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日记惹的祸
1862年秋天的一个夜晚,大文豪托尔斯泰几乎通宵失眠,因为第二天他就要向年轻貌美的索菲亚求婚了。索菲亚年方十八,比托尔斯泰小十六岁。
幸福来得真是太快!第二天,求婚很顺利!
托尔斯泰有个写日记的习惯。日记,我们知道,应该属于一个人最私密的东西,属于那种除了自己不能与任何人分享的特级私密。可是,按照当时社会的约定习俗,两个人一旦订婚或者结婚,就是“合二为一”了,也就是说,两个人不可再有任何私密,这里当然包括日记。
而问题是,日记这种东西,属于个人的心灵独白,一旦被自己之外的另一个人看到,那就不能称其为“日记”了;换个角度理解,当你知道所要写的内容会被第二个人看到的时候,无论怎样“不在乎”,也不可能写出百分之百的内心。
这可如何是好?这让托尔斯泰极为苦恼。
于是,就在求婚被接受的当天,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不能为自己一个人写日记了。我觉得,不久我就不再会有属于一个人的秘密,而是属于两个人的,她将看我写的一切。”当他在日记里写下这段话时,他显然不是为有人将分享他的秘密而感到甜蜜,而是为他不再能独享仅仅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而感到深深的不安。
这种不安婚后很快就得到了证实,他的内心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痛苦和悔恨: “我自己喜欢并且了解的我,如今成了一个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人。自从我娶了我所爱的女人以来,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个簿子里写的几乎全是谎言,虚伪。一想到她此刻就在我身后看我写东西,就减少了、破坏了我的真实性。”
托尔斯泰并非不愿对他所爱的人讲真话。但是,面对他人的真实是一回事,面对自己的真实是另一回事,前者不能代替后者。作为一个珍惜内心生活的人,他从小就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如果我们不把记事本、备忘录之类和日记混为一谈的话,就应该承认,日记就该属于本人的私密。
如果说不能为自己写日记是托尔斯泰的一块心病,那么,不能看丈夫的日记就是索菲亚的一块心病,因而夫妇之间围绕日记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有一次大吵之后,托尔斯泰说:“我把我的一切都交了出来了:财产,作品,只把日记留给了自己。如果你还要折磨我,我就出走,我就出走!”
事情显然没能得以圆满解决。于是1901年的一个深秋之夜,82岁的老翁悄悄起床,离家出走,十天后病死在一个小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