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向顺:我关于乡村初夏时节的记忆,是从一条狗开始的。
这是账号“耿向顺”开通以来的第69篇原创文章,关于故乡村里的初夏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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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因工作原因,独自一人到四川村里出差,与友人相谈甚欢,事毕已至夜深,无车去往市里,故留宿村民家。
我静卧床头,竟毫无睡意,思绪万千,屋外有竟开始有了虫鸣,忽闻远处风声雷鸣,俄而有小雨淅淅沥沥,有泥水气息透进窗户来,村内偶有鸡鸣狗吠,十分安静。原来,春天已经悄悄过去,夏天已经来了。
乡村里春夏之交的时节,向来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其落红未尽,也生机勃勃,色彩艳丽,给人以愉悦、纯净、美好的享受,给人生的希望。事实上,自当年外出求学 出门远行,记忆中便再也没有故乡的时节了,只有偶尔在春节回家看看,然后急匆匆地出发赶往下一个城市。
此时此刻,我想起了很多关于乡村生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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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初夏时节的记忆,好像是从一条狗开始的。
在我还在很小的时候,也大概是2004年春节过后,家里养了一条小奶狗,它是我和哥哥从十公里外的外婆家抱到家里的。它是一条正宗的本地土狗,毛色黄黄的,脸上有黑色的斑,长得肥嘟嘟的,像极了一个圆滚滚的毛球,听到有风吹草动便把两只耳朵竖起来,尾巴挺得笔直,奶声奶气的狂吠。
我像是得了一个宝贝一样开心,捧在手心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它也经常送我去上学,要走很远很远的山路,每天放学回家,我都要带它出门溜一圈。
大概在五月份左右,小狗已经长大了很大一截,它喜欢在前面撒欢奔跑,我紧跟着,生怕它窜进地里,要是祸害了庄稼,被大人们责罚。我们穿过一片又一片刚绿得透亮庄稼地,玉米芽大约和它一般高,烟草叶子也刚好末过我膝盖,还有四季豆藤已经盘上了为它们专门插设木棍上,有豆粒大小的春蝉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喊叫,好不刺耳。
小狗突然停了下来,看着地上,原来那里有一窝超大的蚂蚁,这个地埂上的蚂蚁窝里,成千上万的蚂蚁们排成长队,不停地扛着翅膀、绿色的大虫往洞里塞,我感到很好奇:这个窝里究竟有多少蚂蚁,他们有没有大王?
后来,我从家里扛了一把锄头,把这个窝挖了出来,被咬了几十次蚁后,我成功抓到了蚂蚁大王(蚁后),我用稀泥巴按照宫殿城堡的样子做了一个新的窝,然后蚂蚁用瓶子装着,把它们举国搬迁到新窝里,很遗憾的是在搬迁的过程中,王死了,很快整个王国全死光了。至今想来,自己手上,也曾血债累累。
村里的天,总是很容易变的,刚还清空万里,在我挖蚂蚁的几个小时里,头顶飘过一大片乌云,开始电闪雷鸣,顷刻间大雨倾盆,我带着小狗拼命往家里赶,豆粒大的雨滴从天空落下,尽管我头顶出门时带的小背篓,依然在几分钟就被淋成落汤鸡。地上被打的啪啪作响,已经接近十天没有下雨的的土地,瞬间扬起尘土,泥土的腥味在空气中弥漫。
路上已经汇集起来了小水洼,一脚踩下去,溅起黄色的泥水,小狗跑一阵就回头来看我,浑身已经占满泥巴,又跑到我身边使劲抖,让我本来已经很脏的衣服上全是你讲。远处仍然有阳光投下,山谷里云雾缭绕,苍翠的群山在云雾里若隐若现,一道巨大的彩虹从山谷里升起,我在雨中奔跑,顺着彩虹的方向。
