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
不知不觉在美国闲混的日子竟已达六年之久,见识了Thanksgiving Day前沃尔玛的狂欢,也参与了跨年倒计时纽约时代广场的人满为患。表钟走得飞快,邮箱里的稿约和催稿件越积越多。我在想,还要不要这样生活下去。
六年了,该回去看看了。
许久以前,也不知是多久以前,倾城曾说起林琛一毕业就定居云南。尽管当时不是十分理解为什么他会放弃向往十多年的篮球事业,只是清清静静给自己另一份念想,也挺好。
这一晚和Vicky在常Bar喝了很多酒,我们再上街的时候路灯亮成了璀璨的星。天桥边上醉倒着些满脸胡茬子的流浪汉,正如国内某位作家说的那样,手里握着瓶老酒,抬头是星空,低头是老狗。可以在这样的萧萧寒风里,没有老狗蹭着脚,只有一眼望去开败了的花。这大概是她们同严冬作斗争后的伤痕累累,阳光也没能救得了她们。
我们有聊没聊地走着,像两个小孩子一脚一脚踩着影子。来来回回有很多人的目光流连在身旁的姑娘身上,没错,Vicky是个很精致的东方女人却习惯浓妆艳抹,以至于遮盖了她本身的高洁无华。我曾问过她为什么坚持这样的方式,她的回答是:
“我们走在异国的街头,在做事儿的是别人眼中的我们。不要歧视,就把别人眼中的我们做到最好。”
我总是很羡慕她,给自己那么多追求和希望,所以她早已活跃在好莱坞的大荧幕,而我只能整日缩在卧室里给小杂志写些有的没的的稿子,100个美国人里能有一个知道我写过的文章就已经很满足。那时Vicky无法忍受我的萎靡不振,差点儿没狠狠地甩我一巴掌,最后还是拖着我喝酒然后撒酒疯。想到和她的那段时光,握着她的手不禁紧了些。
前方不远处有对老夫妻互相搀扶着慢悠悠地走着有说有笑,这么看来,爱情依旧是人这一生中最闪亮的东西,无所谓是否伴随着悲欢离合。早前我与林琛还携手同行的时候,我会和他讨论关于一见钟情。他凝视我的眼睛说一见钟情只是缘分,厮守到老才是爱情。我想这么多年我大概是中了林琛的毒,无论是他穿着背心打篮球的样子还是张着大嘴睡觉的样子都让我着迷。我不确定人与人之间到底哪些方面存在差异,能确定的只有,林琛是我的唯一。后来他还是和我走了不同的路,我知道不该执著单方面的罪恶,却依旧打着深造的由头只身到美国躲避痛苦。用倾城的话来说,我就是个窝囊废。
可如今我是鼓起十足十的勇气准备回去找他,至少为当初不明所以的分手找个理由。
后来是Vicky把我背回了公寓,她应该也迷糊得够呛,因为清晨醒来的时候地板上的呕吐物还没有清理,向四周散发难闻的气味。等我把一切都收拾好,她才梦醒起来,我告诉她我想回国,她没有回应,只是默不作声地订好了机票。
我们俩的离别没有悲伤,她甚至只把我送到机场口就头也不回地驾车离去,没有过多的言语,眼神就是默契。
临上飞机前,我收到了倾城的消息,她和张承骛的婚期已经定下来了,在下月初五,让我赶紧回去试伴娘服。还问我Vicky要不要一起。倾城和Vicky没什么交情,最大的联系就是我,所以我替Vicky拒绝了,并非我不肯,而是她不愿。我粗略地浏览了倾城附发过来的宾客名单,大多都是认识多年的故交,让我感到诧异的,她没打算请林琛。这些都不该是我要操心的,当下我需要打算的应该是如何打发十几个小时的路程。
一路上我想了很多关于林琛的事情。
我们原也打算一毕业就结婚,然后一起奋斗我们的未来。我曾花一个下午的时间来想我们将来的孩子要叫什么名字,给他写满满几张纸的情书,然后偷偷塞到他课桌里,在班主任的课上任性地看着对方傻笑,等班主任一写完板书就立刻恢复正经脸,当着所有人的面秀恩爱的事儿常有,只是也免不了应了那句常话:秀恩爱,死得快。
回忆进行的时候是美好得让人眼红,回忆沦为回忆,美亦美,让人心痛到无以复加。
自从我们的恋情宣告破产的那日起,我每隔几天就给他写一封信,叠成爱心放到信封里,却没有勇气寄出去,满满当当堆了好几个纸箱,如今终于可以全部交与他看。
飞机到上海时已是深夜,国内正值最冷的时候,机场大厅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倾城拿着大衣等了好几个小时,她没有看到我,我拿出手机给她打电话。
“你到了吗?赶紧出来,夜里冷,我给你带了衣服。”
她的焦急和之后的转而欣喜,我都看在眼里,我一步步朝她走近。
“六年没见了,怕认不出你来。要不你先转过头来,让我好好看看。”
她回过头看到我的那一眼先是惊讶,然后就被泪水充盈。她没有选择先拥抱我,而是给我披上了大衣。我搂紧她,搂紧这六年大洋彼岸的一缕牵挂,怀抱久久没能松开。
张承骛从我的手中接过行李箱,无奈地摇摇头,把它们搬上车。也是,我就差没把他老婆吃喽,不过更无奈的事还在后面。
“承骛,嫣然匆忙没订酒店,这半个月只能和我们住了,客房今天已经打扫出来了。”
张承骛专心致志开车,嘴角扬起一抹荡漾的微笑,我想他大概是误会了。
“那个,承骛啊,倾城的意思是你睡客房......”
