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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短篇小说 守望

2018-11-03  本文已影响151人  胖格
民国风短篇小说 守望

妻子午觉一醒便出去了,说是要去供销社,给他买一块新鲜出炉的奶油蛋糕。今天是他的六十岁生辰。

    “若去晚了,不但味道不好,上面的奶油也被刮完了。我足足攒了好多蛋糕票呢。今年可终于没那劳什子枣花酥了,你说吃也不是,扔也不是,腻也腻死了…”边说着,边出了门。老化的木门嘎吱一声响,便关上了。

    窗外又使高音大喇叭开始广播了。“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方百计拥护革命的群众…”

    他刷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睡是别想再睡了。他披起床头姜黄色半新不旧的衣裳。妻十分贤惠,他的每一件衣服都熨的笔直,看着便似新的一般。

    窗外的大喇叭更加变本加厉。他快步走到窗旁,砰的一声关上了窗,气馁地坐在了客厅的木椅上。刚刚的梦里也有个这么大的声音,不过是个公鸭嗓子:“一叩首!再叩首!三叩首!”

接着,云锣、萧、管、笛、笙、仗鼓、拍板便一齐作响,和以律吕,文以五声,八音迭奏,玉振金声。恢宏悠扬的乐曲,遥遥飘到了天际去。

叮铃铃,叮铃铃。门铃声响起。

他连忙振作了一下起身,将门打开。原来是个大盖帽,只并无袖章。想来是个邮递员。

“同志,这里有您的挂号信,请签收。”那人说话字正腔圆,就像大喇叭里的播音员。

邮票已用得要掉色了,不过还是重新加盖了紫色的邮戳。他接过信,对邮递员点头道“多谢同志,您辛苦了!”

拿起信封掂了掂,没想到还挺厚。这几年,信倒是有不少,不过有好些都充满了激进的色彩,他甚至看都不敢看一下,便点火烧了。

思忖一阵,终究还是将信封拆开了来。信是用铜版纸写的,一手美观的钢笔字,十分赏心悦目。

致,你,

在写这封信前,我想了很久,该用什么称呼来称呼你。旧时的“陛下”,现在的“同志”;或是如西方人一般“亲爱的”?

想了又想,这些都不成,不合适。你就是你,我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你;不能被任何称呼所取代的你。

此时你该当疑惑,我是谁?

听我说个故事吧。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你和表姐的大婚典礼上。我缠了额娘好久,终于被允许躲在旁边看看那个自我小便开始筹划,彼时轰动了半个北平城的婚礼。我生来乖巧,又生的极美,因而每逢宴席家人必携我出席。流水一般的宴席,形形色色的客人,不过谈的总是你。听得多了,我便也对你产生了浓浓的好奇。

婚礼举行在晚上。我强打精神不让自己瞌睡,可后半夜却还是几番昏昏欲睡。

寅时,迎亲的队伍来了。锣鼓喧天,两行銮仪卫进出之间,中堂已停了一架金红的凤舆。那时我似乎瞧见了你,金红色的身影在厅内一闪一闪的。我的家人在那里跪了一地,你便扶他们起来,和他们寒暄。

后来你走了,家人皆送出门外,月亮西斜,我也倦了。

听说表姐的凤舆在入禁宫前游了半个京城,那日的北平如同昔日的上海,成了不夜城。

而那个金红色的身影却久久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极度的好奇便引来了一丝探寻的渴求。

上元节,宫中开了宫宴,额娘便一大早带我进宫赴宴。她在临去前递给了我一盒枣花酥,那时是极罕有的点心,她要我分给宫中的弟弟妹妹。我将它揣进怀中,一颗心紧张的便要跳出来。

先见了表姐。我几乎认不出这个带着大拉翅、头上缀满珠花,高雅端庄的女人是幼时抱我上膝头,给我糖果吃的姐姐。

又在养心殿见到了你,那时你带了一副金丝眼镜在案后解数术题。额娘带着我行礼,二跪六扣。与表姐的雍容华贵不同,你只穿了月白缂丝的夹袍,罩了烟青色的盘扣巴图鲁背心,温文尔雅,君子如玉。

当时的社会是绝不容许这个礼存在的。我战战兢兢地跟在额娘身后依样画葫芦。

“咚”地一声,什么东西滚到了殿中冰冷光滑的石砖地上。竟是我早已忘了揣在怀中的糕点盒!顿时脑中一片空白,心脏也仿佛翻了个个。我颤抖地伏在地上,不敢出气。

只听靴声橐橐,你起身走来。

走到我面前时你蹲下身,拾起了那糕点盒子,脸上竟然是笑着的。你的手细长而又筋节分明,拾起了盒子,扔不起身,只蹲着对我轻声道:“多谢格格给朕送好吃的。”闻着你身上淡淡的藏香,我羞红了脸,窘的恨不得钻入地缝。

额娘见你没发怒,松了口气。只同你说了一会子家常,便要拉着我匆匆离去。

“格格留步。”你同我招手道:“过来。”

见我来到了你的案前,你忽地执起了我的手,往手心里塞了一样冰凉的事物。

竟是一枚由整块翡翠刻成的鼻烟壶!

