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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习-如何认识这个世界?

2020-11-10  本文已影响0人  姜地主

我们来先看看康德怎么讲

康德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于我的大脑中有一种设备,这种设备对这些事物进行表象,从而产生有关于这些事物的现象,这些设备就是这些事物的形式,而非事物的内容,我们的设备并不对这些事物的内容进行捕捉,只是对这些事物的形式进行捕捉,因而这些形式就其本身来说也只是我们脑子里的产物,如果我们要对这些事物本身即内容进行认识,我们就要抛弃这些设备,也就是抛弃这些形式,但是我们的认识能力又只有能识别这些形式,因此,我们就需要用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来认识这些事物,很遗憾,并没有这种所谓截然不同的认识方式,因此康德就把那个不能认识的所谓事物本质的东西叫做:自在之物。

也就是说,康德认为我们被脑中的这种设备也就是认识形式所困,这种困囿导致事物只能通过符合我们的认识形式也就是这些设备的方式来呈现,至于事物本身是什么,则我们无法认识,事物本身不可知的,这个不可知的东西就叫做自在之物。

我们再对比一下柏拉图,柏拉图也同样认为这些事物都是形式,只是一些阴影,一个不停变化的表象,只有事物背后的理念才是真实的,因此我们要认识理念,只要认识了理念,那么实际上就相当于否定了这些形式。

到这里我们就发现,康德和柏拉图的说法某种程度上是完全相反的。康德说我们被形式困住了,所以无法认识形式背后的东西,柏拉图说我们可以认识背后的东西,那个东西就是理念,认识了那个东西以后,形式就被否定了,形式也就不存在了。

那么现在我们就要来讨论,柏拉图的这种方式是否可能?对于康德来说是自在之物的东西,对于柏拉图来说就是理念,一个说无法认识,一个说可以认识。

而且实际上来说柏拉图并没有清晰的告诉我们如何认识这些理念,而康德则非常详尽了告诉我们,为什么不可能认识自在之物。

这里面或许有某种误会,两位都是举世闻名的哲学家,但是对于事物背后的东西,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叔本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答案。

叔本华认为,这背后的东西,康德说是自在之物,柏拉图认为是理念。

这两个东西并非是同一个东西,理念还是理念,自在之物还是自在之物。

那么理念和自在之物是什么关系呢?理念是自在之物的最适合的客体化关系,我们通过认识理念,可以间接的认识自在之物。

也就是说,理念实际上是表象和自在之物的中间产物,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觉得柏拉图的理念跟一切研究本体的学说似乎有某种内在的联系的关键所在。

那么理念是如何夹在自在之物和表象之间的呢?这一推论如何达成的呢?

按照我们的哲学立场,我们首先要找到现实的基础,表象的现实基础很清楚,我们每个人都在面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这是非常清晰的。

那么理念的现实基础在哪里呢?

首先我们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有两种认识自己的方式,一种是通过外界与自己身体的作用来认识自己,一种是直接的认识自己,我们认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只有一种方式,就是与它接触,发生作用,包括其他人,我们有且只能是通过跟他们交流,相处发生作用才可以认识他们。

但是我们认识自己,却不是这样的方式,我们是一种对自己直接的认识,这种纯粹的直接认识,是一种意识的直接感受,我们就这样自在自为的意识到自身。那么当我们这样认识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一种关系的改变,一般说我们认识某个事物,我们就是主体,这个事物就是客体,那么认识方式则是通过大脑的设备,也就是康德说的那些形式。

但是当我们认识自身的时候,这个时候,这些设备就消失了,主体和客体合二为一了,我们对自己是一种直接的感受,直接的认识。那么这个时候,其实我也就可以说,我们把这种形式给取消了。

那么现在,我们就找到了这种取消了形式的方式的现实基础,就是我们对自己的直接认识,这种直接的认识,让我们脱离了这种设备,也就是说我们在直接认识自己的时候,把设备脱下来了。

那么现在我们要问,我们是否可以用这种方式去直接认识客体呢?

也就是说我们针对某个客体,对它进行直接的意识,直接的感受,不带有任何目的性,不带有任何时间和空间的思维去认识它,可不可行呢?如果可行,会发生什么呢?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再来稍微来理一理这个思维过程,当我们作为主体去认识客体的时候,首先这已经产生了一种形式,也就是主客分立的形式,在这个形式之下,我们又有次一级的形式,也就是我们戴着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时间,空间,因果律,通过这些形式,我们作为主体认识到了客体,形成了目前我们可见的外部世界,也就是表象世界,或者说事物的现象世界。

但当时当我们认识自己的时候,时间,空间,因果律这套设备就没有了,因为我们是直接认识自己的,这个时候就不存在主客了,主客就一体了。我们把公式列举如下:

