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尘

2017-10-30  本文已影响0人  宁渊大人

                       

羽尘

“如果我声带坏了,我就不能唱戏了,很多女孩子会伤心的。”这是三叔笔下《盗墓笔记七》中解雨臣说的话。

他也叫羽尘。最初在那个小小的古风圈里认识他时,他的姓名里甚至还带着解字。

当时看到他的ID,我下意识就会想起三叔笔下的小九爷。

可他毕竟不是小九爷,不会盗墓,不会唱戏,更不会站在高台上甩着水袖咿咿呀呀的开嗓。他有自己独特的性格颜色,不带任何人的标签或者影子,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只是恰好,名字跟小九爷的差不多罢了。

他不像小九爷,不穿粉色,身高倒是差不多。但没有小九爷的气场,他仿佛永远都是温温柔柔的,没有刻意,也没有女气。之前也是白白净净的,后来得了水痘,脸上留了点色素暗沉,不过并不显眼,在我看来,他还是三年前同我认识时的那个戴着眼镜围着灰色围巾带着书香气的男孩子。

是的,三年。时间不算长,但我还是忘记了,我们是缘何认识的了。

只是记得熟识后,在群里聊的很畅快,他给我们看过他写的淫词艳曲,我还曾嘲讽他香艳不如《十香词》。

他大概是我那时接触过的写东西最香艳最少儿不宜的人了。空间里总是时不时的发那些坦胸露乳的窑烧陶瓷艺术品,真可谓风流浪子。他还总说自己是斯文败类,我是不信的,但这并不影响我打趣他,为此,我还给他斯文败类的ID起了个情侣版的名字,叫“衣冠禽兽”,甚至还叮嘱他以后有了女朋友,一定要让她的ID后缀上这个词汇。

当然了,在后来他有女朋友的时候,他并没有让她缀上,所以后来他们就分了。虽然这其间并没有准确的联系。

有人说,友情跟爱情一样要经过颠簸考验,我想大概是的,我们之间是有过一次不小的摩擦,但是随着时间的流转,我已然忘得记不清当初争执是为什么了。

但我永远记得,他曾在我高三高烧卧床打点滴时给我打电话,那大概是我最无助最孤独的一天了,仿佛所有的人都在互相送苹果,庆祝圣诞节的到来,只有我是孤孤独独,寒气从心里沁到输液管上的。

接通他电话的时候,他应该是在宿舍,那边吵吵嚷嚷,显得声音的主人个个都活力四射。后来我忘记都聊了什么,只是匆匆的挂了。

那天晚上,我睡得天昏地暗,不知道妈妈什么时候给我换了新的一瓶点滴,只是模模糊糊记得,母亲在我睡梦中一遍又一遍地喊我,最后直接抱迷迷糊糊的我语气轻柔的哄着我喂药。

关于那天的记忆,我记得很多,我记得我输液时回了血,我记得我没吃晚饭,记得母亲给我喂药,但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给我的电话了。那就是生病时的我看到的世界上唯一的一点绿色,让我清楚,明白我还是活着,年轻着的一个人。

或许,与他不过一个无心之举,但你并不会因为一个路人给了你一块他多余的烧饼救了你一命而去觉得这份轻易是理所当然或者举手之劳。

所以自那以后,我们的关系更好了。

好到,他身边换了两任女朋友,女神也从董贞换成了刘珂矣,而我还留着。

这大概就和朱桢跟薛之谦的关系差不多了吧。就是你新娘都换了两个,伴郎还是那一个。

这期间我们似乎都没有格外刻意的去维系过这友情。一切仿佛水到渠成,,是最平淡也最顺其自然的一种。

当然,这全部都要归功于他的好脾性以及爱说“实话”。毕竟我们认识了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真的跟我说过狠话,或者拒绝我什么。一般都是,我傲娇,他就顺水推舟的夸。我臭不要脸自命不凡,他就也昧着良心腆着老脸的点头称是。这严重满足了我的虚荣心,顺便也导致了,我脾气有点差,见不得谁跟我说反话,是以我如今甚至严重怀疑,这就是古时高门大院里那些继母一贯爱用的招数之捧杀。

不过,说真的,我是很感谢的,因为真的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让我觉得他可以跟我温温柔柔说话说一辈子的,哪怕我恶作剧打电话,会正巧赶上他在睡觉,他都会先接了,然后睡意朦胧的跟我说上两句,安抚了我,再挂。

但前两日,他刚警告了我,不许在中午十二点之前给他打电话。果然男人都是善变的。可我还是觉得感动的,因着在我跟他说,我要写他的时候,他不耐烦的唠叨说“你能不能休息睡觉去?”

这个世界那样大,叫解雨臣 羽尘的那么多,可以后我再也不会认错了,更不会再看着你想小九爷了。毕竟,你那么好,应该是一个独立的I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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