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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中国人的头发

2016-02-24  本文已影响2413人  徐嗖
艺术家Julie Van Wezemael作品

从《发须爪》说起

我想引用江绍原先生在他的代表作之一——《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引言中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开始:

我们的时代,是个科学昌明的时代。但是且慢!西洋人固然可以那样说。我们中国人呢,对于此处所说的科学,何尝有过什么重要的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连科学的效果和好处——无论物质方面,智识方面,或精神方面的——我们靠自力或他力所已接受享受到者,虽然不算轻微,却离不能再大,不能再多,还很远。因此中国人,我们以为,只配说我们所处的时代,是西洋科学昌明的时代。

《发须爪》一书,已经是80年前的作品了,而我们的时代已经不是所谓西洋科学昌明的时代。但是为什么我在此还想引用这么一段话呢?原因很简单,无论世界如何变迁,中国人的文化永远都和哲学上所谓的广义的形而上学勾连在一起,即是一种我们文化与生俱来的“经验知识”。有人说中国人的宗教缺乏超验的知识,也许是这样的,但是我们再进一步,迷信是否符合“超验的经验知识”呢?。也就是说,不管我们的时代如何进步,传统文化中的一些所谓“迷信”也可以说是信仰的知识始终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影响着我们思想和行为。

在这里,我们时常可以看到诸如风水堪舆、面相命理之类的文化现象,这些在现在看来也许是“乡愚”、也许是“封建迷信”的东西,我们无法说这是科学的,但是人们常常会相信它们。在类似知识的阅读过程中,中国古代人对于头发的文化深深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古代迷信文化是如何影响社会机制的运转显得十分的有趣。

头发的文化意义与政治法律

《鲁班经》:头发中间裹把刀,儿孙落发出家逃

说起头发之类的事物,中国人首先常常会想起这样一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保护自己的头发很早起就成了中国人尽孝道的表现,但其实不只是这样,头发中蕴含的文化意义远超如此。在清朝以前,人们都有蓄发的习惯,一生只剔一次头发,通常是在出生百日前后选一吉日,将胎发剔去,之后一生不再剃发。因为这种孝道的表现,古代的刑罚也有所谓的“髡刑”——一种与黥面、残肢并列的耻辱刑。曹操在违反军令后,不能将自己斩首,于是就有了削发代刑的做法。剃发也在历史上被看做是耻辱和惩罚,这也从一个角度看出古代中国人对头发的重视。这样的一种重视在古代中国也衍生了不少迷信的知识,人们对于头发的缺失显得极其恐慌。

在中国古代的工匠文献——《鲁班经》中有这样的记载:头发中间裹把刀,儿孙落发出家逃,有子无夫常不乐,鳏寡孤独不相饶。藏于门槛地下中。对于头发的诅咒也成了中国古代一种迷信的妖术,泥瓦工匠也成为了人们忌惮的对象。在这一段表述中间:“儿孙落发出家逃”,我们还可以看见另外一种文化现象——对于没有头发的和尚,饱受儒家教诲的人们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儒家思想自汉武帝起成为了中国的主流思想,孝在儒家的经典中也被反复强调。那么儒教对于下层的和尚其实是抱有一种深深地怀疑态度——对于那些“甘心削发为僧,并不估计父母妻子,则行踪可疑(游方僧在古代中国及其常见,当时中国的寺庙并不足矣让所有的和尚居住其中,于是许多没有正式度碟的和尚都会离开寺庙,四处流浪,靠乞讨为生)”的人们,民众普遍持有鄙视的态度。另外,僧人与太监其实并无两样,他们都摒弃了生养后代这一最重要的尽孝义务。孝是一方面,头发的道德意味还在于“贤”:美鬓长大则贤。古时人们往往赞赏那些发鬓长得长而浓密的男子,并且认为须发浓密、身材高大是贤良的评判标准。古代所谓“身言书判”的官员挑选中,发须生长状态的好坏也成为了“身言”选拔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许多文化当中,头发都有重要的意义,甚至说神奇的魔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清朝初年的削发令受到了如此顽强的抵抗。国外的学者对于头发有长久的研究,艾德蒙·里奇的研究认为,人们潜意识里将头发与生殖联系在一起。还有的学者认为,头发在礼仪上象征着某种极为深刻的抽象性事物,如繁殖能力、灵魂一类的东西,个人的力量,等等。