赶回家时候,小狗被母亲关在门外,不让它进门,因为它已经成了一个泥球, 我哥用水管把它冲干净之后才被允许进门。我一进门,就被母亲责骂,她一遍骂我一边给我找衣服换,父亲从地里回来,也被淋湿透了,和爷爷一起坐在门槛上抽着旱烟,两人一句话也没说,动作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慢慢吐了很多烟,心里大概是为这场雨感到高兴吧,今年的收成有望了。
母亲唤我到堂屋里烤火,奶奶腿脚不便,经常坐在陈旧的沙发上,哥哥马上上初中了,在安静的写着作业。母亲从灶膛里刨了一些炭火,放在火盆里,烧了一把干松毛,家里冒起了浓烟,她跪在地上,用嘴吹了一下炭火,火盆里顿时冒出红红的火花,木炭被烧得通红,她的脸也被映射得红红的,而我坐在她的对面,被呛得流眼泪。
雨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而越来越猛烈。雷声轰鸣,乌云紧贴大地,小狗听到雷声,躲进了沙发下面,每每雷声响起,它便仰天长啸。不远处便是树林,在雨水的冲刷下发出巨大沙沙声,如粗绳一般的雨水注顺着家里的青瓦房上泻下,瓦房被雨水打得滴滴答答作响,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如上万和尚不断敲木鱼,此起彼伏,由远及近,似琴瑟结合,宛若天籁之音。这雨啊,下得欢快,下得酣畅淋漓。
我甚是喜欢这初夏的雨!
雨下了大约有两个小时,仿佛忽然间就放晴,空气中还弥漫着湿汽,云雾还没散去,彩虹开始便浅。走出门外,无数飞蚂蚁开始钻出土地,铺天盖地地飞舞,在草地上,在山林里,在庄稼地,它数以亿万计,在耳边轰鸣,鸟儿们低空飞行,捕食飞蚂蚁,享受这夏日得恩赐,小狗也冲进这混乱得屠宰场强行撒欢。
原来零星得花朵已经被大鱼冲刷落光了,山原变更绿了,植被向上上涨了很大一截,更有“连雨不知春去,觉醒方知夏深”得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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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十五年过去了。
那条小狗在几年后和家里人一一告别后不知所踪,后来尸体在很远的树林里被发现。听说狗是通灵的,要走之前,会远远离开自己的家人,一个人安安静静死去。
爷爷奶奶都走了,父母也老了,我也长大了,也离开了。自少年离家,便很少再回去了,可我依然对乡村,对土地有执着的爱。
我仍然还记得那一天,大雨淋在我身上的冰凉,彩虹从山谷里长出的绚丽,小狗在我前面撒欢奔跑的背影,脚下溅起的泥水花,母亲吹火的时候被吹得红红的脸,父亲嘴里吐出的烟雾,雨打在瓦房上的节奏,雨后乱舞的蚂蚁。
乡村和故乡,经常被写进了文人墨客的笔端,藏在了游子的梦里。我每次和这两个名词相遇,通常是在书里读到关于乡村和故乡的文章,总给人美好的回忆,却总有忧郁、凝重、失落和遗憾的色彩。
我爱乡村,并不只是爱那绿色的山峦,安静的瓦房,还爱着那里的亲人,形形色色地生命,爱乡村的透明与温润,醇厚的感情。
我希望我能像我的那条狗一样,死后埋在这片厚实的土地上,肉体腐烂,和树叶的腐殖质一起沉淀在层层树叶之下,灵魂附在破土而出的嫩芽里,藏在那些露水里,泛着透亮的光,和我故去的友人、亲人们,一起站在摇摇晃晃的树上,对着村庄窃窃私语,看着村庄在大雨后,如回忆里那天一样干净和空蓝。
耿向顺
201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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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
耿向顺
青年公益人,教育公益自媒体,兴趣领域为公益组织品牌传播(新媒体及社群运营方向),乡村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自2013入坑公益一直至今,累计撰写各类稿件稿近百万字,运营多个平台自媒体和社群,全网阅读5.5亿+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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