你像小孩子般促狭一笑:“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此时,我对这句话仍然记忆犹新,往事如同昨天发生般历历在目。然那时我尚且不懂何为爱情,可待真正明白后,却早已为时已晚。

我等了半个世纪,也没能等来你的下半句“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那天,我生平第一次违拗了阿玛额娘,在房中饿了三天,只不愿将鼻烟壶交出。最终他们只得屈服,将它交由我保管。还记得他们同意那时我高兴的如同过了节一样。

此后,我便刻意打探起了你的消息。听说,你有个金发碧眼的洋人老师,你曾想让他带你和表姐去英国的康桥,你也给表姐起了英文名。

Eilzabeth,英国女王才有的名字。原来她也是你心目中的女王。

我竟有些嫉妒表姐,可下一瞬立即怨恨自己竟会对表姐有这样的情绪。

民国十三年,北平下了初冬第一场雪。纷纷扬扬的大雪,如细粉,如筛盐,琉璃瓦、青砖地、日晷、铜鹤,皆染上了茫茫的素白。直军总司令倒戈回京后发动了北京事变,你被迫离开了生活了十八年的禁宫。

得知你要离去的消息,我浑身打颤。想着若我冲到你的面前,跪在你的脚下,求你,你会不会答应带我走?

可我最终没能成功,走到府门口便倒下了。据额娘说,我足足昏迷了三天三夜,这期间高烧不退,嘴里一直在含混不清地叫着什么。

半年后表姐派人捎信来。你在盛京,在日本人的帮助下又成了皇帝,建立了新的国家。她又说,她在盛京给我寻了一门好亲事,是你的弟弟。随信附寄了两张火车票,令额娘带着我前往盛京完婚。

盛京的风比北京更加干烈,刮在脸上阵阵生疼。坐上日本人的黑色轿车,我们来到了行宫。一想到要见你,心中便翻起了一朵开心的涟漪。

只是我不会嫁一个除你之外的人。

表姐在宫门口迎接我们。较在京时她已清减多了,不过仍是掩不住身上散发的高雅与傲气。同她一较,我自惭形秽。

我又见到了你。关外毒辣的太阳把你变得黝黑,眼窝下也印了深深地黑眼圈。你抬头看着我,表情略有茫然,不过马上便道:“小弟现在去了海参崴,你且在这里等他便好。”又道:“让下人收拾两间屋子出来,你不必拘束,把这里当自己府上安心住着吧。”

于你平常不过的话语,于我却如同五雷轰顶。

在火车上,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茫茫原野,我曾在心中预演了无数次见你的场景。无论过程怎样,结局总是能和你在一起的。彼时的我,天真到可怕,总想着只要见到你,一切便都好了,都顺利了。

现在看来,不过满纸荒唐罢了。

心被人狠狠拧下一角来,痛的直抽冷气。我已记不得我是怎样走回了房间,只记得一进房间,我便用被子蒙上脸,泪如雨下。傍晚时分,额娘来屋中寻我,见到了我这副模样。她没有问我缘由,只伸手轻轻顺了顺我的后背,这令我更伤心了。

还是谢谢日本人,他们想你更加与他们亲近,便硬指你弟弟娶了日本公爵之女。

他们不晓得,得知这个消息后,原本应该伤悲的我是何等的欣喜若狂。

婚事跑了汤,我便回了北京。表姐想带我去见你,同你道别,可是被我拒绝了。当时我大抵已明白了那两句诗的含义,便自欺欺人地想着,或许我们还会有可能。因为在这风雨飘摇的乱世,你方唱罢我方登场,一切皆是不定的,充满变数的。

诚然,自欺欺人便是自欺欺人。

回北京后不久,额娘便一病不起。请了先生,开了药,可愈吃病愈严重。后来又去了洋人的医院,那里穿白大褂的医生做了一番检查,发现是哪里有了癌症,已全身转移,无力回天。

临去世前,额娘把我叫到了她的床头,她像小时候那样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的这几个,只属你生的最好。”她呼呼喘气,如铁匠在拉风箱:“只可惜,好的错了...”

