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青春短篇小说谈谈情,说说爱

被生活裹挟的我,来不及安放那些美好

2017-03-28  本文已影响87人  衬衫先生
躁动

12号晚上,一直是乖乖女的我,冲母亲吼,啪地一声关上衣柜门,震碎了上面的镜子。

“我恨你”三个字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母亲在默默忍受后,终于大发雷霆,说自己多余,骂我不懂事,不会吃苦,不知道节省时间。

然后在姐姐房间,背着我偷偷掉眼泪。


1

2017年阳历第一天,我来到广州,搬进了新房。

久了,我发现,基本每天早上8点左右,男生甲会出现在楼下,喊一个人的小名。

而住在我隔壁的男生乙,习惯用刚睡醒的声音应着:马上下去。

有时,甲等了一会儿,还没见人影,就说:我先走喽。

广东地区的男生讲起普通话来,总是很温柔。与娘不同,后者让人发麻,前者反而让人心猛地软化。

我听不出男生甲喊的是阿厌还是阿叶,姑且就叫阿厌吧。阿厌更好听些。


2

过了两天,不知哪个男生,总在晚上10点左右,抱着吉他,弹唱郑钧的《灰姑娘》。

声音很近,又不知道从哪里传来。

就像有时候,手心很痒,但去挠的时候,不知道到底哪里痒。

几天观察下来,我暗喜,原来弹吉他的人,就住在5厘米的墙那边。

(具体细节,我在微信文章《城市单身贵族的自白》已有记录,这里就不再叙述了。)

每晚8点左右,隔壁就会传来他开门的声音,接着开灯、换鞋。

10点左右,吉他开始响起,一响就是一两个小时。

阿厌似乎很喜欢民谣,《灰姑娘》《南方姑娘》《董小姐》是他经常弹的歌。

而黑夜,吉他,民谣,沙沙的男声,总让人想起忧伤和思念。

所以,我很好奇:

阿厌的心里,是否住着一个姑娘;

那姑娘是否如早晨七八点,轻跳在厨房墙壁上的太阳,细腻似水,轻柔如毛;

或者,是否像郑钧唱的那样——你并不算美丽,可是你可爱至极;

而阿厌的吉他,又是否只是弹给那位姑娘听;

又或者,他一直在期待这么一个南方姑娘。

窗外,夜黑得浪漫,树叶被春风吹得窸窣作响,远处小区的灯火,一个挨一个,像极了满天的萤火虫。

在这看似平静如水的夜里,在每个被灯光照亮的房间里,或许正上演着美丽生动的故事,尽管,知道这故事的人,寥寥无几。

就像一个美丽的故事,正在阿厌的琴弦和指尖,发生着。

我自小喜欢西洋乐器。22年来,在我所有认识的人中间,我只喜欢过一个异性。这种感觉的萌生,也是源自那位会拉小提琴。

所以,听见吉他声不久后,我在《城市单身贵族的自白》写的那幕,就出现了——关掉灯,蹑手蹑脚,走到窗前,脱掉鞋子,蹲在窗边,探出头去,偷听一个陌生男子的指尖轻柔。

再后来,从陈奕迅的《十年》、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到许巍的《旅行》,再到宋冬野的《董小姐》、赵雷的《南方姑娘》,等等,阿厌总是信手拈来,从来没听过他练过。

并且每首都是如此干净利索。

男生认真的时候最帅。我留意他,不是因为,他的吉他好听,而是因为,他能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做得很好。

有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偷窥痞,或者是个变态。

或者,只是这房间隔音不好。


3

不过,他唱得可就差强人意了。有时调调找不准,有时上不去。

每当听到他唱跑偏,我就在墙这边偷笑。

一次洗碗的时候,突然想到,可能是他的注意力在吉他上,所以根本没发现自己跑调了。

我姐说,唱歌跑调的男生,一般都不怎么帅。

我没反驳什么,只是对他的长相愈发好奇。

那天,我回来比他晚。

快走到三楼时(我住在三楼),我听见琴声比平时大而清晰。

我心猛地一揪,不会是他把门打开了吧。

我是好奇他的样子,但又不想这么快就知晓谜底。留有悬念的游戏最吸引人。

并且,我怕见到他,自己的脸会烧起来。

惴惴不安的我,放慢了脚步。试探,紧张,犹豫。

短短几秒里,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内心有两个声音在吵架——直接去开门还是逃到四楼姐姐那里。

