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

动心不是爱

2024-03-09  本文已影响0人  雎暮

  也许是他转头看我时的笑容太迷人

  也许是他诗词文章里的语句太动人.

  这场由我们双方引起的感情结束后

  我强制性使它延续了四年,直至今日仍旧看不到尽头,

  盅惑太深,深陷其中。

  也许是少年的心动像是仲夏夜漆黑的夜幕划过的万千萤火,美的惊心动魄,亮的璀璨晃眼。我动了情,我上了心,我晃了眼。

  刚上高中时,恐惧大于期待,一是即将到来的高考,未雨绸缪,二是即将到来的军训,不知如何应对。

  社交,运动,交友,都是我所不擅长的,作为一个只喜欢安安静静坐在位置上写诗和写题的我来说,军训与高考具有同等的挑战性,甚至更甚。

  烈日,军姿,汗水,在夏日的夜晚,我们围成一个圈,有能歌善舞的同学唱歌跳舞,有能言善道的调戏教官,我坐在人群背后,看着他们笑,也跟着笑。大家有人提议玩击鼓传花,得花者在台上或歌或舞让大家选,我战战兢兢地把这个烫手山药往后传,生怕慢了一步音乐停下,让我去台上出洋相。不知这样过了几轮,这一轮落到了班长手里。我们班长是个戴着圆框眼镜的高高瘦瘦的男孩,在班级里颇受欢迎,站在圈里大大方方地用他那不是戏腔的戏腔,给我们演了一出贵妃醉酒,同学簇拥着让另一个应该扮皇帝的小太监强硬地来了个公主抱,我们班长老实了不少,再不上台了。别班里不知是哪个姑娘在跳街舞,同学们颇有要闹起来的趋势,一群挤了过去,我们这一圈瞬间冷清下来,班长收拾好刚才的情绪,几个女生同他讲话,他的声音因为刚才用嗓过度,闲得很嘶哑。

  正好有人拿来了吉他,我们为数不多的几个女生,在一个并不太亮的一方角落,给他为围了一圈浅浅的安静,他嘴角挂着笑,拨弄着吉他弦,细碎的光透过缝隙,打在他认真的脸颊上,我们听他用有些嘶哑的声音唱着民谣,吉他声音那样温和,他笑得那样温柔,我看着他,我们都看着他。

  他看了一眼周围听歌的人,把手底下的乐谱转了个方向,笑道:“大家一起唱吧,我嗓子哑了,给你们伴奏。”

  “可是这里面的歌我们都不会呀。”一个女孩伸手翻了翻乐谱。

  “看着乐谱唱,跟着我的节奏唱。”他说着又低头拨弄吉他弦,嘴里轻轻哼着,女孩们看着词,也跟着轻声唱起来,“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了,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军训结束后,我们开始上课,我坐在第二排中间偏左,左边是一个女孩,右边是一个男生,右边男生的同桌是他——我的班长。

  我励志高中要努力,考上一个好的大学,走出这里,走的很远,走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所以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写题,跟同桌交流甚少,吃饭跟前桌一起,倒是跟邻桌说话比较多,也渐渐熟络起来。

  班长很忙,总有各种会要开,早上早自习还要去值日,到各个班去抓睡觉的人,他早饭很少吃,总是趴在位置上睡觉,圆框眼镜随手放在桌边,露出半个眼睛。他有一个顶好的同桌,或者说我有一个顶好的邻桌,每天早上都给班长带早餐,热乎乎的,我坐在位置上都能看到冒出的热气,我看见班长支楞起脑袋,额头的头发微微翘起,脸上露出一点迷迷糊糊的笑意,趁着老师进班迅速吸着豆浆驱赶睡意,旁边有人打趣说:“这真是国民好同桌,这样的同桌给我来一打吧。”

  班长扭头把他拍在桌子上,笑道:“羡慕去吧。”

  后来班长跟他同桌越来越熟络,就开始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偶尔我问数学题,他就在旁边打趣,说我们何其亲近,我不服气就以牙还牙,说,我们说两句话就亲近,你同桌天天早上给你带早餐算什么。班长相当理直气壮,说谁让我们是同桌呢。我为了辩白吵的面红耳赤,班长玩得悠哉乐哉,作为舆论中心的同桌,则自岿然不动。

  开玩笑的人也未有恶念,听去的人也是半真半假的信,跟着起哄,于是假的倒也像是真的。当时学校请了许多教官,严防早恋,特别是高一新生,告示上不断有学生因男女不正常交往被请回家,作为一个连检讨都没写过的好学生,我暗暗心慌,减少了问题的次数。

