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企业家3:有一种反抗叫退出。4:共治时代
灰色企业家3:有一种反抗叫退出
创新最大的意义还不是提供了更好的选项,而是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选项。有这个选项在,旧的选项就受到了制衡。
创新能倒逼改革,就像是一个减压阀,因为允许人退出,而使得更激烈的对抗不必发生。
创新又像是一个“可控燃烧”机制,主动烧掉森林里一些树木,有利于整个森林的健康生长。
有些互联网公司搞“996”工作制 —— 也就是每天上午 9 点上班、晚上 9 点下班,每周工作 6 天 —— 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一条新闻说“西贝”这个连锁餐馆推崇的是所谓“715”工作制,每周工作 7 天,每天工作 15 个小时!这完全不合理,员工应该抗争。从世界上有“公司”这个东西开始,像这样的劳资矛盾就一直存在,有时候必须靠政府立法去保障工人的待遇。
但是你想过没有,跟奴隶制相比,公司再坏,它对人的压迫也是有限的。
因为你可以退出。如果我真的那么不喜欢 996 或者 715,我可以不在你这个公司干。公司要解雇员工,有时候会受到法规的限制;员工如果不想给哪个公司干了,谁也拦不住他。公司并不能真的限制员工的自由,它能做的仅仅是用工资之类的待遇把人吸引住。这就好像打游戏一样,如果我在这个游戏里一直都赢不了,我感到其中的规则根本就不公平,纯粹就是系统在故意压迫我,我可以关机退出。
同样道理,现在一些跨国公司所能调动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已经超过了一般的主权国家,但是你能说一个跨国公司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吗?不能。因为跨国公司不能强迫你购买它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果你不喜欢Google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你可以抵制Google,你可以用比如说DuckDuckGo。
可退出,给人提供了最终的底气。这个局面再不好,只要你可以退出,你就仍然是自由的,你就能坚持自己最想坚持的东西。
那你说不行啊,我总要挣钱总要消费,如果所有相关的公司都已经联合起来了,执行同样的政策和服务,我加入哪家都等于是加入同一家,我又怎么能退出呢?是的,所以我们需要创新。
新技术和新公司给人增加了新的选项,使得人们可以退出原有的局面。这就是为什么创新是一种革命。
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公司不好我可以退出,要是政府不好,我也可以退出吗?亚当·提耶尔的《躲避的企业家和未来的治理》。而提耶尔说,公司可以帮助政府改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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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种种的积重难返,但是经验表明,政府自身很难改革自己。美国政界一直在高喊什么放宽管制和机构重组这种类似于中国人说的“精兵简政”的口号,但是真正做成的很少。上两次真正对政府部门动手术,还是 1985 年砍掉了“民航管理委员会(The Civil Aeronautics Board)”、1995 年砍掉了“州际商务委员会(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现在都没人记得还有这样的事了。
那如果政府机构只变大不变小、法规只增不减,这样的系统还能无限维持下去吗?就好像一台计算机,是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把操作系统重装一遍,才比较健康呢?
这其实正是美国建国的国父们心里想的。托马斯·杰斐逊就说,政治世界里偶尔来个小叛乱,就如同物理世界里偶尔来个风暴一样,属于是必要的事件 :「上帝禁止我们连续 20 年没有叛乱」。如果统治者不经常被人民的抵抗所警告,国家又怎么能保护自由呢?
