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心理学》读书打卡10
第九章打破"神奇子弹"的神话:多种原因的问题
任何一个特定行为都不是由某个单独的变量引起,而是由许多不同的变量共同决定的。人的行为是有多种原因共同决定的,但人们常常忘记行为是由多种原因决定的。一个结果是由多种变量决定的这一事实,并没有降低任何一个与结果存在因果相关的变量的重要性——即使这一变量既能让结果产生很小的变化。如一个治疗心脏病的例子,某种治疗方案能将患者存活率提高不到一个百分点,但是这个结果也被认为是意义重大。
原因多样性的观点引出了另一个重要概念——交互作用,一个自变量的影响效果依赖于另外一个自变量的不同水平。如转学,青春期发育,早恋行为,家庭破裂等这些事件加在一起才是导致学业不良的关键因素。单一的因素不能产生巨大的影响,但1+1会大于2,有可能达到数倍。
单一原因解释的诱惑
人们在针对犯罪原因,财富分配,恐怖主义的成因,妇女和少数族裔在待遇、贫困,死刑的作用以及纳税标准这类容易引发情绪的话题时,其方式都是让人觉得这些问题是简单的单位的,而且导致结果的原因只有一个,如果直接询问多种原因,有时会承认原因多样性的存在,但是他们很少会自发地对他们关心的事情提供不同的原因作为解释。很多时候,人们习惯用零和态度去对待潜在的原因,所有的原因都和其他的原因竞争,强调一个的必要性会降低另一个的重要性,零和观点是错误的。犯罪行为有多种因素决定,其中一些是环境方面,另一些是个体属性方面的。所有的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看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一旦找到了复杂现象的多种原因,且这个现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意味着问题的解决需要多种的干预。
考察行为的原因,要依照多样性的原则来思考。不要陷入误区,认为某一特定行为只是有某一特殊原因造成。大部分复杂的行为都是有多重原因所决定的。各种各样的因素共同起作用才导致了某种行为出现。有时多个因素联合在一起时会产生交叉作用,也就是说,变量共同作用时的整体效益,会和其单独作用时获得的效益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