  考试后分了位置,按名次自己选,因为常期饱受因坐在里面而难以快速跑去吃饭的折磨,我选了右边走廊第三排左边,班长还在第二排老位置,我的正前面,他的同桌去了倒数第二排,但还是经常来送早餐,直到班长工作轻松下来,有了时间吃早餐,他们也就淡漠了。

  我跟班长因为前后桌关系,关系更加熟络,他写了一手好看的钢笔字,我喜欢喝蜂蜜水,于是他用两本字帖,换了我一杯蜂蜜水。他喜欢唱歌,我喜欢听人唱歌,于是他下课扭头来给我唱薛之谦的《绅士》。

  高一上学期我竞选参见学校的文学社入了围,倒不是为了一篇文章十块钱的稿费,而是单纯喜欢写文章,于是他也进了文学社,还凭借他的口才跟社长要了一个副社长来当,我当时实在不服气,他笑着抢我的文章要看,我便趁机要了他的看,确实是好。

  于是经常的,我们写了文章互相交流,一起拿给老师请求指导意见,在那样忙碌的高一,在还没有分科的学业繁忙的高一,我总能找出时间,写几篇文章。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同桌也是一个男生,平时在外人面前一副内敛的样子,数学学得极好,英语字写得好。一次班里有人来推销买笔,像我这样对笔和笔芯要求极高的人从不轻易买笔,可是他们卖笔送肖战的书签,我当时刚看完陈情令,把对魏无羡的喜欢移情到了肖战身上,看见那书签一时激动不已,我同桌看了我一眼,整张脸上都写着:你可真没出息。随后向我借了十块钱,买了一袋笔,书签看都没看直接给我了,像我这样从不为喜欢的明星花一分钱的人,第一次像个追星的人,(哪怕其实不是)乐得忘乎所以。

  上课老师布置了背书任务,我拿着书签放在桌上,看着它背,结果前面的人伸手就夹走了书签,要笑不笑地问我是谁,我生怕他一个手滑把书签掉在地上,乖乖回答是肖战,伸手就抢,他坏笑了下,把书签握在手心里,说尽然你都有八个了,给我一个又何妨?

  我急了,说不行,每个表情和衣着都不一样,不能给。他一脸不屑说再不一样也是同一个人,我一直他就是闲着没事捉弄人,于是直接伸手去抢,一眼撇着老师,一眼撇着书,一手扶着书,桌底下的手去掰他的拳头,起初只是为了书签,掰得起劲儿,慢慢手上出了汗,摩擦触碰的手像生了电,他松开拳头,我拿走书签,指甲擦过湿淋淋的掌心,像触了电。

  一次周末回家,他给我发了一首诗,说是回了趟老家,去见了自小教他书法的爷爷,我想着怪不得钢笔字那么好。他去了许多儿时的地方,在家里少时经常打闹的田野旁临时起意写下了这首诗,发给我问我要修改意见。我认真看了很多遍,从中看见了很多小孩的童年。在一个放学归家的午后,阳光挥洒在绿油油的田间草地上,几个蚂蚱蹦来蹦去,地边的一圈生了许多紫色,蓝色,蓝紫色的小花,他们开的那样小,也没有浓郁的香味,却是鲜艳夺目,放眼望去,一眼就能看见,每个夏季,每片林边,都有这样的花。这首诗,便写了小碎花。

  我一向不喜欢去学校,每次回学校的路上都像奔赴刑场那样悲壮,这次我却那么迫切,想要听他讲儿时的故事,听他讲讲小碎花的故事。

  回到学校,我不慌不忙的收拾好书,他帮我把考试放在顶楼的书箱子抬了下来,到教室就用一脸诚恳的眼神看着我,我一阵毛骨悚然,问他干嘛,他可怜兮兮说作业没写完,我笑着说我刚好没事,不过也不白帮他写,于是约定好我帮他写作业,他给我讲地理题。那么无聊的历史题,我把答案从我的书上抄到他的书上,一笔一划。

  我的地理成绩一直不好,按照约定,他地理课上扭过头来给我讲题,一道经纬度题讲了45分钟,草稿纸上画了无数个地球,我也没听懂,下课铃一响,他如释重负地放下了笔,看我抓耳挠腮的样子,无奈地冲我一笑,“我能力不够,等我再想想,把题钻研透了再给你讲,现在放松一下,听我唱个歌。”他把笔从我手里抽走,唱起了绅士,“我想摸你的头发像朋友一样可以吗……我从背后抱了一下,尺寸掌握在不能说想你啊……”我很少听歌,却经常听薛之谦的歌,我听出来他有些调子不一样,可是,一点也没有违和感,很好听很好听。