而美国人民也的确有抵抗政府的传统,不过一般不是武装叛乱。进入二十世纪以后,抵抗行动一般都是采取“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的形式,是以街头运动的形式为主,通常是非暴力的。像反越战、民权运动、到几年前的“占领华尔街”、到现在正在发生的“黑人生命重要”运动,其中虽然有暴力成分,但是跟历史上那种“起义”可是两码事。
那这些运动有用吗?民权运动和反越战确实是有用,但是最近几年的“占领华尔街”、“黑人生命重要”好像没什么真正的作用。美国两党对这些议题的态度不一样,老百姓的想法也很矛盾。现在美国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达到最低点,只有 18% 的公民表示自己在多数情况下信任联邦政府,而表示自己在所有情况下都信任政府的则只有 3%。
美国的政治制度简直是已经陷入危机。提耶尔是个自由论者,主张小政府,但他可不是要搞无政府主义,他主张帮助政府改革。他提出的方法就是企业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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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解决办法是给人民提供新的选项。纽约市出租车牌照问题天怒人怨但是谁也解决不了,Uber 给解决了。这一局我怎么都赢不了你,没关系,我不推翻你,我甚至都不跟你冲突 —— 我新开一局。
我退出你。
如果没有 Uber,纽约市的人民可能都无法想象一个更好的打车系统会是什么样的。现在好了,纽约人可以退出政府设定的游戏,去玩 Uber 提供的新游戏。
所以创新最大的意义还不是提供了更好的选项 —— 而是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选项。有这个选项在,旧的选项就受到了制衡。可能你只爱住豪华酒店,对 Airbnb 什么的共享住房不屑一顾,可以,你不感兴趣有人感兴趣,所以 Airbnb 的存在仍然让传统酒店行业感到了威胁,仍然逼着传统酒店行业降价和提高质量,仍然对你有好处。你可以不开电动车,但是电动车的存在能帮你把油价降下来。
创新能倒逼改革。如果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成熟的应用,人民可以在某些领域自己管理自己,那么政府就必须在那些领域改善管理方式 —— 否则政府就没有存在感了。
创新就像是一个减压阀,因为允许人退出,而使得更激烈的对抗不必发生。创新又像是一个“可控燃烧”机制,主动烧掉森林里一些树木,有利于整个森林的健康生长。
提耶尔说,国家的主权在哪里?主权在人民那里。政府能提供好的服务,人民愿意让渡一些权力给政府,政府就有权。如果说这件事儿政府已经管不好了,人民发现现在有个新技术能让我们自己管自己,那就可以把这部分权力收回来。
可是难道政府就不知道利用新技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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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有些思想家曾经有过崇高的、乌托邦式的期望。1996 年,有个美国诗人叫约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公然发表了《赛博空间独立宣言》,声称网络空间永远不需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和政府的管辖。
当时中国的互联网还不够发达,巴洛显然不太了解中国政府。“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当然美国政府也是这个态度。事实证明独立是一个过于乐观的幻想,而且政府也很善于使用新技术。互联网给了人民更多的选项,同时也给了政府监控人民的办法。调取人民隐私数据的事儿,美国政府可是没少干。
所以新技术对政府的制衡,其实是处于某种“边际”状态:可能稍微再往这边偏一点,人民就赢了;稍微再往那边偏一点,政府就赢了。
但是提耶尔还是比较乐观的。总体来说,科技越发达、创新活动越多的地区,人民的自由度是更高,而不是更低了。是,你现在访问一个什么网站都有可能被政府知道 —— 但你现在毕竟有可能访问那些网站。你足不出户就可以做一些事情,以前的人可没有这个选项。
而且别忘了全球化。消费者不一定能选择政府,但是跨国公司可以选择政府。技术进步使得跨国公司在各国之间搞“制度套利”变得更容易了,你美国的政策不好,我去日本干。
美国政府打压华为,听起来好像是政府比跨国公司厉害,其实不然。现在的局面是世界上也只有中国和美国这两个大国有能力打压跨国公司,而且美国也只是暂时地、在芯片这个极其特殊的点上,打压一下,而且可能还成功不了。
跨国公司在各国选择有利于发展的好政策,各国政府为了吸引跨国公司而纷纷自我改革,这才是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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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们不妨再想想,现代政府的思维模式应该是什么样的。
政府的本能思维是控制。最好一切尽在掌握,如果不掌握就很焦虑。有时候甚至以敢“亮剑”为自豪,把“能管”当做宣示主权的方法,仿佛不管就成了丧权辱国。有时候为了发展经济,会策略性地把管制放松一点,完了还是想管。
政府部门应该克制自己这个本能。政府的职能不是“管”,而是“服务”;目的不是“可控”,而是“发展”。改革开放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中国各地的地方政府都充满企业家精神,忙前忙后招商引资,那真是把自己的地盘当做公司一样去经营。
如果政府保持这样的企业家精神,那么法规其实是一种竞争手段。一个国家内部的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法规,允许人民搞搞制度套利,这样最有利于系统的良性演化。
这个电影在内地放的是删节版,你可以去香港看完整版。市区不让飞无人机,乡村你随便飞。你不喜欢浙江的智能机器人伦理政策,欢迎你来黑龙江。这不是很好吗?
美国的联邦制度本来最有利于各个州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像亚利桑那州和加州那样用法规竞争。可是提耶尔说现在这个局面还是不行,各州的政府都在变得越来越失去活力,然后大家最愿意干的事儿是向联邦政府要钱。
灰色企业家4:共治时代
政府与企业家共治的方向是鼓励创新,为此提耶尔提出了几个观察和建议:
1.增加竞争、去除壁垒、降低行业准入标准。
2.尽量让市场磨合、而不是由政府先推出监管措施。
3.应该给一些法规设定“保质期”。
4.对于新生事物,应该先假设它无害,然后谁要说它有害谁有责任举证.
