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前世今生

2018-10-10  本文已影响0人  A流浪夜猫
重疾险的前世今生

近代自1980年中国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民间不知何时流传着一种叫做“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的说法。这个行业如此的不受人不待见,社会地位如此低下。人们谈起保险闻之色变,逐渐演变成一种常态诸如:“保险都是骗人的”“买了保险就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等等诸多负面言论。作为一个从业者,其实是深深的透露着无奈的~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我觉的和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保险公司的制度是分不开的。

谈到保险,必然会说到生老病死残的话题。这有悖大多数国人的传统。中国人的传统里对生老病死的话题总有心结的,更不愿意把这些禁忌拿到明面上来讲。选择性忽视或者逃避。把时间往回推20年到现在。看保险市场的发展就能看到一些端倪

在这个萌芽的阶段出现的都是一些什么类型的产品呢?大量的分红、返还、万能、投连等等一些轻保障,重收益的产品。

这些产品给市场带来一些非常不好的影响,真正有保险需求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或者是在疾病和意外不幸来袭的时候发现保额非常低,根本不足以覆盖当前的风险。又因为保险的首要是姓“保”而非收益。产品的特性也是长期锁死资金且收益不高,一些分红、返还的产品回本最少在20年往上。投连甚至连保底都没有。而自1992年友邦进入中国市场,带来代理人的制度以后。虽然保险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但是它带来的弊病一直到今日也还争论不休。毫无门槛的限制以及代理人的资质参差不齐。销售误导的事件成为常态。有甚至代理人自己都不知道卖的是什么,就依照话术推销产品。同时,国内的经济高速发展,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速度远远超过欧美等发达国家。种种因素合力在一起,遂造成了市场“保险无用论”“保险就是骗子”而真正受益的人群可以说是非常少,这类人虽然时有质疑,但是微小的发声在波涛汹涌的大环境下显然是被打的连渣都不剩了。

受益的一小部分人群大多数是在1996-1998年买的年金、养老、教育金等等一些返还、分红的产品。这类产品放在今天受益可以说是非常可观。有些甚至能达到8%-10%的年化。这是受国家大环境的影响,受益的人群毕竟是少数。再过几年退休的时候说不定保险的收益比养老金都多。当然这是后话了。

说了将近千字的废话,似乎都没有进入今天的主题“重疾险”

重疾险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

通过他精湛的医学技术,救了很多病人,但是,他发现很多治疗好后的人,不久后又会回到医院。在实施了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需要继续工作,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而导致身体状况恶化。

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Crusade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寿险的附加险销售,对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中风四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

1986年之后,重大疾病保险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中国内地引进重大疾病保险。1996年中国人寿发行了第一款重疾产品康宁。自第一款重疾产品问世以来,已经过22年的发展。其产品形态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其中标志性的事件发生也推动了重疾险的发展历程。

2003年,保监会规定,健康险产品不能设计成分红产品,前期出现的分红型重疾险产品全部叫停,重疾险产品重新回归风险保障。(终于避开分红的神坑了)

2006年友邦集体诉讼案之后,保监会又明确疾病保险是以保险合约规定的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对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标准进行了规范。

友邦诉讼案:https://www.xzbu.com/3/view-742850.htm: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看一看当年的报道,

2007发生了中国重大疾病保险史上的第一个标志性事件

在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开展重疾定义的制定工作,对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制订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疾病规范》)。这是我国针对重大疾病保险建立的第一个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同时保监会规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须包括这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分别为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在《疾病规范》发布之前,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产品对“重大疾病”既没有统一的定义,也没有核心病种,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千差万别,消费者购买和理赔时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疾病规范》实施后,不同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对于疾病的定义和种类进一步规范,其产品的可比性增强,消费者可以更容易地比较不同保险公司产品的保障范围的价格,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更为透明。

以上法规一直沿用至今,保险公司在开发新的重疾产品时也是在《疾病规范》的基础上加以延伸。

2007年中信保诚的“及时予”第一次引入了轻症的概念。开创了重疾险的先河,市场竞争进一步的利好于消费者

2010年华夏人寿推出第一款重疾多次赔付的产品“两全其美”

2015年海康人寿(同年更名为全球同方)的“康健一生”首次加入轻症豁免的概念。让重疾险进一步人性化,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

……

了解了那么多重疾险的知识,那么该如何购买一款重疾险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重疾险的意义与公用:

重疾险:万一发生重大疾病,未来一段时间收入中断,支出增加以及后续康复费用的问题。

这是一个专款专用而且带强制储蓄功能的保险。

重疾险的前世今生

重疾险的前世今生

在银保监会规定的这25种重大疾病,红色6种为必须承保的病种,另外19种可选。这些疾病基本上涵盖了95%以上重疾发生的几率。其中必保的6种更是占据80%以上。所有这里有一个误区,重疾的病种并不是越多越好的,病种越多,意味着要花更多的钱。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最少的都有45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所以不要一味的追求重疾病种很多的产品,意义不大。

那么在购买 一款重疾险之前要看什么呢?是重疾延伸出来的轻症。

什么是轻症:指的是在重大疾病前期,情况较轻的疾病,或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如早期癌症,轻微脑中风,及一些介入手术。那高发的轻症有哪些呢?如下9种。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原位癌);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轻微脑中风;

4.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5.心脏辨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6.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7. 视力严重受损;

8.特定面积Ⅲ度烧伤(面积比例在10%-20%之间);

9.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判定一款重疾险是否具有性价比,是否合格。我觉得首要条件是看高发的轻症是否承保。

保险虽然只能做到保而不包,但是从产品层次上尽可能的覆盖更多的风险,我觉的这是我们和客户都需要考虑的事情。

最后

1、先看条款

2、再看服务

3、最后在选择公司

目前有相当多的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把顺序弄反了。国人都讲究品牌效应,但是买保险品牌并没有优势反而可能更糟。因为保险公司的保费来源于消费者,铺天盖地的广告费当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了。你看重品牌,就得为它的品牌溢价支付更多的钱。当然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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