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 左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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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凌渡山位于洛水县,依着洛江,有“一江春水凌渡山,无数红雨彩云间”的美誉。时值三月,山上桃花开得正旺,粉红花瓣满山遍野,好似一片粉色海洋。
山顶风动石下有眼活泉,名为叮咚泉。泉水叮叮咚咚落下的声音,好似弹奏的古琴声。流至山间的泉水汇成溪流,被风吹落的桃花经年累月飘进溪流之中,当地人将这条小溪唤作“落红溪”。
落红溪的溪水清可见底,常见金色鲤鱼和斑斓小虾在溪中游弋,如悬浮于晶莹剔透的九重天际,怡然自得的姿态,比蓬莱山云间的鲲鹏更加快活一些。
溪旁是一片凤尾森森的竹林。竹林间栖息着千百只黄鹂,黄鹂婉转动听的叫声此起彼伏,伴着落红溪潺潺流动的水声,让人感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傍晚时分,从山腰处传来一阵脚步声,走近一瞧,原来是名青衣纶巾的书生。书生背着书箧,牵一头青牛,沿着溪边山路徐徐而行,脚下黑色布靴染满风尘。
书箧雨布下是一张清秀白净的脸庞。这书生面如秋月,颜似春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倒是长了一副令人惊艳的好皮囊。
跟在身后的青牛也与众不同。一般青牛都长着两只犄角,这头青牛不仅体型巨大,而且仅有一只白色独角。白色独角长在两眼之间,虎虎生威,令人望而生畏。
走过石砌小桥,绕过青色古藤,书生牵着青牛来到溪旁,摸着青牛的独角道:“痴货,总算找到可以解渴的水源,这下你可以开怀畅饮了。”
独角青牛歪着头盯了他一会,似乎对痴货二字颇有不满,最后还是无奈摇头,缓缓走进溪流之中。
鲤鱼和小虾望着这庞然大物迈进小溪,“嗖”的一声躲得无影无踪。青牛把头埋进水里,饮了口溪水,感觉甘甜爽口,抬头“哞,哞,哞。”叫了几声。
书生见青牛如此惬意,也蹲下身,双手掬起溪水,放进口中,仰头饮下,又掬起一捧溪水,哗啦拍在脸上,笑道:“这溪水好甜,还带着一股桃花的香气,凌渡山的落红溪确实名不虚传。”
“阿翁,前头有只独角大水牛,在那饮水呢。”不远处传来一名女童欢快的叫声。
青衣书生回头一瞧,一名看起来七八岁的小丫头,头上用红绳扎着两只小辫子,此刻正拉着一位背着竹筐皓首苍颜的老翁,指着溪中青牛笑道:“阿翁,我们过去瞧瞧那大水牛。诶,水牛旁还有个青衣小郎君。”
那老翁对着书生点头示意,摸摸小丫头的头发,牵着她的手往前走来。青衣书生点点头,牵着青牛上岸。
小丫头刚好拉着阿翁来到落红溪旁,冲到书生跟前,仰头道:“郎君,郎君,俺可以摸摸这头大水牛吗?”
书生笑道:“有何不可,不过这痴货性子执拗,小丫头,你要轻点摸哦。”
“哞,哞,哞。”青牛听到自家主人如此言语,不满地抬头嚎叫,摇头晃脑,表达义愤填膺的情绪。
“摸,摸,摸。”书生回头骂道:“就知道让人摸,满足你的心愿。”说完,抱起小丫头,把她放到青牛脑袋上,拍了拍青牛的独角,大声道:“小心伺候着,咱俩傍晚这顿饭,就靠你啦。”小丫头开心抱住青牛的犄角,呵呵呵笑了起来。
背着竹筐的老翁闻言,笑道:“这位郎君,如不嫌弃,就跟老汉回家,老汉今夜请郎君用些斋饭如何?”
“恭敬不如从命,那就多谢老丈了。”书生拱手笑道。
此时已至傍晚,霞光四起,落日浑圆,天上彤云在夕阳映照下愈发绯红,似乎染上胭脂一般。
落红溪里的鲤鱼和小虾又热热闹闹在溪中游戏,竹林里黄鹂叫声愈发婉转,时不时能看到飞腾而过的鹧鸪,飘逸身影转瞬即逝。
走在山道上,一眼望去,两旁桃花妩媚可人,与霞光交相辉映,粉红花瓣在霞光照射下慢慢有了光泽。
日渐西沉,霞光渐退,一片片粉色花蕊显出温柔光辉,当人置身其中,顿有曲径幽深的神秘之感。
书生牵着独角青牛,与小丫头谈笑风生,随老翁行走在山道上,感觉一路奔波的劳累似乎被飘来的晚风洗去一般。三人一牛走了半个时辰,到了老翁的住处。
这是一座建在山路旁的茅屋,金色茅草覆盖屋顶,屋前用篱笆围成院子,院里种满秋葵,白菜,黄瓜,香菜和甘蓝,俨然是个小菜园。
院子旁是一间简陋木屋,木屋门前随意摆放着一堆竹筐,竹凳和斗笠。唯一的一张竹床上躺着一位呼呼大睡的黑衣男子。
“程叔又喝酒了。”小丫头指着竹床旁的酒葫芦,鼓着腮帮道:“这下好了,不知又要睡到什么时辰?”
“小云,别吵醒你程叔,待会吃饭再叫他。”老翁拍了拍丫头的后背,回头对书生道:“还不知这位郎君尊姓大名?”
“小可姓庄,名子休。”书生道:“不知老丈如何称呼?”
“山野中人,姓名不足挂齿。”老丈笑道:“你就称我老黄头吧。”
“黄老好。”庄子休拱手道。
“你们读书人,说话文绉绉的,不过就是好听。”老黄头点点头,放下背上竹筐,走进茅屋生火造饭。
夕阳躲进云层,明月升上夜空,月光洒落在万物之上,四野俱寂,天地无言,圆盘般的月亮载着人间清梦在璀璨星河中缓缓游荡。
庄子休从怀中抽出一根竹笛,抵在唇间,吹起笛子。那笛声初时不响,好似一湾轻轻流淌的小溪,波澜不惊,源远流长,随着曲调慢慢爬升,那笛声又如一条波涛壮阔的长河,惊涛骇浪,气势磅礴。
他慢慢闭上眼睛,想起与故人的往日情谊,那笛声愈发高亢,一直飘到九天中央,似乎在璀璨星河中寻找着什么,最后无功而返,缓缓落到月亮的桂花树上歇息,轻声倾诉那无法重逢的思念。
“阁下的笛声清亮悠扬,恬静远淡,到了关键处,宛如天籁,洗尽风尘,连我醉醺醺的脑袋听了您的笛声都如沐春风,清醒许多。”原本呼呼大睡的黑衣男子,此时已从竹床上醒来,只见他剑眉星目,高大魁梧,右手提着个酒葫芦,左手捏着剑诀往前一步道:“只不过,此处乃山野之地,不知阁下到此,意欲何为?”
