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二)
2020-11-04 本文已影响0人
木云枝
我是最见不得女孩子哭哭啼啼的了,一下子又心软了。
做课堂练习的时间我把她叫到门外,语重心长地告诉她:第一,这是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需要由班主任来亲自处理;第二,既然扰乱了课堂纪律,就得接受惩罚;第三,我可以去给班主任求情,对你宽大处理,但你得写个情况说明和保证书交给班主任;第四,认错态度要诚恳。
苦口婆心说了一通,女孩子表情有所缓和,我的心也慢慢放下来,毕竟还是个平时表现不错的孩子,偶然犯错是可以适当宽容的。
“老师,手机我没交给班主任。”女孩子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对我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差点气的仰倒。“那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我就在外面站了一会儿,老师,是我妈给我打电话的,我没课上玩手机。”女孩眼睛里的无辜忽然让我有种错觉,难道是我错了?原则性的问题本来是不能让步的,没想到一时的同情让她觉得自己没有犯错。哎,这孩子脑瓜子也是一根筋,咬死认定只要我不玩手机,就可以把手机带到学校来。这什么逻辑啊!真真让人欲哭无泪!
哎,算了,这种事情本来也不是我插手的,“那你还是先写情况说明和保证书吧!”我想了想,还是叹了口气这么说,然后摆手让她回教室了。
第二天班主任告诉我,那个保证书不过是一个很小的纸条,只潦草写了几句话。听了这话,我心里一阵堵得慌,有的孩子知面不知心,教导也收效甚微。
实现教育理想,真的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