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辩证法
前些日子看《圆桌派》,蒋方舟谈她的感情是说,她是每天要确认自己感情的人,她会每天告诉对方:我今天非常喜欢你,或者,我今天没那么喜欢你。
可太作了。我当时心想。
这才没过多少日子,我竟觉得领悟到了她这话的真意。
人和事都是不断变化的。我们对某个特定的人的感情,并不是一条水平的轴,而时常因为一些事,上下波动。
譬如他今天下班不厌其烦去帮你取了快递,便觉得真好,还有人帮我取快递。
然而回到家看到他乱扔的衣服袜子,那刚升起的一点好感瞬间跌落到地平线以下。
如果有杠精说,这可能是因为不爱。
那么多有小孩的妈妈们,几乎每人都在内心将自己的小孩暴打过无数次。谁敢说她们不爱自己的孩子?
爱是复杂的。甚至能和其他很多的负面感情混杂在一起,比如厌烦,甚至,厌倦。
这个道理,我竟今日才明白。
我明白作为朋友,我与每个朋友的感情不同。
我明白作为情人,我对每一个爱过的人感情不同。
但我竟愚蠢的认为,对同一个人的情感,只是阶段性地划分为:爱——不爱,便可。
哪有那么简单啊。
你爱一个人,便觉得对他不会产生讨厌这种情感。若要产生,只能在分手之后。
怎么可能呢!人有时候就是很讨厌的啊!我等普通人,浑身皆是缺点,哪里能时时刻刻看在眼里都是可爱的?
连我们自己,在自己眼里,也时常是讨厌的。何况旁人。
有那么个瞬间,你的爱人惹怒了你,你看着他,觉得真他妈讨厌。
那就讨厌吧。无论是自己心绪使然,还是他在那一刻的表现,实在足以让任何人讨厌。
这一点点讨厌的心情,不用去深究,不用去细想,你看见了它就罢了,它会自己趁你不注意时偷偷溜走的。
虽然以后很多年,它还会常常再溜回来。时不时地告诉你,你的爱人,是一个常常让你感到讨厌的人。
无须恐慌。不用内疚。毕竟你在对方的眼里,也常常是这样的。
往好了想,毕竟还有无数个瞬间,爱人在你眼里,是可爱的,是温柔的,是充满吸引力的。
爱人在你眼中,就是由无数个这样的欣赏的嫌恶的瞬间组成的。
像一部剧,有高光时刻,也有大段大段冗长而无聊的对话,还有些莫名其妙不知其存在意义的桥段。
我曾以为,感情是一条线。原来不是。感情是一渠水,流动,曲折,起伏不定。
也像我们每个人。
想通了这一点,以后再有那些自觉不应该出现的情感的时候,是否就能坦然以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