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
2019-08-09 本文已影响0人
惜往牧夫
“自由职业者”这个词,远不如其对应的英文(就是本版的英文名)来的贴切——“Self-employed”,直译就是自己雇用自己,香港人译作“自雇人士”。
《韦氏大词典》对自由职业者的解释是:“独立工作,不隶属于任何组织的人;
不向任何雇主做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
自由职业,是指以自我管理为立身基础,以个体劳动为谋生手段的一种准职业模式。
在中国,自由职业是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步形成的。之前是无所谓自由职业的,所有人都隶属于某个企业某个单位,所有工作都要受到方方面面的监督干涉。
作家写作要受制于领导意图、社会形势,所谓的“结合创作小组”就是那个时期的怪胎。那时甚至连律师这个职业都被一度取消。
改革开放之后,百业振兴,各路精英脱颖而出,人们再也不满足于安全却无色彩的大锅饭生活。尤其某些经济与文化领域,一些知识人表现了强烈的独立个性,希望摆脱“组织”限制,恢复传统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于是,一大批“自由人”破土而出。
自由职业者通常是脑力劳动者(作家、编辑、会计等)或服务提供者,他们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经常但不是一律在家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