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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华人二次葬俗:送我的尸骨回家好么?

2017-06-05  本文已影响669人  李镜合
图片来自CINARC

我对于福建,广东和客家人的“二次葬”的习俗并不熟悉。我好奇的是,这些地方的同胞们在北美大陆去世之后,为何以及如何回到故土家乡,执着地要安葬在家人亲友的旁边。

客家人,部分广东人(主要是广府人和四邑人),福建人(多是闽南地区)有“二次葬”的习俗,即第一次下葬之后,待尸体腐化完全,重新开墓把尸骨收集起来,放到坛子里(瓮,塔,罐,罂,斗,盎,通常其那边还加一个金字,各地方称呼有差异),然后再次重新下葬,“或曰当宋季南迁,转徙不常,取先骸而珍藏之,便于携带,亦其一说而未必皆然。盖其始虑亲骨入土易朽,易以瓦器,本出于珍护先骸之意”。习俗的解释有很多,常见的一个是在动乱年代,人口迁徙频繁,第一次安葬不用太讲究,第二次尸骨装入罐中之后,可以便于转移祖先和家人的坟址,陪伴左右,以尽孝道,如白居易所描绘的中国传统聚落,“生者不远别,嫁娶先近邻。死者不远葬,坟墓多绕村。”

这种解释,对于海外华人应该是最恰当了。他们最终被葬在家乡,那里才是他们永久的家,对于旧金山,西雅图,内华达,爱达荷和温哥华等等北美的地方来说,他们只是过客而已,没有亲人的照料,灵魂会在永远游荡在陌生大陆的黑暗中。回到家乡之后,才能和我的家人亲人一起,被他们照顾,并且庇佑他们。这种传统一直持续到日本侵华战争,之后才渐渐衰弱下去。异乡总归是异乡,1916年维多利亚的开平会馆在号召同乡捐款送同胞回故土的时候说到,“毋任长埋异域,饮恨胡泉。” 异乡人的隔膜,即使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一辈子,也不愿入土为安于此。

华人应该不愿意躺在这个陌生的,时常充满敌意的地方吧,常常会有“人生浮且脆”之忧。伴随越来越多的华人移民,同时也有越来越严重的排华事件,暴力或者非暴力,有组织或者完全没有预兆的,群体性或者个人的,很多华人被迫在一夜之间离开他们暂时栖息的地方。1884年,在华盛顿州Swauk的所有华人矿工被驱逐;1885年,俄勒冈州的中国城被焚,大约一千个华人被驱逐,同年的加利福尼亚州的Eureka,类似的事件也发生了,华人被要求24小时内离开,中国城被毁。还是同年,华盛顿州的Tacoma,大约500个华人被驱逐,这是市长和警长亲自参与并且事后沾沾自喜终于赶走了所有“智力和道德都低下的华人”的事件,华人的洗衣店和饭馆,杂货铺,药店等被贱卖,接管或者焚烧;1886年俄勒冈的Albina,约180个华人木工被一些蒙面白人驱逐;同年还有更遥远的阿拉斯加,白人要求一些华人矿工立即离开Juneau的道格拉斯岛,将他们驱逐到两条帆船上送往海外上并且几乎没有任何补给。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经罗列过在加拿大东部圣约翰斯的一些针对华人的种族歧视事件,更加暴力的排华事件在北美大陆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华人常常丧生其中。1888年,华盛顿的Tekoa,华人被驱逐,一个不愿离开的华人被处死,一年之后,华盛顿州Malden一个华人因为进入了一个禁止华人入内的区域,被处死。1885年,至少28名华工在怀俄州西南部的一个矿上被一群暴徒杀害。仅仅5天之后,华盛顿州的一些白人和印第安人持枪攻击了一个在农场工作采摘啤酒花的华人营地,三人重伤,三人死亡。1887年在俄勒冈和爱达荷交界的地方,30多个(11个人的名字已知,来自广东番禹,剩余的人名字未知)在金矿工作的华人被一批不法之徒杀害。

排华的不仅仅是北美白人,一些土著印第安人也参与到排华行动中。北美印第安人被白人四处驱逐之后,又开始驱逐冒犯他们领地的人。1875年华盛顿州中部的Chelan Falls南部,数百个华人(一说三百多)被几个印第安部联合落屠杀。 一个报纸若干年后描述道, “当印第安人到达Chelan瀑布下游的哥伦比亚河的时候,发现许多在矿上工作的中国人。他们把中国人三面包围之后,只留出一个绝壁作为出口。然后开始攻击中国人。这些中国人没有任何防备,也不能逃走,于是成了这些野蛮人的猎物。多少人死了并不知道,我们知道的是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可以讲述这件事了。之后的几个月里,没有人再来矿上了,很久之后华人陆续返回来,但是在没有去那个屠杀发生的地方了。现在这片矿区已经被白人定居者拥有了,很快就会成为一片美丽的果园。”