“混口饭吃。”庄子休把竹笛藏回怀里,笑道。
“什么?”黑衣男子脸上露出疑惑神情。
“你不是问我,到此处意欲何为吗?”庄子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道:“我和坐骑走了一天路程,到现在还没用饭,饥肠辘辘,半道遇见黄老和小丫头,他二人邀我到家中做客。我身无分文,只能吹首曲子,聊做答谢,所以说是混口饭吃。”
庄子休的笑容好似桃花初绽,雪后暖阳。但在黑衣男子眼里,这书生艳若桃李的笑容太过明媚灿烂,他犹记得当年授业恩师与他说过的那句话——“物极反常必为妖。”
故,他捏着剑诀,又往前踏了一步,这一步与手中剑诀形成合势,若再进一步,便是出剑。
“哞。”随着黑衣男子捏着剑诀迈出那一步,青牛低吼一声,缓缓走到庄子休身旁,用身体挡在二者之间,低头狠狠盯着黑衣男子,头上独角在月光映照下闪闪发亮。
“这倒大可不必。”庄子休拍了拍青牛的独角,把它拉到身后,望着黑衣男子,拱手道:“路过宝地,不想惹事,只想喝口热汤,吃口热饭,望兄台成全。”
“程叔,您醒啦,爷爷叫您过去。”小云从茅屋冲了出来,挡在庄子休和黑衣男子中间,抬头对黑衣男子道:“这是爷爷请来的客人,晚上爷爷要请他们用斋。”说完回头对庄子休道:“程叔平日也在我家用饭。”
“在下庄子休,多有打扰。”
黑衣男子皱眉望着庄子休,终于点了点头,拇指“啪”一声推开葫芦的瓶盖,仰头喝了口酒道:“程长风。”说完摇摇晃晃走进茅屋。
“在遥远的北海,有一条大鱼,它名为“鲲”。鲲为了能飞到南海,拜道祖为师,学了神通,化为大鸟,名为“鹏”。
鹏的背部有几千里宽,奋起而飞时,如乌云密布,巨大的翅膀可以遮住天上的太阳。
当海水激荡,飓风刮起时,鹏随着飓风往南海飞去。璀璨的南海,对鹏来说,是美丽深邃令人牵挂的诗和远方。”
庄子休对坐在青牛背上的小云道:“当大鹏往南海飞时,拍一次翅膀就可以飞行三千里,腾空直上可以达九万里,它乘六月的飓风飞去,那湛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都为它生命最为辉煌的那一刻喝彩。”
“那大鹏飞到南海是要干嘛?”小丫头抓着青牛的独角,瞪大眼睛问道,青牛也抬起头,认真望着庄子休,似乎也在发出相同的疑问。
“为了给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心安的归宿。”庄子休缓缓站起身,望着夜空中孤零零的月亮,叹气道:“当鲲还是条小鱼时,有条青梅竹马的同伴,那日,天上神仙在白云间饮茶,将饮后的残茶倒进海中,正巧落进鲲的同伴口中,鲲的同伴化为大鸟,它告诉鲲,它想看看这个世界的样子,便飞往南海去了。
从此,鲲变得形影单只,它立下誓言,终此一生,必要找回同伴,再续前缘。
世间万物,不论是不知朝暮之蜉蝣,还是寿长千年之玄武,在世间活着,说到底,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可以安心歇息的最终归宿而已。”
“那头大鹏鸟飞到南海了吗?”小丫头听得入迷,盯着庄子休问道:“最后有找到自己的同伴吗?”
“历经千辛万苦,那头大鹏终于飞到了南海。”庄子休回头道:“机缘巧合下,也找到了自己的同伴。”
“太好了。”小丫头拍手道:“那他们又成为好朋友了吗?”
“殊不知,那杯仙人的残茶只有一年的仙效。”庄子休又回望墨蓝星空,叹气道:“当大鹏的同伴飞到南海时,没过多久又恢复原样,成为了海中的鱼鲲。
而那头跟道祖学完法术化成大鹏的鲲,却已再也变不回鲲鱼了。后来它发现,原来那日在云中饮茶倒茶的仙人就是道祖,它恳求道祖让它再化为鲲鱼。
道祖却与大鹏言,它与同伴的缘分只能到此为止了,天道早已为它定下规矩,大鹏的未来,是成为守护南海天空的王者,而大鹏的同伴,只是一条无法离开大海的鲲鱼,大鹏和鲲鱼只能天海相隔。
又过了几年,鲲鱼寿命到了,就在海里陨落。天空中就只剩下形影单只的大鹏。”
小丫头眼中的泪水一滴一滴落到青牛的头上,青牛回头,用舌头舔去丫头眼中的泪珠。
“这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生与死,而是我就在你的面前,你也知道我爱你,却永远无法触碰你。”庄子休说完,望着月亮安静下来,过了一会,轻声笑道:“真是好笑,给希望的是您,抹灭希望的也是您,该让我如何看您?”