5.去监管利益均沾。
前一阵电视剧《清平乐》热播,人们对宋仁宗那个时代产生了强烈兴趣。有一位专爱写宋朝的历史作家叫吴钩,同步出了一本书,叫做《宋仁宗:共治时代》。而“共治”这两个字,说起来可是中国政治的大智慧。
所谓共治,就是皇帝不能说因为江山是我家打下来的、现在我有兵,就得我全说了算 —— 你可能读过布鲁诺·德·梅斯奎塔和阿拉斯泰尔·史密斯的《独裁者手册》(The Dictator's Handbook: Why Bad Behavior is Almost Always Good Politics),任何人都不可能独自统治,统治者必须跟一个集团共同享有政权,共同治理国家。
隋唐以前,中国统治者是与贵族共治天下。你要想当官,读书确实也重要,但是家庭出身更重要。或者是皇亲国戚,或者是世家大族,权力总是掌握在很小的一个圈子手里。有时候贵族的势力太大,皇帝本人反而没权。隋唐以后中国有了科举制度,再加上像安史之乱这样的大动荡把贵族世家都整没了,到宋朝,才叫“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皇帝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专断,都得跟士大夫商量着办。如果文官集团那里通不过,皇帝说的话也不好使。
当然“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可不是人民民主,士大夫也是一个非常小的集团。当初宋神宗用王安石变法,文官集团普遍反对,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百姓方便不就行了吗,我何必管士大夫高兴不高兴呢?但是时任枢密使的文彦博马上提醒他:「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士大夫并不代表全国人民,他们只代表自己,但是你这个政权依靠的不是百姓,而是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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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搞什么阶级分析,那就是士大夫也好、贵族也好,都是“地主阶级”,都是与人民对立的 —— 但阶级分析是个过于粗糙的工具。事实是跟“与贵族共治天下”相比,“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至少有两个先进之处。
第一,它是一个开放系统。不论家庭出身,只要读书好考取功名,任何人都可以做官。当然家庭条件好的人更容易读书好,但是官员的家族传承可以回归平均,穷人可以基因变异,士大夫集团不是固定的,具有比较高的流动性。科举制度毕竟给全天下的读书人都提供了机会,那既然你有这么一个明摆着的出路,你何必冒险反对朝廷呢?
科举制度等于是搜罗了天下精英共同治理国家。宋仁宗赵祯本人并不像那些开国皇帝一样有什么雄才大略 —— 根据回归平均的统计定律,他根本就不应该有 —— 但是仁宗朝的政府之中却是拥有众多当时和后世都算是一流的人物,苏轼说「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搜揽天下豪杰,不可胜数。」再加上这个系统是“共治”,大家都能发挥,皇帝本人的才能薄弱可能反而还是个好事。
而事实证明只要朝廷能确保科举公平,共治政权就有很强的合法性。太平天国那么乱、满洲兵和绿营正规军都不堪用的情况下,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自己招兵,也要竭尽全力维护大清。
而与士大夫共治的第二个特点,可能更值得我们今天的人借鉴,那就是它吸引进来的不仅仅是“新的”势力,而且是“业余”的势力。科举选拔上来的都是没有任何政治经验的“纯”读书人。科举考的标准教材 —— 四书五经 —— 都是所谓圣贤之道,本质上无用之学。这些读书人一上来对官场运作什么都不懂,但是他们有一腔热血,他们了解一点民间的疾苦,他们想要为百姓做事,他们是“代圣人立言”的理想主义者,他们看到不对的地方就想改变。
这些理想主义者不会办事,但是他们因为有功名,一上来就拥有压制那些专门办事的“胥吏”的权力。其实办事有啥难的?历练几年不会也会了。正是因为这些业余势力的制衡和反馈,国家的吏治才不至于败坏得太快,政府才不至于被利益集团彻底绑架。
现在西方国家动不动就选一个军人、一个律师、一个医生、一个商人、一个记者、甚至一个演员当政府首脑,其实也是“业余人士”对官僚集团的制衡。他们能给政治带来新鲜空气。如果权力都掌握在那些官场老油条手里,国家就会毫无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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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科举”已成往事,“士大夫”已付笑谈,你要说我读书读得好,我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我要跟你们共治天下,那根本没人理你。尤其是现代政府的治理越来越专业化,只知道读圣贤书的理想主义者,既不掌握专业知识也不比政府掌握更多的第一线的情况和数据,根本没理由分享权力。
