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到地老天荒,唱出地久天长
最近看了一部剧,名字叫《花间提壶方大厨》。虽然不得不说是五毛特效加盒饭群演,但是却有那么一些的瞬间,会被感动到,会渴望就这么地久天长,就这样地老天荒。
曾经代表了一辈子的词语,现在轻轻松松就能变成甜言蜜语从人们口中说出。只可惜情话太多,真心太贵,终是不美。
见过最美好的爱情,是属于爷爷奶奶那一辈人,那种用缝纫机、自行车和老炉灶装点起来的,依然带着苦难气息的爱情,可却像稻田上的晚霞那般简单祥和而又美好。
那天,和朋友们出去聚餐,挤在油腻腻的烧烤店,嗅着火炭和香料的味道。才明白一人沉默的反面是无话不说,才发现烧烤也可以被吃成大餐,才欣喜又寻回走夜路的快乐,才知道自己可以从黑夜唱到黎明。可能我是很矫情,唱到嗓子干哑眼眶湿润,觉得天地融化,星辰吞没,温柔被自己唱成了歌。
也许对我而言,歌是唯一触碰得到的远方,是漆黑一片中最真实的自我。
唱出轻描淡写的漫漫长路,唱出不动声色的百转千回。
很多时候,你用漫漫长夜刻画的未来,对方只是不屑一顾。一个“嗯”就可以浇灭一切希望和星星之火。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今生的无数次回眸是前世的什么呢?多少次深深浅浅的转身,是藏于心口的一往情深。最后你渐渐开始明白,你所心心念念的爱情,不过是生活的一个屁。最后你慢慢开始感谢,感谢她教会你长夜也可以一个人。
那晚唱到了醉意阑珊的时候,大家都已三三两两地睡去。好友点了那首《夜空中最亮的星》,问我还唱不唱得动。我笑笑说:“唱!”唱到了最后,终于所有人都醉倒,终于只剩我一人,温热的风还在吹。我拿起酒瓶把最后一口喝完,为熟睡的他们唱了李健的《十点半的地铁》。人世间的或深或浅的爱情,何尝不和这渐渐褪去的夜色一样,尽管千疮百孔,仍然笑的冷艳漂亮。有些事情也终将不忍回首。
学会了那首歌,但是你说你已经不爱听了。学会了那道菜,但是你说你已经不想吃了。
唔,爱情这件事,终究是没有对错的吧。
毕竟,那种在稻田里用汗水浇灌出来的爱,那种一碗白粥分着喝的喝的爱,那种颤颤巍巍互相搀扶的爱,还是只存在那天边的晚霞里,埋藏在岁月的谷堆里。不是你精心构想的未来就一定会来,不是你所爱的人就一定会陪你走下去,不是你所念的人就一定会挽着你的手去看夕阳西下。
幻想过地久天长,憧憬过地老天荒。
可能最后一切都无法实现,可能该来的没有来,不该走的也走了,可能生活最后落得荒草丛生。但你还可以从黑夜唱到黎明,还可以把黑夜唱成黎明。
那就这样吧,就歌唱吧。
唱到地老天荒,唱出地久天长。
唱到地老天荒,唱出地久 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