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亲身父母十年艰辛苦苦寻子,儿子最终却选择养父母
今天看到一条新闻,感觉心都有些碎了。新闻类似电影《失孤》主角原型,骑行五十多万公里、天涯寻亲24年的父亲郭刚堂,与自己被拐的儿子郭振相认。但是在郭氏父子盛大的认亲仪式中,郭振说,“养父母现在年纪比较大了,对我有着养育之恩,这个时候也需要人来照顾,另一方面工作也在那边,所以,以后还是想留在那边。我假期会比较多,可以经常回来看看。”这样的话连外人都为郭刚堂感到不值。
而我们的新闻主角名叫桂宏正,他的儿子桂豪2009年出门玩耍,就再也没有回来。家人四处寻找,经过十年不懈努力,终于在2019年找到了。
可是找到了,儿子一开始却不愿意回来,即使最后在警方的施压下回来了,仅仅只住一个暑假,最终还是选择了留在养父母家中。
桂宏正即使再怎么伤心,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同意了桂豪的要求。送走桂豪之前,桂宏正还手写了一份协议给他,内容是:18岁之后桂豪愿意回来,随时可以回来。
即使满足了桂豪的愿望,桂豪还是对桂宏正怨恨不已,之前住在家中不仅多次明确对他说“我恨你”。回到养父母家中后,更是删掉了唯一能联系桂宏正的微信。桂宏正要想知道桂豪的情况,只能与桂豪养父母联系。
可是就算这样,桂宏正还总是惦记着他,桂豪正在读初中,桂宏正想去看他,又怕打扰到他。
看完我真的是郁闷不已,又有些气得内伤,还为桂宏正感到心酸与不值。
那些买孩子的人都不配称为养父母,都是买卖孩子的凶手,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是拐卖中的买家。
尽管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为了孩子,怕伤害到孩子,又有几个亲身父母敢去告买家呢。而人贩子和买家正是挟孩子以令父母,让父母束手束脚,无可奈何。人贩子好歹还有几年牢狱之灾,买家却什么事都没有,还会被自己的亲生孩子护着,哪怕强行带回孩子也被孩子怨恨着。
这样的现实也太冷酷太无情太残忍了,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个桂宏正这样的事情在上演,多少的家庭因为那些人贩子和买家从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多少人贩子和买家因此还敢顶风作案,买卖不断,光天化日下强抢孩子的新闻更是屡见不鲜。这些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情况吗? 强烈呼吁买卖同罪,对人贩子和买家加大惩罚力度!严厉震慑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