“道祖是三界至尊,你这么编排他,不大好吧。”程长风从屋内施施然走了出来,冷冷望着庄子休,过了一会,他转身抱起小丫头道:“饭煮好了,快进屋。”
庄子休笑了笑,随着程长风走进茅屋。
三人进屋后,庄子休看到红色胡桃木桌上放着一口热气腾腾的火锅,火锅内煮着各种菌菇,正冒着水雾,火锅旁放着十几碟瓷盘。
青色白色瓷盘上盛着切成薄片的野兔肉,山羊肉、以及春笋,秋葵,白菜,黄瓜,香菜,甘蓝片和山杨梅,山李子等时令果蔬,看起来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
黄老头把庄子休请到主客位,笑道:“山野之地,只能临时凑起这一口火锅,还望见谅。”
庄子休坐到椅子上,望着这一桌山珍果蔬,还有那热气腾腾的火锅,咽了口口水道:“黄老,这是我几个月来见过最为丰盛的一餐,恭敬不如从命,我就不客气啦。”
“摧枯拉朽”——是的,只能用摧枯拉朽这四字来形容庄子休的用饭姿态,但凡扔进火锅的东西,不论荤素,不论生熟,都会被他以最快的速度放进口中。
“这位郎君怕是个饿鬼投胎。”老黄头和小丫头瞧着外表斯文吃相豪横的庄子休,心里暗道。
程长风坐在桌前,原本只是自斟自饮,见庄子休狼吞虎咽,终于没忍住,啪一声把酒葫芦拍在一边,开始抢起放进火锅内的野味生鲜。
二人对望一眼,争先恐后吃起桌上的饭菜。当程长风吃完碗中最后一片白菜,庄子休对着他再次露出暖阳般的笑容,那笑容不再令人感到虚伪。
翌日午时,程长风醒来,发现庄子休和青牛已然离去,想起昨夜清澈的笛声,感觉似乎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2
又过数日,适逢节气大暑,是洛水百姓祭拜洛水神君的日子。
一千八百年前,妖魔四出,天下大乱。兰台书院掌管书库的书丞庄周横空出世,骑青牛,揽天书,出函关,灭妖魔,后于昆仑山创“正教”道观,天下各宗奉庄周为道界之首,尊其为“道祖”。
洛水县传说原是女娲娘娘补天后留下的沙石所聚,人杰地灵,最受三界妖魔觊觎。
庄周创“正教”道观一千六百年后,从昆仑山修道出山的李苍穹打败原来镇守凌渡山的各路野神和其首领洛水竹君,占了洛水县神格,建了自己的“正教”道场,道号“洛水神君”。
李苍穹成了洛水县守护神后,每隔五年,为医治当年一战被洛水竹君所伤要害,洛水县百姓必须在大暑之日准备十对童男童女,投入洛水河中,明面上是用来服侍洛水神君的道童,其实洛水县的修道中人和那些魑魅魍魉都清楚,这些童男童女投水后,不过是作为李苍穹的补血祭品。
洛水神君是伟大的守护神,童男童女自然就是伟大的祭品,“他们的投水是为了换取整个洛水的安宁。”——“正教”道观的道士们一直宣传着这种理论,久而久之,大暑之日倒成了洛水县除元宵之外最大的节日。
当无辜的杀戮被讴歌成伟大的牺牲,不明真相的洛水百姓,反而在节日的狂欢中获得无比的喜悦和满足。
敲锣打鼓的队伍犹如一条长龙,龙头是洛水“正教”道观的道士们,个个丰神俊朗,仙气飘飘。
龙身是当地的士绅遗老,人人面色肃穆,态度庄重。龙尾则是二十头白色骏马,骏马上骑着被打扮成道童的十对童男童女,娃娃们唇红齿白,目光呆滞。
长龙两旁是焚香膜拜,磕头祷告,五体投地的洛水百姓。众生醉生梦死,倒也让人觉得洛水县真是一片繁荣昌盛,其乐融融。
程长风手握宝剑,昂首站在人群之中。他面色肃穆,一身黑衣,跟拜倒于地上的百姓们形成鲜明对比,颇有些鹤立鸡群的架势。
五日前,老黄头带着小丫头到洛水县长安街买糖葫芦,不曾想遇见“正教”道观的道士们。
他们正沿街物色祭拜洛水神君的童男童女。小丫头长得聪明伶俐,俊俏可爱,当场就被巡街的道士绑了去。
老黄头挨了道士们几拳,鼻青脸肿跌跌撞撞跑回家里,把事情来龙去脉跟程长风说完,倒地不起。
程长风赶忙找来山下开医馆的李郎中。李郎中给老黄头开了几副药,对程长风道:“老黄头原本身体还行,皮外伤几日就可康复,只是他孙女被绑,气急攻心,中了风,这心病还需心药医。”
程长风默不作声许久,最后点头道“我懂了。”
接连几天,他没再喝酒,专心伺候起老黄头的生活起居。老黄头躺在床上说不出话,总是握着他的手,泪眼汪汪。
他知道老黄头是在求他,希望他能出手救出小丫头。但洛水县的“正教”道观守卫森严,洛水神君李苍穹当年又曾打败过号称“地仙三杰”的洛水竹君,想救人,岂是那么容易的。
书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者,人杰也。”程长风考虑数日,想起往日威风,决定再当他一回人杰英豪。
3
程长风是洛水县红溪镇人士。
九岁那年,坐在家门口台阶上啃鸡腿,身旁坐着隔壁冉家的小女儿,遇见了一位游方的老道士。
那道士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好像一阵风吹过来就能让他扶摇直上九万里。
他晃晃悠悠来到程长风面前,开口道:“无量天尊,贫道来自昆仑山,已饿了好几日,这位小兄弟仪表堂堂,天庭饱满,身旁这位小妹妹明眸善睐,灵气逼人,一看都是好人,不知能否给些斋饭。”
程长风和冉小妹对望一眼,冉小妹对他点点头,程长风张着嘴巴想了片刻,无奈将手中咬剩的半根鸡腿递给老道士。
老道士连皮带骨吃下鸡腿,用舌头舔着嘴唇对他笑道:“不曾想小兄弟年纪轻轻便如此仗义,贫道很是喜欢。本来贫道想传些剑术功法与你,只是我们缘分太浅,我这剑术功法又是惊天动地的招术,与我有厚缘之人才可传之,否则,把功法传与你反而是害了你,真是可惜。”
“那要怎么样才能将剑术传给我呢?”程长风用衣角擦去手中的油污问道。
“咳咳咳,这半根鸡腿的缘分委实太浅。”道士抚着胡须挤眉弄眼道:“如果是半只烧鸡,那我俩的缘分就差不离,若是能再多一瓶烧酒,这缘分我想也就够了。”
那天夜里,洛水县红溪镇程府附近的左邻右舍,老少爷们,都听到老程家小孩偷吃烧鸡被父亲殴打发出的哀嚎和哭声。
第二天,程长风躺在床上,泪眼汪汪,摸着自己被打肿的屁股,翻开游方道士送给他的那本“厚缘”经书。经书第一句这样写到“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马过隙,忽然而已。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是故虚胜实,人道为末,不足胜有余……”
“唉。”躺在床上的程长风把经书扔到一旁,望着窗外银光闪闪的月亮道:“前日里私塾老师讲,人之初,性本善,原来是骗俺的。这本经书十个字里我有九个不认识,还学个球。”
过了一年,十岁的程长风孤零零坐在家门口啃鸭腿,青梅竹马的冉小妹跟着父母到邻县唱戏去了。
那位仙风道骨的道士又晃晃悠悠地出现在他面前。
“小孩,我给你的经书练得咋样啦?”道士盯着程长风手中的鸭腿问道。
程长风盯着道士许久,叹口气,把鸭腿递给道士。道士风卷残云般把鸭腿塞进口中,这次连骨头都没吐。见着程长风要往屋内走,拍了拍他肩膀道:“你还没答我呢?”
