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8:清朝知县每月俸禄只有三两银子,他是如何养家糊口并花天酒地

2020-05-29  本文已影响0人  跃马提刀

在清朝,一个县里拿国家工资,享受财政拨款的行政人员只有:知县,县丞,主簿,典吏,教育,训导这6个人(军队除外),剩下的,包括师爷,三班衙役,轿夫,杂役,这些人的工资都是知县老爷用自己的钱发放的。您说他每月三两银子的俸禄够不够用呢?

清朝知县每个月的俸禄银子的确只有两三两,而且这三两银子不光是他一个人花,除了妻儿老小,养家糊口之外,他还要负担其他的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发放。怎么办?

1.破家知县,灭门令尹,说说知县的权利有多大?先说说知县老爷的灰色收入。

知县在他的一亩三分地上就是一个土皇帝。权力大到令人发指。杀人全家灭人满门都可以轻松的实现。

而绝对的权力往往会预示着有绝对的利益,当一个人可以掌握另外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生死的时候,可以想象得到权力在变现的时候有多么方便快捷。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一定注意这个清字。再说说老爷们的火耗收入

这句话是说就算是一个清官,他做了三年知府,还能得到10万两银子,而这银子并不是贪污受贿来的。是国家允许他拿的。就是清雍正朝以前的火耗银子。

从明代在万历年间开始,国家征税征的就是银子。而老百姓上交的都是散碎的银两,碎银子。地方政府在上交国库之前,是需要把碎银子融化重铸成银锭的。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火耗。

地方官府在征收银子的时候,往往就要多征收一部分,以弥补这个火耗。有良心的官员可能只加个10%,20%。而一些黑心的官员往往能够加到百分之七八十。

就是说国家向一个人征税,征一两银子,当地官府就给这个人征收1.1-1.8两银子。

最令人寒心的是,国家对于火耗征收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完全看当地官员的心情和心黑程度。

这就造成了刚才题目中所说的三年的清知府,还有10万两火耗银子。

如果是个贪官呢?这个数字估计要翻几倍甚至十几倍。

这也是清朝官员来钱的一条重要路子。

雍正朝实行的养廉银制度。这是老爷们的养廉银收入。

雍正皇帝登基之后,针对火耗银子征收的弊端,实行了火耗归公。制定了统一征收标准,并将所有的火耗银子收回到了国家。然后根据官员级别的不同,每年给予银子补偿。这银子叫养廉银。

知县这个级别每年大约是2000两。

这都是国家承认的。

我们再回到题目中的问题:知县每年的年薪确实真的是45两银子。但是灰色收入,火耗收入,养廉银收入,这才是他们收入的大头。

还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想做官?就因为千里做官只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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