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影闲谈
凑热闹看了一场正在热映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孩子们问“好看吗?”,一言难尽!
一部电影是否好看,取决于电影本身的多种因素,比如故事、演员、光影、表现技巧甚至音乐、音效等,再加上观众的主观欣赏角度、审美水平和情趣等,一致好评或差评的电影已经越来越少。因此,虽说票房与年俱增,但作为调众口的电影真不是好干的营生。
以业绩论,说冯导是近十几年来大师级的电影人并不为过,但本人认为《我不是潘金莲》绝不是一部大师级作品。理由有三:
第一,以银幕构图而论,将圆形画面、纵向矩形画面、满银幕画面用在同一部影片中绝不是个好主意。有人可能会为其辩解,比如表达需要、镜头语言、区域文化背景联想等等,甚至我还看到为其叫好的,不知道这些观众怎么回事?难道跟举着单筒望远镜似的看一小时电影不累吗?即使从物有所值的角度说,您花了宽银幕的钱,却被人有意拿大床单挡住一大半,您不跟他急?!
第二,以冯导的能力,把故事讲成这样实在跌份儿。不说早的《甲方乙方》之类,不说稍后《非诚勿扰》之类,即使去年的《老炮儿》,我们都同意冯导是讲故事的高手,但《我不是潘金莲》不然。女主人公(叫什么来着?姑且叫她李雪莲或者叫潘金莲小白菜窦娥)告状从县里一直告到北京,而且一告就是十几年,她为什么告?告谁?告得怎么样?这些疑问似乎都回答了但回答得都非常“不冯小刚”,尤其让我不愤的是居然以女主人公前夫车祸身亡从而失去被告而终止女主的告状事业。这故事,呵呵!
第三,本片市场营销过程中的一些插曲,让本片不可以成为经典。(此处省略365字)
古人说,“不以一眚掩大德”。冯导是我喜欢的电影人和电影艺术家,这两个身份曾经在他身上综合体现得那么完美,但愿像《我不是潘金莲》这样的作品只是他出于某种追求或某种考虑的某种尝试,千万不要在这样的路上越走越远!
当然,说再多,我也只是难调的众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