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需要多少土地?
根据列夫·托尔斯泰同名短篇小说改编
[法]安妮丽丝·厄尔捷 改写 [法]拉斐尔·于尔维莱
西西伯利亚的一小方土地上,生活着农名帕科姆和他的妻子,还有他们的是那个孩子。
在每个寒风刺骨,白霜遍野的清晨,帕科姆都早早起身,穿上肥大的长靴下田劳作。一家人日子虽谈不上富裕,但终究是衣食无忧。
烟囱里常常传出柴火在炉中燃烧的噼啪声,午饭时,红菜汤的香味飘满整间枞木屋。
只是,在这方一阵微风就能吹遍的田野里,帕科姆常感到有些局促。马儿渴望纵情驰骋,奶牛总是想法子钻到邻居家的地里吃草。
“要是我有更多的土地,”他叹了口气,望向栅栏以外的那片天地,“大概做梦也要笑醒的。”
所以,当听说邻村的地主想要卖出一部分土地时,他毫不犹豫就做了决定,一定要买个几十亩回来。
他拿出所有积蓄,还卖掉了一匹马驹和一半数量的蜂箱,赶忙进城结了账。
回家的路上,他喜不自禁,钱袋是空了,但心却是满的。
时间飞逝,麦苗疯长。
可帕科姆却一天比一天闷闷不乐。
这天,他发现邻居家的牲口既然把自己的地给拱了。
“我累死累活成全的难道是别人家的牛和马?”
帕科姆在村子里发了一通老火。
一天晚上,一个外乡人敲他家的门,想借宿一晚。帕科姆把他请进了家里。
荧荧火光中,两个男人聊开了。外乡人来自伏尔加河沿岸,那里土地尤其肥沃,撒下一棒种子,当季的收成便能养活一户最贫苦的农名。
“要是在那儿能过的更滋润,我何苦还要留在这里?”帕科姆这样想着,脑子里闪现的全是那片神奇的土地。
没过多久,他便又做了个决定。
他卖掉房产和牲畜,举家搬迁,去往那个地里能长出幸福的地方。
帕科姆现在的土地是当初的三倍,幸福感却倏忽涨了十倍。可是,直到播种时他才发现,自己买下的地只种得出黑麦,种不了小麦。
最后,他不得已跟人家租田来种。
小麦长势喜人,麦收之后他用挣来的钱把牲口的数目翻了一番,还雇了个家仆。
但很快,帕科姆的脸色又暗淡下去。
他恨自己还要租地来种,坐拥良田的却总是别人!
一天下午,一个过路的商人在帕科姆家歇脚。两个人围坐在茶饮旁打开了话匣子。
当沸腾的水呜呜低鸣时,陌生人坦承了自己来自巴什基尔。
“那里的人蠢得跟绵羊似的。”他一面冷笑,一面又拈起一块奶酪蛋糕,“天天就知道吹笛子,喝茶,唱歌。他们自己不愿种地,宁可全都卖给别人换一口面包吃。”
帕科姆听得入了神。
“要是在那儿能过得更滋润,我何苦还要留在这里?”此时,他仿佛已经看见那一望无限的麦穗。
第二天天还没亮,帕科姆就上路了。
七天之后,他终于来到巴什基尔人搭帐篷的地方。这群无忧无虑的人,为欢迎他的到来,特地弹起巴拉莱卡琴,还热情地奉上茶饮和马奶酪。帕科姆将自己带来的礼物恭敬地放在头领脚下,并说明了来意。
“我们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土地。”头领一边说一边用手捋了捋长胡子,“如果你想买地,我们可以按天计算。不管你一天走多远,走过的土地都是你的,我只收你一千卢布。唯一的条件就是你必须在太阳落山之前回到出发地。否则,地不给你,钱也归我了。”
当晚,帕科姆躺在帐篷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头领的话在他脑海里久久不散。
“一千卢布就能买下所有我想要的地!”他一遍遍重复着这句话,在黑夜里张大了眼睛。
天未拂晓,他就赶到前一天约好的地方同巴什基尔人碰面,那是一座小山丘的山顶。
头领张开双臂:“这里所有的土地都是我们的。等你走完一圈,也将得到属于你的土地。我会派一个人骑着马跟你走,为你走过的路划界。”
帕科姆收紧长袍,在腰间挂了个水壶和一小袋黑麦面包。
太阳开始往上爬,帕科姆直直望向前方。
帕科姆已经出发几个小时了。
他不紧不慢地走着,气定神闲。
天热起来,可他没有一句怨言。
我马上就要发大财了,这点不舒服又算得了什么?