我不明她言下之意,只好认真听着。

“忘了他罢。”额娘说。

我也曾细细思量过究竟是何时对你生了情意。许是那次上元宫宴,或许更早。从小我便听着你的名字长大,早已在心中细细勾勒过那个听了千百遍的模样。其时我仍认为那只是好奇罢了。

现在想来,又何尝不是爱情。

原来,不知不觉中,我早已一头栽进了我的命里。如果说我的生命只是一场幻梦,那么这便是一场与你有关的梦。

梦里自知身是梦,但愿长醉不愿醒。

额娘最终还是去了。北平也不再太平。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来了,有人说日本人是你带来的。盛京传来了表姐去世的消息,你仍是皇帝,日本人的皇帝。

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而我带着我的梦,守着这座满目疮痍的废都,在天翻地覆的洪流中跌跌撞撞,终是支离破碎。

见到冬哥是一个秋日的清晨。

我坐在院中,听着蟋蟀悉悉索索地鸣叫,树杈间一丝丝漏出的阳光打在干枯焦黄的落叶上,镶了一层镀金的边,似是要燃烧起来。天空很高很蓝,无一丝云彩,像极了陶然亭的海子。一队驯鸽拍着翅膀自上空飞过,留下了一串清脆的哨声。

你走后,我便再少见鸽哨了。鸽哨划过天际,清脆悦耳,是我最爱的声音。

鸽群停在了我的隔壁,她是我的新邻居。花洋纱的袍子,澹澹色的底子,朱漆似的红鸭皮旗袍,笑起来天地也为之明艳了许多。她让我叫她冬哥。

冬哥是红遍了四九城的名角,一曲《赵氏孤儿》更是传唱了大江南北。在这废都里,危难临头的人们仍不忘了逸乐。

她的眉间隐有一段被哀伤陈封了的过往。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俩成了知己。她叫我唱戏,她唱生角,我唱旦角,很快这便成了我最喜欢的活动。

只因戏里的我可以不是我。可以是游园惊梦的小姐,可以是三千宠爱的贵妃,甚至可以穿了皂袍,轻挑冬哥的下巴:“小娘子,你听我说!”

我最喜爱的戏是《桃花扇》。那里面的他和她,也经乱世,也曾离别,可最终仍是破镜重圆,落得圆满。像极了你和我。

他赠她以桃花扇,你许我以青玉案。

只盼着“永以为好”。

我该寻个先生了。彼时的我本就生的高挑白皙,略一打扮,更是引人注目,说媒之人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可我心中既有了你,便再容不下他人。额娘让我忘记你,可我终是做不到。我对他们一一婉言谢绝,来的人便渐渐少了。我独守一方天地,日子宛如一潭静水,毫无波澜,却仍缓缓流逝。

日本人来了又走,中国分做两拨开始内战。

这其中,一股“新”的浪潮渐渐涌起,处处皆见新人做派。新文化,新思想,甚至“新”中国。

你回来了,自盛京以北的西伯利亚,北京凛冬的寒风皆是来自那里。几番流年辗转,你终是回了故乡。

我托了故人,邀了你至我的东四三条。

一别二十年,你的脸上少了傲气,多了风霜。西伯利亚的寒风并没有打倒你,反而使你更加强壮了。这些年,我心中想着的一直是你。一瞧见你,万般柔情便不受控制般涌上了心头。

瀛台有荷万柄,每逢夏季,我便棹了舟,只取其蕊,加药料,封入坛中,制为佳酿。此乃旧宫中常有之物,像你从前也曾喜爱,便为你制了几坛,只待你归来赠予你。

莲花白,以蕊而制,入口清醇,后味更是无穷,任何琼浆玉液也不能比拟。

只愿你懂我。

那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夜晚。你瞧着我朗声大笑,给我用俄语唱起了苏联民歌《喀秋莎》。彼时你无妻,我亦无夫。苦等二十年,终究有了结果,心中涨满了浓浓的欢喜。

饭后,你邀我同去散步。那是个仲夏夜,晚间起了微微的凉风,将白天的热浪尽数驱散。玉盘般的满月隐在了薄薄的云雾中,晚风送来了阵阵夜来香的气息。

我们互换了地址。临别时,你执起我的双手,目光闪烁,宛如那夜的繁星。

花好月圆人长久,只羡鸳鸯不羡仙。

其后我便又开始了等待。为人三十载,终有事物令我充满希望,我无数次感谢老天,感谢它还是公平的。

我以为我终得偿所愿。

冬哥也要走了。她找到了那个让她忧容散去的人,她即将南下,前往岭南以南的香港。半生零落,终有了依托,我发自内心的为她祝福。

临别之际,她将《桃花扇》中湘君的行头赠予了我。

  “你定要好生过。”十里长亭,终有一别。话未到处,语已哽咽。

  秋叶散尽之时,你登了报,与联合医院的护士结婚。

      只因她是个“新”人。你已立意变新,断然不会再与我这个“旧”人来往。

  我从未如此恨过这乱世。生于动荡,我不曾后悔。只望着虽处乱世,扔有一个安稳的所在。那里有我,有你,你许我一世长安。

水中月镜中花罢了。

那日,我一个人穿上戏服,钩眉画眼,唱了一出独角戏,仍是《桃花扇》。

“山松野草带花桃,猛抬头秣陵重到。残军留废垒,瘦马卧空壕。村郭萧条,城对着夕阳道。

  “问秦淮旧日窗寮,破纸迎风,坏槛当潮,目断魂消。当年粉黛,何处笙箫?罢灯船端阳不闹,收酒旗重九无聊。白鸟飘飘,绿水滔滔,嫩黄花有些蝶飞,新红叶无个人瞧。

  “俺曾见金陵王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轰隆一声,秋雨将至,天上打雷了,闪电游弋着划过天际,宛如我心上再无法修补的裂痕。