“经书里面的字都不认识,怎么练?”程长风想起那日父亲下的狠手,心有余悸地摸了摸屁股道:“道长,说实话,我每个月也就吃一次鸭腿,我们今日的缘分也就是这根鸭腿,您到别处化缘去吧。”
道士望着这小孩倔强的背影,露出阳光般的笑容,从怀中掏出一根毛笔,递给程长风道:“以后看书时,用这根毛笔描那经书上的文字,自然就会有人教你。”
程长风接过那根看起来没剩几根毛的毛笔,刚想再问道士几句,一抬头,发现道士已不见了踪影,心中咄咄称奇。
夜里家人睡了。程长风把塞在枕头底下的经书拿在手上,溜进茅厕,借着月光用毛笔仔细描着经书第一页的文字,当他把第一页描完时,隐隐间瞧见毛笔中的一根狼毫脱落下来。
狼毫快落到地上时,突然银光乍现,化做那道士的虚像,抚着胡须正襟危坐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故虚胜实。这句话的意思是,天道讲究中庸和顺……”
此时,程长风才明白,这根毛笔是用“人毫”制成,笔毛是那落魄道士的头发,每描一次经书上的文字,毛笔上的头发就会掉落一根,在落地前幻化成道士的虚像教他道法。
程长风就这样跟着老道士的虚像学了十二年道法。这十二年里,不管是风吹雨打,还是严寒酷暑,程长风不曾有过一天偷懒。到了二十二岁,洛水县衙征招“捕妖吏”,程长风在比试斗法中勇拔头筹,成了一名斩妖除怪的捕妖吏。
那是他最风光的日子,由于法术高强,屡屡立功,而且为人正派,捕妖吏的兄弟们都信服他,不到十年光景,他就成了洛水县捕妖吏的统领,也成了整个家族的骄傲。
那时,但凡跟程家有些沾亲带故的亲戚,在酒楼里,谁不举着大拇指这么说:“捕妖吏的程统领,我们程家人,若论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洛水县第一号人物。算起来,他得叫我声叔父,小时候我还抱过他。说实话,这英雄人物,打小就跟普通人不一样,单单就说那尿尿,我亲眼见的,三岁的娃娃,尿尿能有三丈高,当时还淋了我一身。”
“这位爷,没想到您是程统领的三叔,里面还有雅间,请往里走。”听到有人这么说,不管真假,店小二们都会热情许多,那可是洛水县鼎鼎大名的程统领他三叔啊,还见过程统领年幼时的小雀雀,就冲这点,还不得好酒好肉伺候着。
如果说人生有四季的话,那时的程长风可以算是活在春天里。可惜,人世间所有事物的历程都是条先高后低的抛物线——有高光时刻就会有暗淡岁月,有突然崛起便会有无奈陨落。
用苏轼的话来讲就是“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夜来风叶已鸣廊,看取眉头鬓上。”程长风的人生,也像一场大梦。
那次,程长风带领一干捕妖吏追捕一只“山魈”,“山魈”姓张名冶鸟,是洛水县“正教”道观里挂单记名的“正妖”。
自道祖创正教道观以来,世间之妖分两种,一种是在各地正教道观挂单记名每月上缴月供的妖怪,称做“正妖”,另一种则是人人喊打犹如孤魂野鬼般的左道之妖,称做“左妖”。
张冶鸟平日在洛水县最大的酒楼矾楼里做帮工,它身高两丈,体重估计得有三百斤,因为个子高,力气大,要钱少,搬东西一个顶十个,老板也不嫌它饭量大。酒楼里偶尔有人闹事,它样子虽憨憨的,但巨大的身子往那一站,还是有些威慑力。
矾楼张老板请它帮忙之前还跟洛水县正教道观里的老道士询问是否安全,那些道士都说“您问的是张冶鸟那家伙吧,那妖怪老实得紧,应该没啥问题。”
每年元宵的前一日,张冶鸟还经常被请去帮忙搭戏台,搭戏台时偶尔被不懂事的娃娃们做鬼脸戏弄,它也不恼火,甚至会故意买些糖葫芦放在戏台旁,久而久之,娃娃们慢慢也亲近它,称它为“鸟叔”。
就是这么一头品行纯良的妖怪,忽然有一天,不知是练功走岔,还是受了什么刺激,突然间就发了狂,闯进好几户百姓家里,舀水缸里的水喝,刚开始是用瓢舀起来喝,后来干脆把整个水缸抬起来喝水。虽说它闯进百姓家里时没有害了人命,但还是让十几个百姓受了伤,里面还有一两个小孩。
那日亥时,天色已暗,程长风接到捕妖吏探子回报,说张冶鸟躲进矾楼的酒窖,正在酒窖里喝酒。他立即带了四名下属往矾楼赶去。到矾楼时,发现矾楼歌舞升平,寻欢恩客们正在莺莺燕燕中留连忘返。他叫来矾楼老板,对他言明清场捉捕之事。
矾楼张老板面露难色,小声道:“程爷,您老也知道,这酒楼我其实只占个了小股,就是台面上的郭郎,哪有本事清场。况且这张冶鸟我也熟悉,不过是头有些力气的蠢笨妖怪,酒窖在酒楼后面,中间还隔着条小巷子,您武艺高强,英雄盖世,又带着四位好儿郎,不如我带您进酒窖,您悄悄把他捉了,莫搅了楼上大人们的雅兴,您觉着如何?”
“大人,”程长风皱着眉头问道:“哪里来的大人?”
“国子监祭酒司徒大人的小公子要到昆仑山兰台阁修学,路过我们这地方,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正在上面给他接风洗尘,您老不知道,三日前县衙花了八百两白银,从邻县太白楼请来了本郡花魁冉雪笑陪酒,图的就是让司徒公子一开心,此时贸然清场,搅了司徒公子和大人们的雅兴,我可担待不起。”
程长风默然点头,国子监祭酒是皇朝三品高官,又兼着昆仑山正教道观客卿之职,一个唾沫可以让洛水县官场翻江倒海,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
只不过,那花魁的姓名好熟悉,似乎是故人的名字。呵呵呵,真是好笑,天下间哪有如此凑巧的事情,自己想多了。
当手下踢开酒窖大门,将张冶鸟团团围住时,程长风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
矾楼他来过,作为捕妖吏的统领,偶尔会跟着县太尉到矾楼应酬,张冶鸟他也见过,一头高大但温顺如黄牛的妖怪。
此刻的张冶鸟却与往日不同,它双眼血红,肚大如缸,一边喝酒一边用右手抓着自己的胸口,隐隐能听见它在说“好热好渴,好热好渴。”似一头走投无路的野兽在做最后的挣扎。
张冶鸟见到程长风和其他捕妖吏时,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似乎等这一天已等了好久。只见它哀嚎一声,用拳头击打自己的胸口,一团烈火从它口中喷出,那火遇物即燃,隐隐然透着红黄紫三色。
捕妖吏中一名儿郎与那张冶鸟靠得太近,眼见避无可避,那火舌已然烧到身前,程长风就地翻滚,一个扫堂腿把发愣的捕妖吏扫倒,望着随烈火飞奔出地窖的张冶鸟喃喃道“正教道观的三昧真火?”
