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打工生涯
2019-05-14 本文已影响171人
楚木林森
一、半年流浪生活。
1.2 石场多了个大花脸
石场上班的任务,是将放过炮、锤打过的石头,搬到拖斗车里,然后拉到碎石机口倒掉,才算完成任务。完成一拖斗,有5角钱的报酬。
每拖斗石头,必须过磅,至少800斤,因为太重、石头太锐利的缘故,稍不小心,手上就会到处划痕,现在的全身,还留着那个时候留下的伤口疤痕,手上,还有方树泉(厚街一家二甲医院)医生缝针的痕迹。纵使这样,也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都使出吃奶的力气,完成工头交给的任务。
使出吃奶的力气,将100-200斤的石头,用两只手和身体的支撑,缓慢地搬到拖斗里。汗水和血水伴随着我度过每一天。慢脸的灰尘、伴随着血汗水,大花脸成了每位的标配。
经过一两个月的锤炼,慢慢开始习惯,从每天拖10车,到后来的日均30车,每天的收入,基本维持在10-15元左右。小日子,也算小有满足。
93年6月一天,永远不能忘记,大雨过后,石场处有一个堰塘,积水最深处,约2米深,下班后,我们一群人到堰塘游泳,可一个叫“肖再树”的叔叔,因为上班太疲劳,脚抽筋,水中挣扎了几下,伙伴的施救也无力回天,可怜的叔叔,再也无法回到亲人身边。自从出了这个事情后,大伙心情都非常沉重,把工作辞掉了,再去找别的事情。
别了,溪头石场,我们伤心之地。
6月底,几经周折,我们总算进了一个破烂厂,开始体会另一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