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 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从黔南长发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转包获得长顺县人民政府发包的“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项目不低于3亿元工程款的施工工程,现经双方协商,共同合作本部分的施工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由甲方的指定人蒙昱晨和黔南长发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600万元《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书共同经营,按照600万的出资比例,享受和和收益的方式合作经营,双方共同监管项目资金往来。共管账户由___和___共同监管、共同确定支出,互通收入。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签订时起,至甲方承包的项目竣工时止。
三、合作款项支付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起___日内,向甲乙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支付___元。人民币大写:
四、利润分配
双方在甲方承包的项目竣工研收完毕之日起结算,结算时按照各方出资在总投资所占的比例,计算各方在利润中的比例。并在甲方承包的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之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结算所得的分配利润。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合作项目真实,合法。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一起共同分配利润。
3、配合乙方办理参加项目的一切手续
4、其他按照法律及常理,应当履行配合乙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支付合作款项。
2、积极参与合伙项目的管理
3、其他按照法律及常里应当履行配合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的支出,不得列为双方的项目成本。
2、甲方承包的工程,不能按时结算工程款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按时支付合伙款项,除依法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视为违约。
(二)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引发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同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