问阿仔是什么时候走的,更没有问需要等他多久,他才会回来。
收拾行李的时候,我是茫然若失的。
我并不想刻意的去回忆,阿仔到底对我有多好。
这样说,我确实冷酷无情。可这样却代表,我还有理智。
在没开始之前,就先拒绝和放手,比那些一直把人家当备胎的女孩好很多倍。
可是,直到这一年冬天的到来。
我也没见到阿仔。
细心的话,听了我的故事就会发现,我并没有走。
是的,我留了下来。
(5)
一个人待的时间越长,就越发会寂寞。
其实,阿仔见过我之前,我已经见过他很多次了。
那时候,他还是个玩世不恭的孩子。
其实,我每年都会到青岛来散心。
每次停留半个月就离开。
那一天,我走到那个叫做“魔鬼与渔夫”的酒吧。
有一男一女站在酒吧门口吵架,男的穿着一件破洞的牛仔衣。
他很大声的质问女孩,“什么叫做他才是你男朋友?那老子算什么!!”
我只听见这么几句,并没有在意。那一天我一个人在酒吧买醉,喝着喝着就哭起来,越哭越伤心。甚至可以说,我哭得快要断气了。
我已经坐在了地上,像个失魂落魄的疯子。
周围的人都避开,只有一个人半跪了下来,将他的手放在我的肩膀上。
我们没有拥抱,只是沉默着。
等我终于不再哭了,他站起来,转身离开了。
但我,时间越久,他的背影就越清晰。
每一个人都在一座孤独的城,或许,我们之间只是一个海岛的距离。
又或者,只是一条公路,一座小山。
我和阿仔就像两座城市。
距离很远,但却很相似。
就像厦门和青岛。
从前我以为它们一样不会下雪,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
可是,你看,青岛,下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