这是一片不太安稳的大陆,即使死后可以躲藏在地下。

许多华人自从踏上这个大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安排好自己死后启程返乡的事情了。因为没有家人陪伴,为免“无妻无子何人葬,空见铭旌向月翻”的悲哀,大多数人付钱给会馆或者同乡会,由他们安排自己死后运送尸骨。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足以造成一个贫穷的华人移民的负担。20世纪初的时候,一个人华人要掏10美金给当局,作为影响公共卫生的费用,另外5美金给自己的尸骨买一张回程的船票,其余的可能由会馆乡党资助(这些费用在不同的材料中提到的金额不一)。但比这些更可怕的还是回不了家,有些死后无家可归的人,就地焚化,永远留在太平洋的另一端了。1937年,因为中日战争爆发和之后的其他限制,加拿大搜集到约1500具尸骨被迫存放在维多利亚的一个墓地中暂存尸骨盒子的房子里。这些人直到最后也没有回到故乡,1960年的时候被重新埋葬在维多利亚的Harling Point墓地。

异乡安家,很多人可能永远不能和家人相见了,“旅葬新坟小,魂归故国遥。”

马克吐温1864年在旧金山的一个报纸工作的时候,记叙过华人运送尸骨回国的事情,“太平洋沿岸的中国人基本上都从属于一个或者多个会馆,这些会馆登记者他们乡党同胞的名字,然后当他们去世的时候,送他们的尸骨回国…… 每艘驶离旧金山的船都装满了中国人的尸骨。” 马克吐温还提到了政府要立法禁止中国移民这种运输行为,评价说,“用这种优雅但是卑劣的手段来阻止中国的移民,从而也很精巧地展示了基督教的野蛮。”

当时操办这些的主要是家乡的会馆和同乡会。早期移民主要有广东人和福建人构成。这些华人到了北美大陆之后,因为地缘或者氏族结成同乡会,建立会馆、善堂,比如在维多利亚的开平广福堂,宁阳(今台山)余庆堂,中山福善堂等等,用来照顾乡党的生活,尤其是身后事宜。到了后来会有更高级别更加专业和系统化的中华会馆(Chinese Benevolent Association)来协调组织。

北美的华人死后,大约五年到十年,视情况而定(加拿大一般是七年),会馆会定期派人到各个华人墓地巡视,寻找那些时间合适的,可以开棺捡骨的坟墓。然后他们的坟墓被重新掘开,尸骨挖走,放到容器中,送到港口城市,主要是旧金山或者温哥华,然后从那里上船,经香港,被送回祖国大陆各自的故乡。

发掘坟墓需要申请文书并且获得批准,并且向当局缴纳一定的费用,因为担心公共卫生,当局要求必须申请卫生许可,才能开掘坟墓。1878年,加利福尼亚出台了一个法令,联邦运输委员会和州政府作为监管机构,“保护因为发掘和移动尸体而影响的公共卫生和健康”,因此每次发掘尸骨必须得到所在郡的许可。

1890年,人和会馆向当局缴纳了500刀来发掘59具在旧金山同乡的尸体。1911年6月的时候,旧金山一个报纸提到中华会馆雇佣了律师,因为当地一个郡试图向其墓地中一共1700具尸骨,一人征收10美元的发掘费用,但是州(state board health)政府已经征收了10刀的类似费用。

再之后还要支付给职业的捡骨师费用,由他们将收集到尸骨带回至会馆。1888年, 珠江会馆派人到美国各地去寻找同乡人,最远甚至到了纽约布鲁克林。1891年的时候,加拿大的中华会馆,雇人沿着加拿大太平洋铁路沿线,以及原来淘金的城镇去收集同胞的尸骨。中华会馆当时为每一具尸骨付给捡骨师4刀,从挖掘到清理到装箱。如果尸体并没有完全腐化,捡骨师会重新把尸骨埋好,收费会降低到2刀。1930年,会馆付给捡骨师或者中介机构的的钱大概是每具13-24刀不等,可能依距离远近不同(加拿大要比美国便宜一些)。

和死亡相关的东西常常被视为禁忌,不宜说,不宜听,更不适合触摸。即使是中国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也对他们保持有一定的距离,(所以说节日是人为地用来塑造另一个空间,这个空间里,人们可以打破一些禁忌,比如清明节和中元节里可以和死亡更加近距离的接触),更别说是外国人了,既恐惧又好奇,1893年,旧金山的一个报纸上,用“可怕的景象”来描述华人捡骨。

