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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欺骗而结婚,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为何法院不理会?

2020-08-30  本文已影响0人  蒙萌猛梦说法

小红和小王经人介绍相识,相互了解一段时间后,小红和小王决定结婚。从民政局走出来,他们手上多了一本结婚证。小红为自己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心里乐开了花。但结婚后没多久,小红发现自己被小王欺骗了,而且她还发现小王有赌博的嗜好。小红思来想去,越想越气愤,为什么小王要骗自己?于是,小红决定要离婚,可是小王不同意。万般无奈之下,小红听了朋友的建议,向法院申请撤销自己与小王的婚姻,可让小红措手不及的是,法院居然不受理小红的撤销婚姻的起诉。这让小红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人民法院也没有做错,法院只是按照法规的规定办事。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只有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如果因为被欺骗而结婚,被欺骗的一方不能够以自己被对方欺骗而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所以,这也是小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没有理会的原因。如果小红想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那离婚诉讼与撤销婚姻诉讼有何不同?

只要对方有重婚、有配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真有此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而撤销婚姻诉讼,它的理由只有一个,只能是因为被胁迫而结婚。如果被对方胁迫而结婚的,受到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而且只能是受到胁迫的一方才有资格撤销婚姻,实施胁迫的一方无权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

另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新增加了一种撤销婚姻的诉讼理由。《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也就是说,双方在结婚登记前,都要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真实情况,如果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没有告知对方。结婚后,另一方可以以这个理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双方之间的婚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诉讼与撤销婚姻诉讼的主要区别。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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