    我全明白了。

    离散离散,不是离了,而是散了。离了尚能合,散了,却永不得再聚。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社会愈发地“新”,“新”的有些不正常了。越来越多的“新”人举着册子,摇旗呐喊着口号;越来越多的“新”人,闯入了“旧”的世界,砸抢烧掠,摧毁“旧”的一切。越来越多的“旧”人家中被洗劫一空后撵上街,成了游街的羔羊;越来越多的“旧”人被逼的跳楼自杀,断垣残肢中,微微的血腥味弥漫了整座北京城。

      而这群“新”人,数年前可能也曾举着牌子游街,也曾这样声嘶力竭地呐喊:

  “坚决反对内战!”

“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彼时我尚且可以置身事外,只是轮到我时,却也没有人再来帮我了。

一九六五年的一个清晨,阳光明晃晃地刺眼。一群身穿着绿军服,带着红袖章的人砸了门,闯进了我的小院子。我知道我躲不过去了。他们将这里洗劫一空,阿玛额娘生前留下嘱我好生看管的宝贝此刻尽数被翻了出来,烧的烧,砸的砸,实在烧不掉、砸不坏的便偷摸往口袋里揣。最后,实在无甚可揣、可砸、可抢的了,便在院中浇上汽油,又是一把火,把那一套逾百年的花梨木家具烧成了灰烬。

他们便要走了,我终松了口气。你赠我的鼻烟壶我一直藏在怀里,便是就要死了,我也不会将它交出去。

一个扎着红头绳的女兵,那模样像极了从前的我。因临出门前我多看了她一眼,便立时窜到了我后面,在我背后使劲一推。

“咚”地一声,什么东西落在了地上,就像那日禁宫中的糕点盒。

我疯了一般伸出手,想要将它夺回来,可一只塑料底的大胶鞋却狠狠踩在了我的手上。

“啊哈!”他们笑骂“又一个!”

那个女兵拾起鼻烟壶,蓦地往院中一掷。一个鼻烟壶登时变成了千片万片,在院中四散开来。摔得粉碎,宛如我儿时的梦。

再不能“永以为好”。

余生残破,无甚可诉。

卖掉了小院子,我搬进了疗养院,便是现在寄信于你的地方。那里不愁吃喝,只每日仍要上街捡些瓶子,攒着些钱。

昨日上街,遇见了许多白衬衫红领巾的小娃娃,他们的笑容就像初升的太阳,美好而明亮。他们冲我行队礼,声音脆生生的:“奶奶好!”

那一刻,我仿佛瞧见了光阴。它奔流不止,我的时代已然逝去。

每年你生辰,我都要在稻香村买一盒子枣花酥同你寄去。时光冷漠,可我总想你知道,至少有一人,还在惦着你。

望自珍重。

                                                                                                                                                                你的,格格

                                                                                                                                                        丙午年五月初七 

放下信纸,暮色已开始四合,大喇叭已然消停,他快步踏出门去。才交五月,风还是凉凉的,便如温柔的手在心上抚摸。

他按照信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养老院,那是个杂院,入眼皆是破败与荒凉。他向门口的老大爷打听起她,老大爷蒲扇一挥

“确实有这么个人,不过前天院里好不容易吃饺子,一口没吞进去,给噎死了。”大爷咂咂嘴:“享不得福呦。”

夜风吹过,树杈间有猫头鹰在咕咕鸣叫。

老大爷末了道:“便是我使门板抬她出来的。诶呦,我这也抬了半辈子人了,她是最轻的一个。”

她死了。

他深一脚浅一脚走回家,他还有好些话要对她说。

他想说,在盛京是他曾想留她在身边,只是那时她不愿再见他。他想说,他曾到她原来的院中寻过她,只是早已人去楼空。他还想说,枣花酥真的很好吃,他每年总盼着过生辰,盼着她的枣花酥。

家中灯是亮着的,妻子已回来了。桌上摆了一整块奶油蛋糕,厚厚的奶油上插了六根蜡烛。

他的六十大寿。

他将收音机打开,袅袅婷婷的歌声从里面传来,是一首《月圆花好》。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醉。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

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

这风儿向着好花吹,柔情蜜意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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