1886年,Hong Too在俄勒冈州一带为三邑地区的人捡骨。1896年,华盛顿州的一个报纸描述了Fang Chung,一个捡骨师。他受雇于中华会馆,专门负责收集骨头。Fang Chung 有一个500人的名单,从旧金山,向北到华盛顿州,向东到爱达荷,然后再回到加利福尼亚。他还会陪伴着这些被委托之物(算是物么?)到中国,最终交给那里等待的逝者的家属和亲人。

第一次的葬礼和埋葬,相对简单,但随逝者下葬的通常都会有一块记有个人信息的砖块或者装在瓶子里的写有信息的木条,布条等。因为很多早期华人的墓碑只是很简陋的用木头,即使是石碑,也很能会因为自然或者认为破坏,不能再提供有效的信息。尸体会埋得较浅,大概半米深就足够,便于再次开掘,同时接近地面和空气,可以腐烂地更快,不能充分腐烂的尸体如果用到刀分离骨肉就是大不敬了。之后,捡骨师会有一套传统和几乎标准的操作过程。骨头从棺穴中收集出来,放到一个干净的布上,风干一会儿。之后捡骨师要一个一个地清理骨头,用刷子把附着在骨头上的土粒和其他杂物清理掉,然后骨头还要一根根放进酒精和水中清洗,再用抹布或者刷子擦干净。捡骨师要非常小心的不用手去触碰这些骨头,而是用两只筷子灵巧地夹起来。像清理一件瓷器一样,小心翼翼。

放入罐子或者盒子的顺序是从脚到头,大腿骨向上,头骨最后放进去。然后尸骨放入一个罐子或者盒子里边,很多用锡罐子然后再放在木头盒子中。这些金属容器大概半米长,20多厘米深和宽。俄勒冈的Baker City的铁匠Herman在三十年代中期有多个订单来制作这些标准化的金属容器。之后,消毒,密封,标上死者的姓名和故乡,送到会馆指定的地方暂存,维多利亚市有专门的 “骨头房子(Bone Houses)”,用来储存这些尸骨,等待运送回国。

虽然捡骨师非常职业化,收钱办事,但他们处理自己同胞的尸骨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的心态,当手捧着他们的骨头,第一次和第一千次的工作,会有什么变化,会是单纯地所谓“种福作善”之举么。吴念真在写台湾的捡骨师廖煌柱的故事时,说到“开棺后的第一步,就是伸手下去拉尸体的手。男的拉左手,女的拉右手。拉手表示亲近友好的意思,当然,也有拉他一把的意思吧。就像,把灵魂从阴间拉上来一样。”

旧金山的老华人Bobby Gee年轻的时候在30年代曾经做过这个职业。他说每一次发掘尸骨都要花费五个小时才行。骨头取出来之后,要先筛滤掉脏东西,还要保证细小的骨头不会遗失。每一片骨头都要搜集到位,捡骨师们有一个骨骼图表和清单作为参考,他当时每具能拿到2.5刀。

捡骨就像拼图一样,是一个花时间又要耐心细致的工作。要保证死者每一块每一个片骨头都要搜集到,一些脚上的骨头,硬币大小,容易遗忘,每次要数到确定数目正确才能结束工作,即使如此,在后来的一些考古发掘中,比如加利福尼亚Placer郡佛吉尼亚镇的一个华人墓地中,还能发现被漏掉和遗忘的骨头,多是腕骨,掌骨,跗骨,跖骨,趾骨。

作为一个专业工作,我们能找到一个旧金山番禹会馆制作的类似捡骨的指导手册,里边列明了需要收集的骨骼部分。一副完整的骨骼,要有十八的部分:

头骨,一个,(辫子也要保存)

下颌骨,一片

脸颊骨,一片或者碎成三片

胸骨,一片,或者碎成三片

颈骨,24片

脊骨,每边有9到10个

肩骨,每边13个

上肢,胳膊:每边三个;手腕:每边8个;手骨:每边19个

下肢,臀骨:一边一个;腿:一边3个;膝盖:一边一个。脚踝:7小片

脚:每只19个之外还有三个豆子一样大小的骨头

然后在底部,手册再三提醒:要小心,要小心,要小心。

加利福尼亚的La Porte淘金镇,墓地上还残存着一些坑洞,提醒着曾经躺在这里但之后被挖掘取走的华人们。会馆收集到尸骨之后,会暂存起来,直到数量足以装载到一艘船上,然后运输回国。1858年,321具尸骨由一个法国船只“亚洲号”运送回到中国, 还有200具由“流云号(Flying Cloud)”运送,至1850年末,接近一万具华人的尸骨从美国送回故土。1875年,一个中国运输船只,Kong Chow Company,运送了1002具回国,1913年一年,也有至少一万华人的尸骨离开美国。在早期的淘金时代,基本上每个人都最后回到了家乡。