这么多地!看上去还这么肥沃!
风一吹,参差不齐的野草就像海浪一样翻滚起来。
在这里,他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帕科姆稍作休息,长长地喝了三口自备的甘泉。
他回头一看;远处,来时的那座小山丘上,依然能看见一个小黑点,那是巴什基尔的帐篷。
太阳此刻高悬在天空中,帕科姆放慢了脚步。
软帽下面,汗水不挺滚落,汗湿的衬衫紧紧贴在皮肤上。
他决定停下来再喝口水。
当时怎么不备一个大点儿的水壶呢?
他摘下软帽,把长袍的袖子卷得更高一些。
继续走。
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正午已过。
帕科姆加紧步伐。
“我总不能这么早就回头吧。”他还在做梦。
帕科姆觉得自己像是赶了好几天的路。他又回头看看:已经看不清出发的那个小山丘了。
这一回,必须得往回走了。
他擦去刺痛眼睛的汗水,然后向巴什基尔头领的仆人示意。
仆人点点头,栽下第一根木桩。
砸锤声一直在帕科姆耳畔挥之不去。
他继续在凝重而灼人的空气里往前走。他好热,快吃不消了。
他停下来把靴子脱下,它们种得像两块巨石。
为了给自己加把劲儿,他想象着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花不完的钱、享不完的福。
他一刻也不敢停下脚步,背越躬越弯。
一只脚,挪到另一只脚前面。好,再来一遍,不要停。
累得快倒下的时候,他就啃一口面包补充点儿体力。
可是,他连把面包咽下去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太累了。
脚已经肿了,阳光蜇着他的皮肤。
这么多地,够了。
当他再次准备往回走时,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溪,就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不把这条小溪圈进来是不是太可惜了?”他这么想着,精神随之抖擞起来。
他又一次加快了步伐。
跨过小溪之后,他示意头领的仆人栽下第二根木桩。他已筋疲力尽,汗水和灰尘裹了一身,恨不得纵身跳进这诱惑着他的潺潺流水。
这时,小山丘已经缩成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点,太阳开始往下掉了。
帕科姆感到喉头有些发紧,自言自语到:“划头两道界的时候,我真是太贪心了。”他开始掉头。
他想走快点儿,但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
他的双脚背弃了他,他的头脑早就昏昏沉沉。
停下来歇会儿?
妄想。
没时间了。
抬头看天,太阳正匆匆滑向地平线。
可帕科姆每往前一步,怎么小山丘反而又远了一些?
帕科姆快急疯了。他的心脏突突直跳,索性扔了布袋和水壶,快步小跑着往前直奔。
跌倒了,
赶紧爬起来。
他的嘴巴已经干得像酷暑里的河床。
终于,帕科姆看见了帐篷。他的力气只够把一只脚拎起来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他还是没停下脚步。
他听见巴什基尔人的呼喊——是在给他鼓劲儿。
那是一片听不真切的喧哗。
他看见熊熊燃烧的太阳已经触到了小山丘顶。
几分钟后,最多几分钟,他就将一无所获。
帕科姆决意耗尽最后一点气力。他开始爬,地也跟着哆嗦起来。他的脑子是空的,他的眼睛死命咬住头领的靴子。
他离目的地不过咫尺之遥。
走完最后一步,帕科姆身子猛地朝前一扑,倒在了巴什基尔头领的脚下。头领双眼含笑,捋了捋自己的黑胡子;
“祝贺你。现在你已经是一片广袤之地的主任了。站起来,让我们握个手吧。”
可帕科姆一动也不动。
他趴在地上,脸埋进土里。
头领把帕科姆拖到一旁。
他的嘴角流出了一点血。
巴什基尔人又一齐唱起歌来,他们栽下四根木桩,在地上挖出一个小土坑。
这个土坑刚好盛得下帕科姆的身子;一分也不多,一分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