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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马克思初心,追溯自由为何物(二)

2020-01-17  本文已影响0人  绕梁笛声

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内在要求。

实现自由的主体是人,人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因此,为了实现自由,作为主体的人,就应该在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提高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

在人类和自然界的关系中,为了摆脱自然界对于人类自由发展的羁绊,从而获得自由,就要正确认识与运用自然规律,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实现人和自然界的协调发展。

自由如花,自由如蝶,自由更如蝶恋花

在人和自然界的关系方面,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

因此,要认识马克思关于自由的学说,必然要理解与把握人的客观性与主观性辩证统一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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