事实上,古代中国人也确实将旺盛的毛发作为精力的象征。例如,在先秦时代,已有用戴假发来增强生命力的习俗;在古时广东的某些地区,丧礼上,人们希望通过由摩擦死者的头发,使死者已婚的女儿或者儿媳妇获得生育的精气。另外,在中国古代的迷信中,不少人认为头发中的精气能治百病:人们有时肯把自己或旁人的发,烧灰煎汁,内服外用,目的在叫其中所含藏的灵德治好各种病痛——如吐血,恶疮,或者发生旁的功效——如长头发,下胞衣。当然,相反的,人们也认为头发能使人生病:头发是千年不腐的,在中医理论中,食入不易消化的东西会使人得病。于是有人迷信地认为食入头发,胃是无法消化的,于是头发会变成虫或蛇,古人把这称之为“发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与此同时,人也十分注重发型的文化意义。“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从春秋战国时起,中国人就把披头散发看作是蛮夷的象征。《资治通鉴》又有:“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 ,胡三省注曰:“索虏者,以北人编发,谓之‘索头’也”,即以头发来分别南北蛮夷。中国古代,男子成年往往要行冠礼,将头发束于头冠之中。女子出嫁之后也往往束妇人髻,表明自己已为人妇。在唐代,贵族妇女经常梳高髻来突出自己的身份地位。满族成年男子的发式为剃发垂辫。即在额角的两端引一条直线,将直线以外的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后头发结辫垂于脑后。据说,这种发式是从其先民的古俗中因袭而来,便于骑射生涯。前部不留头发,在跃马疾驰中免得头发遮住眼睛。脑后留一条粗大的辫子,在野外行军狩猎时,可以枕辫而眠。满人入关以后,要求汉人也留满族的发式,表明对满清政权的认同,不削去额前头发的均被视为谋反。因此,太平天国起义,就以蓄发表明自己与满清的对立;民国的剪辩也是异曲同工。

头发的意义深远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文化、政治。这也明显地体现在了1768年的剪辩妖术案中。根据孔飞力教授的研究,这起看似平常的案件,不仅引起了全国性的民众恐慌,还同时导致了乾隆的高度关注,以及整个官僚机构的震荡。随着案件而来的是,大批官员被牵连,许多无辜流民被抓捕。实际上,整个案件的背后只是一种文化观念的误解:民众对头发的看重和乾隆皇帝对于蓄发和削发之人(僧道)的深深怀疑。面对处理本案的官僚团体的懈怠,从而导致了乾隆对于官僚机构的怀疑,最终上演了一出惊世闹剧。从叫魂案的背后,我们看到了一根小小的头发是如何影响整个中国的,不仅涉及文化观念,而且牵涉官僚群体。当然,这只是头发在中国5000年历史里主演的其中一幕而已。头发也许在生活中微不足道,但是历史的一幕又一幕里我们都可以看见它的身影及其深远地文化影响。

结语:主题与变奏

在此文里,我简要地谈到头发在过去的中国所扮演的角色。头发表明了孝道,代表了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或伦理道德观念;头发象征着身份,男子束发冠、妇女的盘发髻;头发代表了迷信或巫术:妖术、治病、致病,还有等等、等等。曲调变了,主题不变。

在文章开始时,我引用江绍原先生的话,在文章结尾时,我依然希望引用他在《发须爪》一书中的结论:有谁还觉得愚人与开明人——或云前科学时代或科学时代的人——的发须爪观大不相同云云者,是欺人之谭?……研究小事物,不能不牵涉到大事物;而且小事物的研究,大事物研究之一部分。连所谓宇宙观、人生观……也仅是瓶儿观,罐儿观,大小两便观,发须爪观……之和,再加某物或无物……时代在变迁,人们的观念也在变迁,也许这些过去的信仰的意义已经不在了。但是,头发的文化意义完全消失了吗?并没有。它依然潜移默化地存在在我们的生活里。当我们看到奇形怪状的发型时,我们依然会微微皱眉,不过这也只是我们好恶罢了。现在,我们可以说: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科学昌明的时代。头发再也没有和政治、社会地位也许还有迷信交错在一块儿了。

迷信变了、风俗变了,也许我们只是看到了这些腐朽的“发须”文化,但是历史研究的价值依然还在、孝道的价值依然还在。这样的发须爪观不见了,但是它以另一种形态存在在我们的科学时代之中,或许是容貌的意义?或许还有别的?如江绍原先生所说,也许它就存在于我们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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