  后来班里助学金评选,我家境不好,写了申请,当我站起来时,我清楚听见同桌说了句,我很同情你,我当时应该是反击了,他虽然一再解释自己不是那个意思,但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并不关心,接着前面的人说了句,“你一定生活很窘迫吧。”其中有没有同情,还是说只是感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直觉当时脸颊烧着疼。

  日子还像从前那样,直至文理分科,我喜欢文,但是在这个学校的文科本科率太低,历年文科考过二本线跟考过理科一本线的人数相当,作为一个从不偏科的人,为实际着想,我选了理科。他有学理的天赋,老师们这样说,可他告诉我,自己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律师,他想选文,或者说,他决定选文,而我决定选理,我有点难过,却不知道为什么。

  突然之间,他不怎么理我了,处处躲着我,避开跟我谈话,在这样即将分科分开的悲伤环境里我终于忍不了了。

      一次下课我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躲着我。他带着惯常的笑,那样温柔。他把钢笔插进墨水里,轻声说:“你看,我还是喜欢用钢笔,一用就是这么多年,我还是不喜欢用墨囊,还是自己装墨水好,看着它一点一点把墨囊填满,真有意思。”我默默地听着他说完这些不相干的话,听他久违的轻松愉悦的语气,我把心里的情绪用力压下去,又问了一次,你为什么突然就很冷漠,有什么是不能说清的吗,这样真的很难受。

  他不再说话,转了头回去做题,我捂着脸颊,慢慢趴在桌上,难受地厉害,整个肩膀都颤抖,我同桌看着我,问我有没有事,我没有开口。

  下一节自习,我把整个精力放在数学题上,企图逃避内心的痛苦,班里时而传来低声讲题的声音,还有夹杂在其中闲聊的声音。我同桌突然伸笔戳了一下我的一道数学题,我看了一眼认真写了起来,题有点难,花了半节课才想到解法,我一时兴奋,还没来得及把答案写完就轻声跟他说我有思路了,班里喧哗起来,前面的人站起身后转过来,班里的声音又弱下去,我同桌伸着脑袋看我写题,我感受到头顶一道目光略过又闪开。我题写得越来越快,越来越激动,同桌也靠的越来越近,我的手几乎冒了一层汗,笔都要划走了,这是只有写数学题时才有的感觉。突然,桌面传来叩响声,我抬头看了一眼,他没看我,看着一心伸着脑袋看我做题的同桌,不耐烦地说:“怎么,你还想趴到她身上?”同桌讪讪坐直了,我收回目光,立马写好最后几步递给了同桌。

  我实在讨厌不清不楚的冷暴力,若是旁人就直接断了,可是只要一想起他,我就难受,为了避免影响我的生活,我给他写了一封恳切的信,列举了一些我的缺点和不足,并询问他冷漠的原因,并在末尾加了一句:分班之后就不用见了,再讨厌我也用不了多久,实在不用这样。

  他终于回信了,便利签大的纸,短短几行字,飘逸刚劲的钢笔字那样赏心悦目,却像是戳进了血肉里,搅得人血肉模糊。

  他说:对不起,我的错,我动心了,我不能这样,我是一个完全的个人主义者,再相处下去可能要伤害到你了,最后的时间,就好好珍惜吧。

  我的心又酸又涩,严厉的家教不允许我跟异性有过多亲密接触,于是十几年来第一次情感萌动我甚至无法确定这是动心还只是朋友情谊,我太在乎朋友,于是总是分不清友情和爱情,到现在也分不清,可是那一刻我总是酸涩难忍,也清楚的告诉了自己,动心不是爱。

  后来分了班,我们之间是校园的长度,他那么温柔,又那么能言善辩,会弹吉他,文采斐然,该有多受欢迎,我只是他的插曲,在他心里短暂停留,甚至只是一闪而过。

  他后来是正社长,我每次交稿都能看见他,于是我每周都写稿,高一再怎么修改文章也上不了校刊,到了高二高三,不必修改就经常上报刊,我会改了文风,改了写作方式,只剩下感情留在原地。

  我吃饭还是跑得很快,这样可以早点回班做题,分班之后调座位都是男女分开,我没再掏心掏肺地交一个朋友,常常一个人,自己写文章,也很少修改了,又回到了讨厌学校的状态,生活里最放松的时刻就是做题。

  在每次吃完饭,我还是常常看见他,我们可能有一段半分钟的共同路程。我总是急匆匆地走到楼梯间,隐藏在拐弯处看着他走过那半分钟的路程,然后转身离去,我一遍遍告诉自己:动心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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