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不住脚的理由

2020-11-26  本文已影响0人  顺心妈妈

昨天花了点时间去理解苏格拉底不愿越狱的三个理由,今天再来细细琢磨消化一下,看看这三条理由是否能站得住脚。

首先第一条理由,苏格拉底对城邦的绝对忠诚,甚至超过了对父母的敬重和孝顺。咱们对父母都是恭敬和顺从,那么对城邦也理当如此。作为子女,自然需要遵从父母的命令。这是生为人子该有的姿态。

可是当子女发现父母犯错了该怎么办呢?要像弟子规里说的那样非要“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吗?至少我们还是要争取向错了的父母建言献策的机会,而不是就这样言听计从,放弃申诉的机会,消极等待了。

可是苏格拉底在这一点上的确就是消极了,他没有积极为自己辩解脱罪,反而努力找理由说明自己“死有余辜”,哲学家的心思实在是难以捉摸。

第二条关于“公平游戏”,公平与否是否有绝对统一的标准?谈到公平,大家想到最多的场景恐怕就是考试了。考试的时候,有严格的考场规范或者说叫规矩,只有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遵守规则,才能保证大家在公平的环境下测试真实水平。

可是,如果大部分人都在作弊(假设监考老师不在或者放水),而只有少部分人遵守考场规则,那么遵守规则的那个人反而成为异类了。那些大部分作弊的人用他们遵守的一条规矩推翻了考场规则,毕竟人人要像曾子说的那样做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还是很难的。

于是,遵守考场规则的人因为不遵守这条新规则,所以看起来才是”奇怪”的。

但是,如果一开始这种规则就是不公平的或者有偏差的(不是说考试规则不公平,只是用这个来打比方,虽然有点不合适),那么所有人还有必要去遵守这个不公平的规则吗?

苏格拉底入狱就是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可他却还要维持这种不公平,所以这第二条理由也恕难接受。

最后,第三条理由,更是难以理解。雅典人在知晓了城邦的政治组织和法律后,如果仍旧心怀不满,可以选择离开,可是如果没离开,那就说明你认可了法律的正当性。即使后来发现有不妥之处,如果你依然还在组织内,那么依然可以认为你是认同政府和法律的。

可是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出生在哪个国家是无法自己选择的,出生成长再到上学工作,很多时候我们身不由己。即使心有不满,可是因为其他原因,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或者可以选择移民到其他国家去。对于我们无法选择的东西,非要用这种方式来表达我们的意愿,前提和基础都是不被承认的。

就像空气一样,我们呼吸是天生的,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我们也别无选择,但是也并不代表我们就认可空气。

我不了解苏格拉底的生平,也不清楚他和雅典城邦的关系,但是估计他也和我们一样生在哪里就基本长在哪里了,事已至此,既来之则安之的意思。但并不代表我们就没有异议,完全认可。

所以,这第三点也是站不住脚的!用三条站不住脚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还说的这么振振有词,这也许就是大师与众不同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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