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心碎(4)判刑风波
汪鸿雁坐在审判席上,心里平静得像一汪古井的死水,任凭双方律师展开激烈的唇枪舌战。不管审判结果是什么,她都无动于衷,她早已生无可恋。
心灵的创伤既然难以癒合,死对她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黔远县人民法审判长宣判;汪鸿雁因被激杀人案,鉴于汪鸿雁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给予从轻判决。根据中华民族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X款,判处汪鸿雁无期徒刑。
这下可激怒了李成方的父亲李德明,他想:什么狗屁法律,我的两个儿子都被汪家丫头残忍的杀害,只判了个无期徒刑,分明是有意包庇!
李德明不服,又向上申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判,依然保持原判。
李德明再向上申诉,省长亲自下达命令,要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罪犯分子。
省高院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最后依然保持原判。
李德明气坏了,这回他不上告了,他走到北京,每天坐在天安门广场旁以乞讨为生。
他的左右两手上各写一行字;左臂上写着“黔远县官官相卫,”右臂上写着“父替子申冤。”见人就诉说他的寃屈。
这下可把事情闹大了,不到几天,整个北京城都闹得人尽皆知。很快就惊动了中央首长。邓老亲自下达命令,要尽快查清案情,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党中央马上就派人到了贵州,成立专案组,对汪鸿雁杀人案进行全面调查……
专案组将调查结果上报中央,党中央下达文件指示贵州高院;
汪鸿雁因感情纠纷杀死李成方,并凶残地杀害了无辜的李庭方。汪鸿雁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党中央勒令当地部门依法判处汪鸿雁死刑。
宣判的那天,汪鸿雁平静得像老僧入定一样。
她的心早就死了,留着这残破的身躯,和死亡没什么区别。与其痛苦地活着,还不如痛快的死去。
遗憾的是她连死都办不到,虽然被判处了死刑,但她肚子里还有不该怀上的孽种。他不想让这孩子出世,他不想为那个该死的禽兽留下后代,但她办不到,这孩子不但成为她的心魔,也成为她走向死忘之路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