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与戒淫钟茂森博士敬述(三)
引用《般若文海》里的〈戒淫文集〉
下面,我们再介绍孔子所推崇的百官和读书人当中所应奉行的孝。儒家主张‘读书志在圣贤,为官心存君国。’读书学习圣贤之道,圣贤之道以孝为根本,做官心里常想著国君与百姓,首先孝敬自己的父母,再以这种孝敬的心来事奉国君,事奉上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敬奉自己的老人,推广而爱护所有人的儿女。为官的,能这样恭敬谨慎地去做,‘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不是古圣先王所提倡的道理,不敢随便说,不是古圣先王所奉行的道德,不敢去做。‘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用现代的话来说,以孝敬父母之心来忠君爱民,才能使官位永久,不辱没祖先,而光宗耀祖。
我们现在来看一个例子。宋朝时,有一个才子,叫黄庭坚,是宋朝的大学问家,擅长书法、绘画和写诗。特别是他的行书和草书是传诵古今的。他做过县长,后做到国家太史的官职。他非常孝顺母亲,侍奉年老的母亲很殷勤。每天,一定亲自为母亲清洗马桶(尿器)。这个工作本来可以由仆人去做的。可是黄庭坚坚持自己去做,而且做得很认真,洗得很干净。因为黄庭坚知道自己的母亲平生最喜好洁净,如果让仆人去做怕不能尽心如意。所以自己亲自动手,让母亲生欢喜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去做,无有疲厌。黄庭坚贵为国家的官员和当时著名的文人,在经济上奉养母亲是不成问题的,但是他的孝敬之心还包括对母亲全面的体贴关怀,顺从母亲的特性爱好。因此,他的孝行被列为中国著名的二十四孝的典范之一。后人评论他是‘此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意思是说,什么事最重大?侍奉父母最重大。。为什么呢?古德说:水有源,木有本,父母者,人子之本源也。孝本于天性。黄庭坚成名和做官之后仍不忘本,所以他的事业才长久,名垂千古,正是有源头之水,有根本之木啊!
我们讲到这里,在座的朋友们也许有人会问,古代的官员和读书人会孝敬父母,而带动当时的风气。我们今天就没有这样的孝子了吗?我正要惊喜地告诉大家。2005年元年中国评出十大孝子。其中有一位,名叫李世同,文化程度:大学,是经济师。他担任河南省杞县政协副主席。这位孝子,他的爱心遍及全县的老人。几年来,他深入50多个行政村调查,了解乡村老人的真实生活状况,调查的资料达20多万字。他统计出,这些村子里的老人,生活愉快者占20%,一般情况者占20%,受委屈、招嫌弃者占40%,受虐待遗弃者占20%,他还统计出,这些农村老人,自己劳动养活自己的占70%;一半靠自己一半靠子女供养的占20%;完全由子女养活的占10%。鉴于这种情况,他发起组织成立‘敬老孝老志愿者活动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孝老活动。例如,举行‘敬老孝老思想教育报告会’60多场,直接受教育的群众7万多人。他直接关怀帮助解决老人子女纠纷案件200多起。发动开展‘敬老孝老思想教育进万家’的活动等等。这位孝子,被称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使者’,‘老年人的贴心人’,‘敬老孝老的楷模’,‘爱心功臣’。在他的带动下,敬老孝老志愿者队伍已发展到300余人了。孔子在《孝经》中说:‘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意思是说:教人民相亲相爱,莫过于推行孝道了。河南省杞县政协副主席李世同不正是这样做的吗?
另外,还有令人高兴的资讯。2004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一名律师,叫李宗发,他郑重地向省人大呈交了一份《孝法》的立法草案建议书,详细题目是《四川省父母子女家庭关系规定》。这位律师认为,对于如何尽孝,中国仅有的婚姻法略有涉及,但不够详尽。因此,他希望四川省能率先发起为‘孝’立法,让子女尽亲情的孝养义务,让中国传统的美德受法律保障。李宗发律师的《孝法》建议书,还提出:‘本省招收、聘用、晋升公务员、领导干部,必须审查其孝敬、赡养父母情况,并以此作为衡量审查其品行是否端正的第一前提。’这位律师还指出:乡政府、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对所管辖区内亲情文明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孝敬、赡养父母风气不好的,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不得连任、晋升或平调。
李宗发律师的《孝法》立法草案建议书,获得新闻舆论的热烈反响。《成都晚报》记者评论:
‘人孰能不老,百事当以孝为先!……但随著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不得不承认,对利益的追求正不断地冲击著人们原有的道观观,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美德也渐渐地遭到一部分人的淡忘。现在,成都的一名律师振臂而起,建议为“孝道”立法,试图让这一传统美德得到法律的保障。这无疑是一种新的探索,使“孝道”这一美德能在社会上得到普遍的遵行。’
孔子在《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意思说古代五大类刑法所属的条例有三千多种,但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今天有律师为孝立法,建立社会的机制,惩恶扬善,真是令人拍手称快。
从以上的两例,可以看到,今天的官员和知识份子,在推行孝道方面,十分善于因地制宜,结合时代的特点,让孝道为民众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