三昧真火,南明离火和太阴真火被称做“道门三圣火”。南明离火和太阴真火乃混沌初开,天地大变时从深渊虚空中出现的天地之火。三昧真火则是道祖当年除魔卫道时借自身修为向天地借来的灵火,此火与普通明火不同,水浇不熄,土埋不灭,遇物则焚,故一直是“正教”道观的不传秘法。
“不好。”程长风猛然想起酒窖前方就是矾楼,矾楼上如今正冠盖如云,济济一堂。若是被这浑身是三昧真火的张冶鸟闯进去,不知会烧死多少个洛水县的权贵。他一跃而起,运起道家的“乘蹻御风”法,往酒窖门口冲了出去。
当他借御风之法飘到酒窖上空时,发现矾楼已然烧了起来,浑身冒火的张冶鸟如火龙般惨叫着往市集跑去,火光冲天,路上行人和车马纷纷躲避,躲避不及的马上被烧成灰烬。
程长风从袖中掏出老道士送他的那根毛笔,拔下四根“人毫”,念了口诀,那四根“人毫”化成四件金光闪闪的“奇门遁甲”。
他回头对赶来的四位捕妖吏道:“你们把这遁甲穿上,上矾楼救人。记住,这遁甲虽说能挡住三昧真火,但只能维持一炷香的时间,三昧真火遇物则焚,你们千万小心。”
“诺。”四位捕妖吏说完,穿上遁甲,往矾楼奔去。
程长风将毛笔拿到跟前,自言自语道:“师傅,为了阻止这头妖怪继续祸害人命,只能把您所赠之物一次性用光了。”说完,他咬破自己左手食指,将鲜血涂于毛笔之上,撕下自己的白衣,在白衣中画出电闪雷鸣和瓢泼大雨,画完后,口中念出求雨咒:“五帝五龙,降光行风。广布润泽,辅佐雷公。五湖四海,水最朝宗。神符命汝,常川听从。急急如律令,去。”
象随言出,只见那画中的满天雷电和狂风骤雨犹如烟雾般一缕一缕地飞到张冶鸟头上。轰鸣的雷电一次次敲击在张冶鸟身上,不仅阻了它的去路,还把他心脉敲断,它浑身冒火的身体在雷电的敲击下终于不支,扑倒在大街上。电闪雷鸣中,那骤雨如利箭一般射在张冶鸟身上。
原本雨水无法浇灭张冶鸟身上的三昧真火,但那大雨带着程长风用鲜血涂于“人毫”笔引来的天地之气,终于把张冶鸟身上的三昧真火扑灭。
三昧真火熄灭后,张冶鸟烧成灰的尸体旁,有一根金色的羽毛灼灼生辉。
“人毫笔”笔头的“人毫”在一根一根脱落,程长风再次运起求雨咒,让白衣画中的风雷雨电在空中盘旋,过了大半个时辰,把他眼前街道上燃烧着的的三昧真火全部扑灭。
程长风回望矾楼,发现矾楼的火势越来越大,捕妖吏四名儿郎身上的奇门遁甲已被烧光,正和赶来的衙门捕快们站在矾楼前看着大火。
“老大,司徒公子和花魁还在矾楼上。”其中一名唤作韩三的捕妖吏跑到程长风面前道。
“老程啊,你一定要把司徒公子救出来,不然,上头怪罪下来,我们都得玩完。”县太尉陈大人平日里和程长风关系不错,为人啰嗦,此时愁眉苦脸,拉住程长风的衣袖道:“司徒公子平日最受司徒大人母亲宠爱,听说过几日还要和莱阳郡主定亲,千万不能死在我们洛水县啊。”
程长风点点头,握住已快掉光毛的人毫笔,在空气中写了个金光闪闪的“风”字,然后跃上那“风”字,口中念念有词,随“风”而起,往矾楼顶层飞去。
当他飞到矾楼上时,发现一位明眸皓齿,冰肌玉骨,霓裳羽衣的俏女子正闭目端坐,口中念念有词,她身后一名头戴明珠华冠丽服的贵公子眼神涣散,张皇失措跌坐于地上,口中直呼救命。
燃烧着的三昧真火已将他二人团团围住,但似乎被一股无形力量所阻挠,无法再进一步。不过,随着火势越来越大,矾楼顷刻之间就要被烧榻,若无人及时施救,这二人必定葬身火海。程长风定睛一瞧,那名为冉雪笑的俏花魁已然是满脸通红,汗如雨下,正咬牙坚持,那火势也离她越来越近。
“这花魁倒也不是人人能当。”程长风心中暗道“无量天尊,幸好这位俏花魁会些道法,用风神咒阻了火势,不然,就算有十个司徒公子也早被烧成灰烬了。”
冉雪笑此时正苦苦支撑着眼前的局面。这位司徒公子虽说是纨绔子弟,但方才在自己的劝说之下,已然同意捐银八千两用来开棚施粥,接济灾民。怎么会想到这矾楼突然走水,火势又如此之猛,本以为用风神咒可以吹开一条逃生之路,不曾想这火似乎不是普通明火,风神咒只能阻拦火势,身后这脓包见到大火腿又软了,迈都迈不动,难不曾今日真的要殒命于此。
她突然觉得一阵清风拂过自己的脸庞,好像还有花香的味道,睁眼一瞧,一名丰神俊朗的黑衣男子蹲在自己面前,感觉有些眼熟。
“冉姑娘,待会你抱住我,我护送你们出去。”程长风觉得眼前这位花魁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不想了,火势猛烈,救人要紧。他转头对司徒磊灯道:“待会也请司徒公子抓住我,我们一起出去。”
“好,好,多谢大侠。”司徒磊灯抓住救命稻草般感恩戴德道。
“起。”程长风左手搂住冉雪笑,右手拉住司徒磊灯,跃上那金光闪闪的“风”字诀。
冉雪笑身姿凹凸有致波澜壮阔,柔软曼妙的身体靠在程长风坚强刚硬的身躯上,程长风闻到她身上软绵清新的香味,心中砰砰直跳,好似一阵春风拂过波澜不惊的心田,带起一波惊涛骇浪。
“姐姐的腿不是腿,是三月西湖的春水,姐姐的腰不是腰,是夺命三郎的弯刀……”想起同僚平日里挂在嘴边的俚谣,程长风心中暗道:“这花魁的确名不虚传,我修道十几载,自问道心坚定无比,没想到不过是挨着她的身子,就有些心旌荡漾,确实厉害。”
“这大侠看起俊俏洒脱,端的是一副好样貌。”冉雪笑盯着程长风,心中暗道:“倒是不知婚配了没有?”
“救命,大侠,救命啊。”程长风身旁的司徒磊灯突然叫道:“我的衣衫烧着了。”
“不好!”左手揉着冉雪笑瘦腰的程长风,望着司徒磊灯从袖口烧到大拇指的三昧真火,口中吼道:“出鞘!”
