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09-21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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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方法型
(既是危险犯,又是实害犯)
1.放火罪 2.爆炸罪 3.投放危险物质罪
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交通工具设施型
5.破坏交通工具罪 6.破坏交通设施罪
7.交通肇事罪 8.危险驾驶罪 9.劫持航空器罪
10.劫持船只、汽车罪(2020增加)
三、恐怖活动型
1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12.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2020增加)
四、枪支弹药型
1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4.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15.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五、重大事故型
16.重大责任事故罪
17.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18.危险物品肇事罪(2020增加)
六、19.破坏电力设备罪(2020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