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符經
2019-04-14 本文已影响0人
張蕾馥
陰符經
上篇
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故天有五贼,見之者昌。
五賊在心,施行於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
天性人也,人心機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發殺機,移星易宿。地發殺機,龍蛇起陸。人發殺機,天地反覆。
天人合發,萬變定基。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九竅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動靜。
火生于木,禍發必剋。奸生于國,時動必潰。知之修鍊,謂之聖人。
中篇
天生天殺,道之理也。
天地萬物之盜,萬物人之盜,人萬物之盜,三盜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食其時,百骸理。動其機,萬化安。
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
日月有數,大小有定,聖功生焉,神明出焉。
其盜機也,天下莫能見,莫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輕命。
下篇
瞥者善聽,聾者善視,絕利一源,用師十倍。三反晝夜,用師萬倍。
心生于物,死于物,機在於目。
天之無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風,莫不蠢然。
至樂性餘,至靜性廉。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禽之制在氣。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愚人以天地文理聖,我以時物文理哲。
人以愚虞聖,我以不愚虞聖;人以奇期聖,我以不奇期聖。
自然之道靜,故天地萬物生。
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
陰陽相推而變化順矣。
是故聖人,知自然之道,不可違,因而制之。
至靜之道,律歷所不能契。
爰有奇器,是生萬象,八卦甲子,神機鬼藏。
陰陽相勝之術,昭昭乎、進乎,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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