一道金色剑光,从程长风腰间系的剑鞘中喷射而出,削去司徒磊灯大拇指和食指,顺带削去了大拇指和食指上的三昧真火。
三昧真火遇物则焚,传说道祖当年为了斩杀大妖,淬炼出的三昧真火不仅会烧毁躯体,甚至连三魂七魄都会被焚烧殆尽。
程长风不敢大意,为了保住司徒公子的小命,只能连他的两根手指也全部削去。
就是因为这一削,决定了程长风未来十年的人生。
国子祭酒程大人看到自己少了两根手指的儿子爆了粗口,莱阳郡主望见自己未来夫君憔悴的神情心疼不已,皇太后瞧着自己最喜欢的小孙女哭哭啼啼心中烦闷,身体欠安了两天。皇帝雷霆大怒,下旨彻查此事,当时赶去捕妖的一干人等全部以渎职罪下狱。
和程长风一同赶去捕妖的兄弟大多拖儿带女,程长风在牢中与县太尉陈大人商量,由自己一力承担全部罪责,保兄弟们一个平安。
陈大人答应程长风后,上下奔走,散尽自己当县太尉赚来的十万雪花银,终于让程长风的判决从“斩监候”变成“流放十年”。
保家为民十载,救过生民不计其数,斩妖除魔拼尽全力的程长风,就因为司徒公子的两根手指,从一名赫赫有名的英雄变成一个流放宛州的囚徒。
临别前,程长风忍不住问陈大人:“大人,长风自问与大人私交不深,而且大人平日做派,可以说是视钱如命,这次为何会为长风散尽千金家财。”
陈大人莞尔一笑,抚着胡须道:“杀人放火金腰带,铺桥修路无尸骸。现如今的官场,容不得清白的官员。若不自污,如何自保,若不自保,如何做事,若不做事,如何造福一方百姓。你可记得那每年会来我县施粥却从不现身的神秘富商。”
“难道?”
陈大人点了点头,道:“正是。这世间的人心就是如此腌臢,你让那些大户人家捐钱赈灾,他们觉得没有好处,纷纷推脱,你若让他们贿赂本官,他们却觉得物有所值,便趋之若鹜。本官拿着他们的银子,设棚施粥,污的只是本官的名头,救的却是一方生灵,本官觉得这买卖不亏。”
程长风长叹一声,拜别陈大人,踏上流放之路。
十年后,程长风重回洛水县,家中父母和陈大人均已驾鹤西去,他感到天地茫茫,世事沧桑,自己孤身一人,倒不知要去往何处。
后来,他打听到自己父母的丧事都是由远房表亲老黄头代为操办,便跑到老黄头家里道谢。
老黄头对程长风道,反正你暂时也无去处,不如就住下来,相互有个照应。
程长风见老黄头年事已高,小丫头又少不更事,便留了下来,平日里除了帮老黄头编些竹筐,竹凳和斗笠外,就是饮酒,这日子倒也一天一天地过下来了。
至于那花魁冉雪笑,这十几年来,再也不曾在程长风的生命中出现过……
4
闲话不提,言归正传。
程长风等敲锣打鼓的队伍渐行渐远,沿街百姓们都从地上爬起,才慢慢跟上队伍。
这是一处烟林幽旷,峰峦清刚的山水,层峦叠嶂的奇峰,波澜不惊的湖面,都透着一股傲视天地的豪横之气。
此处原来叫做竹君湖,如今名为洛神湖,正教道观的道士们到了此处,做好祭祀的准备,纷纷跪倒。这一代观主“玉阳真人”王道玄开始宣扬“洛水神君”的功德,阐明正教道观的教义,诉说童男童女祭祀的必要。到了最后,他大声吼道:“无量天尊,洛水神君在上,请接洛水县的金男玉女。”
正教道观的道士们把童男童女纷纷抱下马来,排成一整排放到湖边。那些童男童女早已被道观的“回魂香”暂时迷了心智,此时倒也不会哭闹。岸边不远处跪拜洛水神君的百姓之中,有些是童男童女的父母家人,此刻也只能偷偷抹去眼泪,希望儿女能得神君栽培,而不是化作神君的丹药。
过了片刻,湖面平空卷起一阵漩涡,巨浪冲天而起,龙卷风把湖水卷上半空,一道金光闪闪的巨大身影隐隐在龙卷风之中显现。
“恭迎洛水神君,送金童玉女,众生跪拜。”王真人见到那金光闪闪的巨大身影,心中无来由一阵忐忑,赶忙率众拜倒。湖边道士们把童男童女推进湖中,也纷纷拜倒。
程长风一直在等待的就是童男童女落水的这一刻。这一刻,道观的道士们,跪拜的百姓,就连这金光闪闪的洛水神君,都已觉得大局已定,今天的祭祀要到此结束了。当一件事情终于告一段落时,人往往会生出放松懈怠的情绪,而这一刻,就是救人最好的时刻。
“剑来!”程长风大吼一声,背上长剑冲天而起,在空中嗡嗡作响,如那剑中至尊,召唤着此间同道。道士和捕妖吏们配带的长剑发出响应,纷纷离鞘,俯首称臣般在那长剑后排成一排。岸上的百姓,正教道观的道士,连龙卷风中的金色身影,此间的所有人,此刻都转头望向了他。
“盖地诀,去!”程长风眼神漠然,剑诀一下,千百把飞剑以不可抵挡之势往王道玄方向直冲而去,当飞剑将整个天空遮蔽,连一丝丝的阳光都无法逃离。
“补天镜!”玉阳真人王道玄见飞剑来势汹汹,遮天盖日,赶忙祭起随身最强法宝,阻挡飞剑的进攻。
王道玄是正教洛水道观观主,也是这一代正教掌教“昆仑子”的三弟子,道法高深,已算是正教道观里可以排得上名号的人物,此时虽祭起师父亲传的救命法宝,感觉还是无法阻挡这来势汹汹的飞剑。
当年程长风的师傅曾对他说过,境界的提升靠的是天赋和努力,但实力的对比除了境界之外,有时比的是心性,心强则法强,心弱则术弱,天下万物,皆有法可凭,有法可借,有法可行,唯有心性和意志,只能靠自己。这盖地诀下的飞剑,蕴藏着程长风十几年来的不甘,彷徨,孤独和再与天比高的雄心壮志,此时已成燎火之势,不可抵挡。
王道玄的补天镜在飞剑的冲击下,慢慢龟裂,啪的一声,碎成三块。王道玄不可置信的望着那飞剑冲过自己的身体,口吐鲜血,扑倒在地。
岸上的道士和百姓们瞠目结舌,这如谪仙人一般的道观观主,居然在眼前这黑衣男子的一击之下立马落败,对他们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冲击。
程长风此时顾不得去查看王道玄的死活,从怀里掏出一只纸鸢,放在掌心之中,嘴巴对着那纸鸢一吹,那纸鸢长出翅膀,变成一只黑色的鱼鹰。鱼鹰转了转脑袋,在他头上盘旋。
程长风把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放进口中,吹了个长哨。鱼鹰歪头一听,往童男童女落水的方向飞去,边飞边长,飞到童男童女落水的地方时,它的翅膀已有十几丈长,翅膀拍打的风声震耳欲聋,那风如刀一般刮进湖中,激起湖里的水浪,把落进湖中的童男童女从湖里震了出来,往程长风身旁的梧桐树飞去。程长风一跃而起,将那些小孩一一接住。鱼鹰得意扬扬的抬起头,长鸣一声,响彻云霄。
突然,天空被巨大的阴影遮蔽,鱼鹰抬头一瞧,露出惊恐的眼神。
天空中出现了一头比它大几十倍的大鹏鸟,那大鹏的背部似乎有几千里宽,巨大的翅膀遮住天上的太阳,如乌云密布,泰山压顶。
大鹏的鸟喙是金色的,翅膀是金色的,连尾巴都是金色的。它冷冷地盯着程长风和鱼鹰,口吐人言道:“何方宵小,居然敢管本神君的闲事,还不束手就擒?”
