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09-21  本文已影响0人  1_2_3_3

一、危险方法型

(既是危险犯,又是实害犯)

1.放火罪  2.爆炸罪  3.投放危险物质罪

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交通工具设施型

5.破坏交通工具罪  6.破坏交通设施罪

7.交通肇事罪  8.危险驾驶罪  9.劫持航空器罪

10.劫持船只、汽车罪(2020增加)

三、恐怖活动型

1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12.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2020增加)

四、枪支弹药型

1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4.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15.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五、重大事故型

16.重大责任事故罪

17.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18.危险物品肇事罪(2020增加)

六、19.破坏电力设备罪(2020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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