主体——形式(时间、空间、因果律)——客体:认识外界的模式。

主客一体:认识自己模式。

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把认识自己的这种模式,推广到外部世界之中,也就是像直接感受着自己这样,去感受外界事物。

这是否可能呢?如果可能,那么这才是真正的理念。

但是一旦这样做,我们就必须回到主客分立,因为外界的事物并没有长到你身上,你并不能直接感受外界的事物,当然这是否可能,我们可以放到下次再探讨,但是一般来说,我们是无法像直接感受自身一样去感受外界事物的,我们要感受外界事物,外界事物必须成为一个客体。

这个时候矛盾就产生了,似乎穷途末路了,但是好在我们又可以从自身当中去寻找,我们发现我们除了通过外界来认识自己,以及直接感受自己这种方式之外,还有第三种方式认识自己,这种方式就是纯粹的主客关系,也就是我们经常讲要反省自身,要把自身出离,要从第三视角去观察自身的这种关系。我们同样可以列举一下这个公式:

主体——客体:纯粹的出离自身的这种认识方式。

这种方式也是我们经常俗称的反省思维,正念,等等很多宗教的修行方式,包括王阳明心学所倡导的方式,这种认识方式也正是区别于普通人和作为开悟之人的认识方式,即把自己当做一个客体来看待的认识方式,但是这种认识方式不是通过外界,也就是他物的反馈来认识的方式,也就是夹杂了时间,空间,因果律的认识方式。因而,这种方式,是取消了这些形式,这些设备的方式,是真正的自失于自身的认识方式,是直接的对自我的无论是思维的还是肉体的认识方式。

那么我们又从自身的身体里发现了一种新的认识方式,这种方式只剩下主客的纯粹关系,而这纯粹关系是去掉了那些形式的,也就是我们的心智设备了的方式。这个时候我们把自己当做一个对象,当做一个客体,只保留的主客的纯粹关系。

那么现在,我们把这一认识方式推广到外界,也就是说,我现在要对一个外接事物,进行同样的观审,我只是思维这个事物,把这个事物当做一个纯粹的对象,而不去思考它有什么用,它的目的,不把它放到时间、空间、因果性当中去考量,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对于这样的一个对象的观审,我们所能认识到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什么呢?我们再捋一捋公式。

我们认识外界:主体(自身)——形式——客体(外界)

我们认识自己:主客一体

我们通过外界认识自己:主体(自身)——形式——客体(自身)

我们通过反省自己:主体(自身)——客体(自身)

我们通过反省外界:主体(自身)——客体(外界)

那么这东西就是理念了。同样的,当我们这样去观审自身的时候,我们也会认识到自身的理念。也就是说,认识理念的方式,就是纯粹的主客分立的状态,在这一状态之中,我们认识到的事物,就是理念。

现在我们再回到我们自身,我们发现,当我们坐下来静静的思考自身的时候,我们也就自失于自身了,这才是真正的反思,很多人的反思,只不过是思维,思考,把脑中的概念组合来组合去,但是只有回到自身的思考,思考自己本身的行为,它的说明,以及意识到自己的每一个行为的背后动机与身体的相适性,才是真正的反思,它们不存在真正世俗的意义,而只是一种简单的说明,而这一点,对于理解的人可以马上明白,但是对于还没有能做到这种反省思维的人,则很难理解,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找到了一个相当有分量的现实性基础。

因此,理念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保持一种主客的纯粹关系,一种观审的状态,不问为什么,不追缘由不问时空,没有目的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首先是从自身开始的,因为自身一开始是主客合一的,现在要做就是把它分开,分开以后体会到这种感觉以后,我们就可以用这种方式去对待其他客体,那些对象,当我们可以在对象中达到纯粹的观审,进一步,我们就又可以做到与对象的合一。这种合一也就是我们老祖宗讲的天人合一,也就是马克思讲的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的真正含义。而这正是一整个关于人的认识能力的完整进阶过程,同样的我们也可以用个公式来表达这一过程:

我们认识自身:主客合一

我们认识自身理念:主客分立

我们通过外界认识自身:主体——形式——客体

我们认识外界:主体——形式——客体

我们认识外界的理念:主客分立

我们认识外界本身:主客合一

当然,短短的5000字并不能很好的表达这个过程,但是想必我已经勾勒出一切所谓各种宗教神秘学说境界修炼的基本雏形,从哲学的角度,尤其在叔本华哲学清晰阐述下,并没有什么神秘而不可理解的地方。哲学如果连这些东西都理解不了还能叫哲学吗?所谓境界的提升,就是我们认识能力的提升,这种认识能力从一开始由自我发端的,逐步向外界拓展,最终回到自身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理念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被我们所熟知,但是由于一些神秘主义的阻碍,导致我们没有把理念的本质进行清洗的划界,今天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阐述,往后有机会会详细的旁征博引来说明这整个人是能力的提升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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