那鱼鹰在大鹏鸟的呵斥之下,一阵哆嗦,发出银光,重新变回一只纸鸢,嗖的一声飞进程长风的怀中。
“金色大鹏。”程长风喃喃道:“原来洛水神君李苍穹是头金色的大鹏鸟。”
他从袖口里掏出一根灼灼生辉的金色羽毛,对着天上的大鹏道:“这根金色羽毛是你的吧,你还记得张冶鸟吗?”
天上的大鹏鸟定睛一瞧,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当年那个自命清高的捕妖吏啊,怎么,十几年的牢狱之灾还没教会你如何做人?”
“当年在张冶鸟身体里种下三昧真火火种的就是你吧。”程长风左手捏起剑诀,怒吼道:“铺天诀!”
只见那飞剑纷纷调转方向,自下而上对着大鹏鸟,隐隐而发。
“去!”随着程长风一声令下,那些长剑犹如后羿射日般化作千百道剑光,卷叶裂风而去,直刺天空中那如山一般的巨大身躯,剑鸣震耳欲聋,地上的百姓纷纷捂住耳朵。
“铺天盖地诀,不错,不愧是李师叔的好徒弟。”随着一阵大笑,天上的大鹏鸟不见踪影,化作一个金光闪闪的身影,正是洛水神君李苍穹。
只见他鼻梁高耸,眼神锐利,一身玄色长袍飞舞,黑色长发随风飘扬,背着黑金箭匣,眉宇之间带着傲视天地的气魄。
那疾驰而去的千百道剑光在他身前顿住,好像有一面无形的墙挡住了飞剑的去路。
李苍穹摸了摸自己金色的眉毛,笑道:“不过,带火的剑诀,你没学过吧。”他张开手掌,一团火球在掌心呲呲作响,“三昧乾坤诀!”随着他剑诀一下,那火球化做千百朵火焰,附在千百把飞剑的剑尖之上,燃烧着的飞剑从天而降,犹如神罚一般,准备将地上的一切全部毁灭。
湖旁洛水道观的道士们茫然地望着那飞驰而来的火剑,不清楚为何自己日夜祭拜的神君要置他们于死地。
程长风将纸鸢从怀中掏了出来,咬破食指,将鲜血涂在纸鸢之上,对着纸鸢吹了口清气,那纸鸢随即化作一头凶猛的血色大雕。
他踏上大雕的背部,看了看身后的小孩,湖边的百姓,还有湖畔的绿柳,梧桐和一朵似乎刚刚凋谢的昙花,轻声笑道:“人间真美,活着真好。”然后回头,右手捏起剑诀,咬牙道:“斗转星移诀,起!”
脚下的大雕载着他拍打着翅膀往洛水神君的方向飞去,满天火剑被他的斗转星移牵引着从身后飞来,火剑越飞越快,逐渐靠近飞行中的大雕。
程长风露出视死如归的眼神,嘴角,鼻孔和耳朵都渗出鲜血,只见他左手张开,控制着后方飞驰而来的火剑,那千百把火剑在天空中汇成一把巨大无匹燃烧着的神剑,这把神剑气势磅礴,犹如黑云压城,可摧世间一切,而程长风自己,就是那毁天灭地的锋刃。
他不仅是这把神剑的锋刃,也是这把神剑的灯芯。他的师傅曾经教过他三昧真火的口诀。可惜,修炼三昧真火若不想被反噬,只能服用昆仑山天池禁地里的千岁仙桃,那是道祖当年劈开桃山后,从远古大妖无支祁后院里夺来的仙药。
当年师傅曾说过,不服用仙桃的话,催动三昧真火,必被反噬。
“其实,还有一段清心诀可免遭反噬,可惜,这口诀是你师伯所创,他又是天下间一等一的计较人,不学也罢。”
此时的程长风,已顾不了这许多,他准备以自己为火引,用斗转星移诀带动这些附着三昧真火的飞剑,与洛水神君同归于尽。
“玉石俱焚。”
李苍穹的脸上第一次露出郑重的表情,只见他从袖间抽出一把黑金制成的弯弓,从后背的箭匣里抽出那仅剩的一枝桃木箭,桃木箭的箭杆上布满符文,箭簇乃天外陨石磨炼九九八十一年所制,隐隐发出雷崩之声。这是当年逢蒙射死后羿留下来的桃木箭。
千年之前,道祖将箭匣和弯弓交予他时,箭匣内尚有三枝桃木箭。
道祖曾对他说“你翱翔于九州之上,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此匣内三枝桃木箭乃箭中之皇,若遇暗处冷箭,可提前示警,到了危急关头,也可用此箭解危。只是这弯弓和匣中之箭曾射杀过一代射圣,带有戾气,不到万不得已,不可轻易用之。”
还记得自己用第一枝桃木箭是为了保卫昆仑。
那是道祖遁入混沌闭关之时,各路远古妖魔齐聚昆仑山,想毁了正教根基,危难时刻,他与十一位师兄不得不使出最后的法宝。他是道祖最小的徒弟,却一箭诛了东方圣魔,众魔为之震惊,纷纷遁逃。
只是,这桃木箭反噬的戾气委实太大。自从射出那之桃木箭后,李苍穹感觉自己的心魔越来越不受控制——他想吃人。
他本是海中巨鲲,受道祖点拨,变成空中大鹏,修炼千年,修成人形。只不过,不管如何变化,他的本源毕竟还是一头野兽。吃人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为了不伤害同门,他只能拜别各位师兄弟,以创立道观分观为借口,下昆仑山寻找解脱。
李苍穹正是在这洛水湖用的第二枝桃木箭,当时的洛水湖还称做竹君湖。吃人是会上瘾的。他到了这洛水湖时,已不知吃了多少妖怪和人。那日是清明,他正准备在这洛水湖边吃下捉来的两个小孩,洛水竹君赶来救人。他从没想过洛水竹君会是那般厉害,若是没有这匣中之箭,输的应该是他。
洛水竹君在败亡之时,拼死使出封印之术,暂时封住了李苍穹神识之中的戾气心魔,只是桃木箭的戾气已经深入他的骨髓神识,每隔一段时间,他还是需要吃人。
他给自己定下规矩,守护洛水县这一方净土,要价是五年吃一次人。
随着打败洛水竹君的时间越长,他神识中的心魔也越来越不受控制。程长风在洛水县的所作所为让他心生芥蒂,这法术和权力日益猛进的后生让他感到严重的威胁。
若不是程长风和他有些渊源,他早就痛下杀手,后来便用计策让程长风下了牢狱,磨去他的雄心壮志,也抹去了他的威胁。
此刻,他清楚程长风用的斗转星移诀是昆仑山正教道观的禁术,那是引爆自己丹元神识和对手同归于尽的手段,因会引来天地大动,道祖早已明言不再传授给宗门弟子。