那么现代政府需要的新生力量和业余势力在哪呢?在创新活动之中,在企业家那里。现代政府应该与创新企业家共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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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是与“创新企业家”共治,不是与“资本大亨”共治。提耶尔这本书写得很简单,全部的道理就是政府应该让创新者帮着改善治理。一方面是新势力进来确实有利于政府保持健康,另一方面也是技术进步太快,政府自己也的确跟不上创新的脚步,公司还可以在全球搞“制度套利”,所以“共治”是互相需要的结果。
共治不是说让企业家为所欲为,它首先就是对企业家的约束。提耶尔提倡的共治方法,是“软法规(soft law)”。软法规是一种广义的治理,它不仅仅是政府管制公司,也包括公司之间形成的行业规范、从业人员的道德自律、知识分子和老百姓的批评、当前社会自身的行为规范,可以是来自任何人群的任何制约方法。
企业家向政府要自由,但是企业家原本的自由也是人民给的。而人民的手段是市场。比如我们知道多年前 Google 公司搞了个增强现实眼镜,做得非常炫酷,功能强大,但是在市场上试用了一段时间就不了了之了,根本没有形成正式产品。为啥呢?不是因为政府不允许,而是因为消费者不喜欢。你带着 Google 眼镜跟人交往可以随时把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录下来,而别人不喜欢这样。很多人明确表示抵制了之后,Google 只能取消。只要你总可以“退出”,企业家就翻不了天。
软法规的主要制定方式是“多方利益攸关方进程(Multistakeholder process)”。有时候是政府牵头,有时候是企业牵头,当前拥有这项新技术的各个公司和政府机构坐下来成立一个委员会,大家共同制定一套相关的政策。近年来比如像网络安全、私人数据安全的领域,都是用这种方法在管理。事实证明企业家是非常积极地在帮着制定法规,他们也希望自己的产品能让人放心。
现在各个行业都有公司的行业协会,有从业者的职业协会。这些协会为了维护声望,自动就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谁要是违反了,等于是会被整个行业所排斥。
而政府的权威,正好可以用在对公众的教育上。像转基因食品这些新事物,企业家说安全其实不好使,老百姓会说你是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根据科学家的意见,给一个官方的说法,效果就会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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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企业家共治的方向必须是鼓励创新,特别要鼓励那些“先斩后奏”式的主动创新。为此提耶尔提出了几个观察和建议,其中有的在我看来很有技术含量 ——
一个是要增加竞争、去除壁垒、降低行业准入标准。什么许可证、执照之类,能取消的都要取消。如果说联邦政府已经取消了这个审批规定,你地方政府还在搞,那打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也要给你纠正过来。
一个是尽量让市场磨合、而不是由政府先推出监管措施。政府要是先管,就很可能是保护既得利益集团。以前的工业革命和最近的信息革命都是颠覆式创新,旧的既得利益者说被颠覆就被颠覆了,这是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克林顿在九十年代放纵互联网行业发展,是他最大的贡献之一。
一个是应该给一些法规设定“保质期”。比如说法规颁布之日就规定它的保质期是三年,三年一到,要是政府部门没有重新颁布它,它就自动作废。
一个是对于新生事物,应该先假设它无害,然后谁要说它有害谁有责任举证 —— 而不是让企业家先举证证明它无害。事实上有的政府部门,像 FCC,早在 1983 年就已经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提耶尔说这还不够,因为相关的规定也应该适用于政府部门:你这个政府部门要是想要监管无人机,你得先能证明无人机这种飞法确实有害才行。
一个是去监管利益均沾。以前国际贸易有个说法叫“最惠国待遇”,说你这个国家只要加入了世贸组织,那么你在任何一个贸易领域,给任何一个国家的优惠待遇,就应该同时给所有成员国这样的待遇。现在提耶尔说政府部门能不能也效法一下这个精神:如果你给任何公司一个放松监管的待遇,就应该给业务相似但是手段不同的所有公司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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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现代政府的健康治理已经离不开创新了。创新的本质是给世界提供活力。如果有一天从此不再有创新,一切生产方式都已经固定了,新公司就没有必要再出现,各大公司就完全可以搞世袭罔替,甚至全部收归国有,政府也完全可以把所有办事流程都固定下来,老百姓就只能该干啥干啥,那样的世界将是毫无活力的。
但创新不是开座谈会开出来的,不是学者畅想出来的,也不是政府推动出来的。创新是企业家冒着风险干出来的。我看搞创新的人比读书人更有资格参与治理国家。你要是想在现代做个能改变世界的人,你首先应该做个能自己去做事的人。
你做好了就可以成为 stakeholder,让政府也得听听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