如我所料,他的笑意顿时消失了,而顾倾城这个没心肝儿的只顾着一味回过头来冲我乐呵,张承骛应该是恨不得把我扒皮抽筋儿,表面上却还得应承着好似他十分大度,我好像真的听到他把牙咬碎咽到肚子里的声音。
三个人简单的洗漱后,张承骛满脸委屈地磨进客房。我呢,则是和倾城暖洋洋钻进被窝。
倾城跟我讲她和张承骛的故事,她说张承骛是她的读者,忠实地跟随她从最开始的《星星出来的时候我再回家》到最近的《两人之夜》,并且每读完一本都会发邮件给她分享心得。她一直都觉得他是个有故事的男人,所以一年半以前她主动约他见面,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如今连婚期都已那么近。可也算一段粉丝与偶像的缘分哦。我问她相处一年多,觉得他到底怎么样。她只是羞涩地说“他真的很好”然后羞涩地背过身去。
能看着自己爱的人幸福,不也很幸福?
不一会儿她又转回来,表情有些踌躇。我危险地眯起眼睛,总有种预感告诉我,接下来她要说的事儿并非我所想所愿。
“嫣然你知道吗,林琛好像已经结婚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差点儿没缓过神来,一时间很多想法冲上脑子:乔嫣然,就你还追着过去的誓言不放手,那终究不是说给你一个人听的。他连结婚都没通知你......我并不像小说或电视剧中颤抖着声音发问,只是也没能抑制住自己的情绪。
“什么时候的事儿?”
“两年前吧,你大概没怎么关注,他曾在社交网络上放过他买的对戒。我当时也纳闷儿甚至找他的亲近求证,答案就是林琛真的结婚了。可当我再追问他妻子是谁的时候,他们却好像串通好了一样不回应。”
两年前,差不多就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
我没再和倾城说什么,只是一夜无眠。我知道她也没能睡着,她几次触摸我的后背想安慰,最后还是收了回去。这一夜也没有眼泪,哀莫堵住了泪腺。
翌日很早我就出了门,说是散心,不如大方承认是想一个人冷静冷静。
在黄浦江边吹了很久的风,回想起了那些不计较后果投入的片刻。其实和林琛分开是注定的,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再不能一个人听慢歌,不能再一个人独坐星巴克。去美国前我发给他的最后一条简讯是:林琛,哪怕我倾家荡产,我也不会放弃你。现在突然觉得曝露在阳光下的我的真情是如何好笑。
江边的人越来越多,不乏十指紧扣的情侣,谁又会知道他们的甜蜜背后藏有多少的争执和心酸。
我却是越来越好奇他的妻子是谁,为什么从来不为人所知。
倾城打过电话叫我中午一定会去试礼服,我知道不能因为我的小情绪,误了她的终身大事。刚准备打车,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把一张画展的宣传单递给我,我素来对画画书法没有什么欣赏能力,本能地想拒绝,目光却不自觉地被主题大字吸引——我们的故事还没走到尽头。
未央是我的笔名,我们的故事还没走到尽头是我笔名的释意。我连忙拉住那个女学生问她关于作家的信息。
开画展的是个云南画家,叫朱峥,画展的内容,关于一个女人。
女孩儿走开了。我看着单子上的日期,正好在倾城婚礼后一个星期,那倒也不妨去看看。
关于一个女人。
匆匆赶到婚纱店,倾城早已换好了婚纱,设计师同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倾城一直记得我的size,倒不至于有太大的偏差。
回到家后,我和她讲了今天的事儿,她的第一反应也是太狗血了吧。或许,人生就是这样,冥冥之中要遇见的人山洪海啸也改变不了。
接下来的近半个月倾城和张承骛都在忙碌中抽不出空来多说一句话,我乐得清净安心给美国正焦急等待的编辑赶稿子,我也无意间向Vicky提起林琛已经结婚,她只是淡淡地表示了句“哦。”
就这么吃吃睡睡着吃吃睡睡着,就要把我的姑娘嫁出去了。初五大清早她就开始化妆捯饬自己,毕竟是个大日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笑得像现在一样美。说实话,我很羡慕。