这样的运输,就像太平洋的两岸的丝茶瓷器贸易一样,定期往来,穿梭在其他货船或者客船中,可是谁会想到有一只沉睡着成百上千个中国人遗骨的船只,在渡海穿洋,在驶回故乡。

家乡才是应许之地,才是每一个人的耶路撒冷,华人穿越太平洋就像跨越红海和沙漠的以色列人一样。圣经里雅各临终时叮嘱自己的儿子,让他发誓一定要把自己葬在麦比拉洞,在父祖的坟墓,不要葬在埃及。约瑟也有同样的遗愿,所以他的尸身要用香料保存,等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候一并带走。

尸骨到了中国,一般都在香港东华医院或者义庄,之后转交给亲人家属,或者任何可以照看死者的人。远在故乡的家人可能常常担心陨亡于异乡的亲人,每一艘船泊岸,每次看到报纸上东华义庄的消息,都会仔细搜索家人的名字吧,最终没能见到亲人的会有很多疑问吧,他去世的时候什么样子呢?太平洋东岸不会下雪吧?会葬在哪里呢?谁给他写的碑铭和遗文呢?

“遥见南来使,江头哭问君。临终时有雪,旅葬处无云……知名人尚少,谁为录遗文?”

北美的会馆会提前通知东华医院,船只出发和可能到达的时间。东华医院收到之后,通知内地的会馆或者乡党组织来取同胞的尸骨。骨头从盒子里,转移到特殊的陶罐中。亲人们穿戴整齐,等着死者的名字按照顺序念出来,然后每个人向他告别。有时候因为包装问题,尸骨抵达之后,已经散乱无法辨认。东华医院1928年曾经写信给旧金山的宁阳会馆(今台山)抱怨因为对方使用袋子,而非盒子储存尸骨,袋子烂掉之后,尸骨无法辨认。今天在东华医院自己的墓地或者叫停尸地,依然还有成千上万的尸骨,未得到认领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运送回到故乡。

其中一些尸骨最后会埋葬一个共用的墓地里。广州的一个慈善组织“爱育堂”1887(光绪13年)年从东华义庄接收了924具尸骨。1893年(光绪19年),新会的仁育堂也在自己的慈善墓地里,安葬了387具无人认领的尸骨。旧金山的一些会馆在家乡也有公共的墓地给那些没有亲人的同胞居住。

在东华义庄的房间里堆满了储存这些藏有同胞尸骨的盒子。他们还原封不动的保存在最早离开美国、加拿大时候的金属或者木质盒子里,静悄悄的。一些北美的华人后裔还在那些格子间里寻找自己先祖或者亲人的尸骨。

死去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大概和我们现在差不多么?也要用钱,所以我们烧些纸钱给他们,也要吃饭喝酒,所以我们放一篮子水果在墓碑前边,洒几杯酒给他们。所以我们要把他们接回来,放在家乡附近的墓地,父母兄弟姐妹们才不致在北美大陆游荡吧。生前已经足够孤单了,死后才希望有慰藉和陪伴。

有意思的是,70年代之后,一些最后选择定居在北美的华人后代们,为了照顾祖先,会把尸骨重新从国内迁回到太平洋的这边。因为现在的运输成本和繁琐的卫生检疫以及海关手续,这更是一笔巨大的花销,但他们愿意和自己的祖先呆的近一些,更近一些。

死后一副骨头,泡菜坛子大小,一袋米不到的重量,氧化之后,堆在一起,像陶器的残片。但还是要关心的,为了让灵魂可以依靠,为了让关心你的人,可以坐下来和你说些话,可能只有一年一次在清明节或者中元节上,但万一哪天夜里,可能会一个人埋在枕头里的时候呢?“忆君思君独不眠,夜寒月照青枫树。”想起来,还有爸爸妈妈, 亲朋好友,想起来,还有绵延的生命,想起来自己并不孤单,在黑漆漆的宇宙中,“敬如在。”

明治之后流亡到北海道函馆的土方岁三,已经决心死在异地之后,还是特意差人冒险把自己唯一一张照片送回到了在东京日野的家人们。

我挂念的人,也挂念着我。

(注:除了报纸材料和几个论文集之外,很多二手材料来自 Chinese in Northwest America Research Committee(CINARC)的网站, 非常感谢他们的工作。汉娜·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自己翻的啊,手里没中文书),解释人类的整个经验世界是如何证明它的真实性和存在的,“它首先依赖于他人的见证和记忆,其次依赖于将一些非物质的东西转化为有形。” 不断被人祭奠的并且可知可感的尸骨和墓碑,提供了每个亡者证明自己曾经存在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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