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杂事负担重、经费报销繁?科技部回应四种改革方案

2021-02-04  本文已影响0人  WOSCI沃斯编辑

来自北京的网民“科研工作者”(手机尾号0256)留言反映科研人员杂事负担重等问题。我们将留言转给科技部,科技部给出权威回应。

网民

争取科研项目、找经费,应对各种考核、报销等太花费科研人员时间,建议加大科研工作者自主权,可以腾出更多时间搞科研。

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

科技部

来自北京市的网民“科研工作者”(手机尾号0256)说:

作为科研国家队的一名成员,我非常热爱科研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得不拿出大部分时间来干一些与科研无关的杂事,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争取科研项目、找经费、应对各种考核、报销等。在这种工作状态下,科技成果的产出率很低。我建议国家继续加大科研投入,改善分配方式,解放科技生产力。让科研工作者能支配更多经费,聘用更多科技服务人员,腾出更多时间投入到更为擅长的科研工作中。

科技部回复:

近年来,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为科研人员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财政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

一是强化科研单位法人责任,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自主权。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结余资金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扩大法人单位自主权。在下放自主权的同时,也对科研单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下放的各项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简化预算编制。把预算科目精简合并为四大类,并且在编制预算时只要求提供基本测算说明。同时,提供预算模板,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间接费用按规定核定,科研单位无需提供详细的测算依据

三是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报销难”等问题,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四是建立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强化单位法人责任、下放预算调整权限、加强经费监督检查等改革举措,集中解决科技界普遍反映的科研项目间接成本补偿绩效激励不足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弱化科研经费预算刚性过强等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人员收入待遇问题,关键在于抓紧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合理确定科研人员收入水平,有效引导预期,提高科研人员基本工资水平,保障科研人员的合理待遇。在此基础上将科研项目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作为补充,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收入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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