婚礼的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入场,宣誓,交换戒指,然后相拥亲吻,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晚上的宴会我没有参加,瞒着倾城整理好所有的东西订好了去云南的班机,今天晚上再和某人抢床位就真的不好交代了。
我对倾城说:“你已经找到了你的幸福,那让我这条死鱼也再最后扑腾一下吧。”
有追求,就说走就走。
到云南的第一站就该是大理,我怎么也要领略一下让还珠格格一行心驰神往的天堂。不得不说,这里的生活的确不似北上广那么紧凑,人们好像习惯把自己做事儿的速度缓下来,街角的咖啡店也总是开到深夜,我有幸和当地人谈起朱峥。在他们心里,朱峥可谓是个带有神奇色彩的男人。
“朱峥的画说不出有哪里特别,可就是很特别。”
“朱峥从来不画人物,所以这次画展大家都很期待。”
很多人都一脸钦佩地说着朱峥的画有什么什么好的地方吸引人的地方,却几乎无人提起所谓传奇画家的生活和背景。
“朱峥啊,还真没人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
一个能吸引天下爱画之人齐聚云南的画家,居然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那岂不是很奇怪?
“那他一直生活在云南?”
“朱峥可不是云南人,听说是大省市来的,半年多前才开始办画展,只是从不画人物。”
“为什么?”
“那可没人知道了,或许是为了这次的主题画展作准备吧。”
问了两句后我识趣地走开了,既然他这么多年都不画人,这次画展的主角对他来说一定很重要。
在大理停留了两天后我就出发去了昆明,总说昆明是春城,来这一趟倒也不虚。终点站当然是香格里拉,被誉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这两天也陆续续有许多画客在此落脚,我也提前去画馆外看了一下,外墙上只是贴着画展的大报和画者的姓名,并无照片和任何其他信息。眼看着离画展开始的日子已不到24小时,一切真相都会浮出水面。
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很忐忑,我觉得和林琛有关,一定和林琛有关,却又害怕要如何面对她,和他的妻子。
第二天,怀着对这样一位画家的期待,我走进了画馆。
进门首幅画中的画面,只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女人站在坍倒的电线杆儿上,头顶是路灯,背后是芦苇丛和石桥。女人低着头,看不清脸。然后就是女人捧着一束花,垂眸笑容灿烂,我该知道那是香槟玫瑰,并且是十九支,漫天的千纸鹤和苍穹下女人的背影无不在刺激着我的泪腺。
最后一幅画依旧是桥和女人的背影,只是是我从未曾见过的桥。
我以最快的速度从画馆出来打的去找那座桥。司机说那座桥叫相思桥,是好几十年前一个商人为纪念他溺死的妻子所建的桥,离这儿不远。天知道我的心情,像厉风,像雷鸣。
十几米外的轮廓让我难以确认,我迫切地想见到他。直到我慢慢走近,直到我慢慢看清。那是一座石搭桥,桥很高,桥顶上的人也很高。多想这一生就这样走在桥阶上,一生就这样走向他。当我及他身边,六年前的一切瞬间回到脑海,我看到了他手上的戒指,是两年前最热的款式。
“林琛。”
我开口叫他,他转头看着我,只是看着我。
“林琛。”
林琛林琛林琛,这六年被我写过念过亿万遍名字,真真实实的在我眼前时,我却只能喊他。
“乔嫣然。”
“你还是大学毕业就结婚了,她,是谁?”
他好像早就料到我最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回过身趴在桥栏上,开始不温不火地说着:
“她?她是一个我爱了快十年的女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才不丁点儿大,喜欢吵吵嚷嚷跳着唱儿歌,我老是要替她操心这操心那,她老是像个小孩子,心甘情愿被我拐卖。她有很大的梦想,后来我们还是分开了,不想耽误她。她去了美国,一直没回来,她终究放弃了她的梦想。两年前我自作主张娶了她也没问她愿不愿意。现在她回来了,她在我身边,我想告诉她,我们的故事还没走到尽头。”
我不能自已地哭,他只是取下一直系在脖颈上的戒指:
“乔小姐,你愿意和我共度余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