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监管不力,将严肃追责问责!

2019-01-16  本文已影响0人  69483d657a84

导 语 福建省将建立由省卫健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 “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这一点。

意见指出

 1、福建省将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负责统筹综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和医疗卫生服务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2、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信息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3、探索开展行业领域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共同营造诚信办医环境。 意见要求要突出监管内容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

推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办法。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以公立医院为示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体现医疗行业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考评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医保支付、财政补助等挂钩。 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监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

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 推动公共卫生监管,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制度,突出县(市、区)考核主体作用,加大项目效果评分权重。 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宣传的管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医疗机构“黑护工”、“黑救护车”、太平间非法殡仪服务综合整治。 建立健全监管举措方面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

2、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联动、协调处理、考核评价等制度。

4、建立省属公立医院运营监管系统,强化对省属公立医院综合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建立互联网医疗监管系统,对互联网医院的网上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5、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保总额分配、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以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从业人员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奖惩挂钩机制。

此外,福建省将建立由省卫健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 每两年左右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督察一遍。 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地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重大问题报福建省政府,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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