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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2018-07-11  本文已影响39人  陪孩子一起写作文

作文没那么难---朱自清   诵读帮助理清思路

陪孩子一起写作文 

朱自清(1898—1948)    

    01 思路是前提

   朱自清在《写作杂谈(一)》中说:“多年批改学生作文,觉得他们的最大毛病是思路不清。思路不清就是层次不清,也就是无条理。”思路不清,就是没想好,当然也就表达不好。

“因为注重‘思路’怎样表现在文字里,所以别称它为‘文脉’——表现在语言里的,称为‘语脉’。”很显然,文脉难于语脉。“思想,谈话,演说,作文,这四步一步比一步难,一步比一步需要更多的条理;思想可以独自随心所向,谈话和演说就得顾到少数与多数的听者,作文更得顾到不见面的读者,所以越来越需要条理。”这里所说的思想,是心里想到而尚未外现的。若加以表现出来,就需要条理化,也就是理清文脉。

 02 诵读帮助理顺思路

      如何做到条理化或理清文脉,朱自清很看重读的帮助,尤其是诵读。他在《论诵读》中说:“诵读是一种教学过程,目的在培养学生的了解和写作的能力”。“诵读虽然该用说话的调子,可究竟不是说话。朗读赶不上说话的流畅,多少要比说话做作一些。

诵读第一要口齿清楚,吐字分明。唱曲子讲究咬字,诵读也得字字清朗;尽管抑扬顿挫,清朗总得清朗的。”字字清朗,才能读得顺畅。既读出了声音文气,又不会忽略字句意义。

古人说读书百遍,其义自现。这读是包括了朗读与默读而言的。但不管朗读还是默读,都得多读。且不止于读,对写作也有帮助。“大概学写主要得靠诵读,文言白话都是如此;单靠说话学不成文言也学不好白话。现在许多学生很能说话,却写不通白话文,就因为他们诵读太少。”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朗读及诵读来把握行文节奏,有助于理顺思路。多诵读的另一个益处,是懂得怎样润饰字句。朱自清在《关于散文写作答〈文艺知识〉编者问》中这样说:“多诵读才知道怎样润饰字句。朗诵和默读都得练习。”

  03 要写清楚,写通顺

诵读多了,有助于把握行文思路及语言表达。至于如何安排包括作文在内的写作训练,作者从自己写作的经验说起,就是不放松文字。朱自清在《写作杂谈(二)》中这样说:“我的情感和想象虽然贫弱,却总尽力教文字将我们尽量表达,不留遗憾。我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想多少可以补救一些自己的贫弱的地方。”先把话写清楚了,写通顺了,再注重表情,注重文艺性的发展。这样基础稳固些。否则容易浮滑,不切实。”

  04 要有真情实感

     写作的层次不一,高低有别,但表达通顺应当是一个基本要求,进一步则是真情实感的抒发。朱自清在《写作杂谈(二)》中又说:“我的《背影》、《儿女》、《给亡妇》三篇,注意的人也许多些。《背影》和《给亡妇》都不曾怎样费力写出。《背影》里引了父亲来信中一句话。那封信曾使我流泪不止。亡妇一生受了多少委屈,想起来总觉得对不起她。写《给亡妇》那篇是在一个晚上,中间还停笔挥泪一回。情感的痕迹太深刻了,虽然在情感平静的时候写作,还有些不由自主似的。”

      05 推荐阅读

   “朱自清的散文,能够贮满一种诗意。”(近代诗人郁达夫评)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代表作有:《生命的价格-七毛钱》、《航船中的文明》、《白种人-上帝的骄子》、《阿河》、《哀韦杰三君》、《旅行杂记》、《背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绿》、《荷塘月色》、《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白水漈》等。可以挑选孩子喜欢的阅读。

  06 关于朱自清

    他的成就 原名自华、号秋实,改名自清,字佩弦,生于江苏东海,长大于江苏扬州,故自称“我是扬州人”;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其散文朴素缜密、清隽沉郁、语言冼炼、文笔清丽、极富有真情实感。朱自清以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为建立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

         他的故居“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扬州——这块大运河滋润的古老土地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现代著名散文家、教育家、诗人、学者和民主战士朱自清的故居就坐落在扬州安乐巷的27号院中。悬挂在门洞上方“朱自清故居”牌匾是江泽民题写。

      他在清华 清华大学设在北京西北部的清华园,环境幽静,风景优美,原是端王载漪的王府。1925起,重回京城的朱自清举目无亲,住进了清华园古月堂,临近近春园和荷花池。1927年写出《背影》、《荷塘月色》等脍炙人口的名篇。

         他与《北平无战事》 史诗大剧《北平无战事》感人之处催落无数人的眼泪,在第41集中,谢木兰面对险恶,依然高声诵读起诗作《雪朝》,激励自己,鼓舞人心。谢木兰说:“我们就朗诵一首朱自清先生的诗,来纪念他。白絮似的雪花漫天飞扬,静谧的黎明没有一点声响……”但最终证实,该句中的是《雪朝》作家樊发稼上世纪80年代初公开发表的作品。

 作文素材  嗜书如命的故事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chǎng),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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