看来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叔确实偏爱这位未入宗门的小师弟。
如果只是斗转星移诀,其实还用不上自己身后的桃木箭。但不曾想程长风居然可以掌控自己发出的三昧真火,用来作为燃烧神识的火引,若是真的被带着三昧真火的程长风近身,自己也许会当场身死道消,此时可以说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李苍穹举起黑金弯弓瞄准程长风,右臂向后缓缓拉伸,桃木箭箭簇的雷崩之声愈来愈响,愈来愈烈,好似龙吟。他深吸了一口气,呼气松开手指时,雷崩之声静止,锋利的箭簇带着箭杆疾驰而去,箭尾白色的湍流再次发出雷鸣,搅翻了此方天地,一时间狂风暴雨,电闪雷鸣,那枝被雷电裹挟呲呲作响的桃木箭,转瞬即逝,须弥间已到程长风面前。
程长风闭起眼睛,无声叹息,他听说过桃木箭和黑金弓的传奇,在这绝对的速度和力量面前,没有任何侥幸。
5
然后,他再一次听见了那悠扬清脆的笛声。
那笛声初时不响,好似一湾小溪,波澜不惊,随着曲调慢慢爬升,又如一条波涛壮阔的长河,气势磅礴。隐隐伴着那笛声的,似乎还有哞哞的牛鸣。
听到牛鸣声时,程长风突然感到刺骨的寒冷,好似天山千年的冰峰被搬到了此间天地。他打了个哆嗦,睁开眼睛,发现桃木箭就停在眼前一寸之处,不过已被一层坚冰包裹住,雷崩龙吟之声已然停止,似乎失去了灵性一般。他回首,发现自己身后燃烧的千百把飞剑也已经被坚冰冻住,巨大的冰块冲天而起,犹如与天对峙的神器。
冰块上行走着一头独角青牛,青牛旁是一位青衣纶巾面如冠玉的书生,那书生吹着笛子,面带桃花初绽般的笑容,缓缓向自己走来。程长风定睛一瞧,来者正是几日前到老黄头家里做客的庄子休。
庄子休走到程长风身旁,拍拍他的肩膀道:“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吧。”右手一挥,一阵清风带着程长风从半空缓缓飘落。
程长风落地后,用手背擦去鼻血,喃喃道:“早知道你没这么简单。”
李苍穹飘在半空,瞠目结舌,抬起左手握着的黑金弓,仔细端详,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可以射杀后羿的神弓神箭,居然被人以法术定住,这天地之间,自己怎么从不曾听过这号人物。
庄子休用右手食指轻触那被坚冰封住的桃木箭箭簇,坚冰化作春水,桃花箭落到他手上。他把箭簇和箭尾拔下,放进袖里,将桃木箭放在眼前瞧了一会,对天上的张皇失措的李苍穹道:“不用看了,那把黑金弓没问题,是你的箭术不行?”
说完,举起桃木箭杆,对着李苍穹方向一指,那箭杆居然长出枝桠,缓缓向李苍穹伸展而去。
“我知道了。”李苍穹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大吼道:“你是师尊的心魔。师尊闭关后,不是已把你封进虚空混沌之中,为何你会重返这方天地?”
“心魔,原来他是这么叫我的。他应该跟你说过,他本是兰台书院一个小小的书丞,日夜观书,窥破天道,适逢世间妖魔四出,天下大乱,便骑青牛,出函关,灭妖魔。”
庄子休望着远处那日渐西沉的夕阳,露出微笑道:“他没跟你说过的是,仅凭一人之力,又如何能灭了那么多妖魔,当年为了除魔卫道,需要有多少并肩同行的挚友啊。
这洛水湖的竹君便是其中一位,只是他不喜杀戮,便将自己的本命物竹笛赠予你的师尊。如果他的本命物在手,以你的道法,又如何能加害于他。
斩杀妖魔后,为守世间太平,你的师尊创立正教道观。受天地灵气牵引,定下世间万般道法,只是后来,他渐渐泯灭人性,消除情感,想成为这方天地的天道规则。而我,是他曾经的初心,曾经的情感,他曾经走过的人道。心魔,这个词也算合适。”
“何为天道,何为人道?”李苍穹此刻已动弹不得,口中喃喃问道。
“视万物为刍狗是天道,让众生来去自由乃人道。”
庄子休话音一落,桃木箭杆长出的枝桠居然生出了几片粉红的花萼,枝桠继续往李苍穹伸展而来,到了李苍穹头顶时,花萼里吐出了几朵灼灼生辉的的桃花,那桃花开得正艳,花瓣里还藏着几滴清晨的露水。
庄子休袖子一挥,一阵清风吹落桃花间的晨露,那露水滴在李苍穹头上,李苍穹哀嚎一声,化作一尾金色鲤鱼,卡在桃木枝桠之间。
“收。”庄子休轻声道。众人眼前一花,桃木箭杆已变回原样。他将箭簇和箭尾重装回箭杆,把金色鲤鱼用红绳绑在箭杆之上,对着东方,搭弓射箭。那一瞬,天地静止,万物俱寂,似乎只有那枝射出的桃木箭是活物。
桃木箭射出不久,天边传来雷鸣,似乎塌了一角。
昆仑山,正教道观,一名须发全白的老者正带着徒子徒孙们打坐修行,突然一阵地动山摇,他以无距之术来到山门,不可置信的望着那被射成两半的“正教道观”牌匾和牌匾上奄奄一息的金色鲤鱼,口中喃喃道:“谁有这般法力,可以破了我正教道观的护观阵法,难道,是他回来了?”
庄子休方才,一箭破昆仑!
做完这一切,庄子休骑着青牛来到程长风身旁道:“我想重走这世间路,你可以与我同行,我能教你些道法,现在的你,还太弱了。”
程长风拍拍身上的灰尘,皱眉道:“纵然你有千般厉害,我也不想与你同行?”
“为何?”
“不想就是不想,又要什么原因,你自己说过,众生来去自由乃是人道。我既是人,自然要行人道。告辞。”程长风抱起小云,头也不回地走掉。
望着程长风的背影,庄子休点点头,再次露出雪后暖阳般的微笑。
(全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