直接开门,可能会和他撞上,去姐姐那里,又显得自己怂。

几秒后,我也不知怎的,双腿径直走向房门。

可是,我分明还没决定那两个声音谁胜谁负啊。

或许这就是“嘴上说不,身体却很诚实”。

透过半掩的房门,我瞥见,他正抱着一把吉他,背对着门。

房屋面积不大,门口摆着一张桌子,吹风机、洗发水放在上面,略显杂乱。桌边就是床,被套是深蓝色的夜空,点缀着白色的星星。

他的头发,不是干净的寸头,也不是南方男生流行的那种两边短,中间长,发胶明显到让人反感的常见发型,而是会让人以为,他有段时间没去理发店了。因此,稍显不干净。

并且,阿厌的的背影告诉我,他不是棒子,没有1米8。

我没敢多看。慌忙打开门。

等我进去后,他就把门关上了。

姐姐说的那话,或许是真的。

但是,这并没有消灭我对阿厌好奇心。毕竟,我看见的只是背影。

我依然时常在琴声响起的时候,关掉灯,趴在窗边,看着天上的星星,就像天上的星星看着他,或者看着我们一样,然后听他唱歌,弹琴。

如果星星上有人,并且正在看着我们,会不会觉得人类真是可爱。

说不定,住在邻居星球上的,是一位年迈的婆婆,也是坐在窗前,看着这些故事,却什么也不说,只是微笑,然后保守着秘密。

我常暗自嘲笑阿厌,连星星都知道,有个人痴痴地趴在窗前,听他唱歌,而他自己却不知道。

坦白讲,我不愿意把这种情感称之为一般意义上的“喜欢”,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他。

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仅仅是几个符号拼凑起来的而已。


4

小时候用的笔记本的末页,要么是看星座属相知性格,要么是说康乃馨代表母爱,薰衣草代表烂漫等等“知识点”。

我清楚记得,在某页正面下方写着:属猪的女生,常因异性的事情起风波。

二十多年里,这种事情,真没少发生。

可能是因为,我这个人太藏不住事儿了吧。如果我真心觉得一个人好,不会憋着,而是告诉对方。

这与虚假的恭维不同:前者的行为指向是他人,而后者的行为指向是自己。

所以,我选择告诉阿厌,那个素未谋面的邻居。

我知道,我不告诉他,一定会后悔。

某白天,整层楼静悄悄的,附近的租户都上班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

这是个绝好的机会。

我之前咨询过姐姐写什么,姐姐说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直接粗暴地赞美就好。

于是我撕掉一张纸的四分之一,工整地写上“好听”二字,并且加了一个笑脸。

然后我推开门,站在楼道里,屏住呼吸,听听动静,确定真的没有人在家。

再抬头巡视四周,看看有没有摄像头。

确保不会露马脚后,我把小纸片,从阿厌门下面,塞了进去。(注意,不是小卡片啊)

事后,又担心纸片太小,可能还没被阿厌发现,就被风给吹到床下面了。

于是,我又整了一张大纸,重新写上“好听”,外加一个笑脸。塞了进去。

落笔的时候,我也满脸的笑。

不是因为这事儿有多温暖,多让人激动、紧张,外加羞答答,就像情窦初开的小女孩,给人家塞情书一样,不是这样的。

我笑,是觉得这种行为有点幼稚,跟捉迷藏无异——我在暗处偷偷观察,他在明处一脸懵逼。

我没紧张不安,一方面是因为,我赞美别人,是为了自己开心,不care别人对我的赞美是惊讶,还是怀疑,还是欣喜。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没人知道是我干的,那我完全可以装作与我无关。

可是,我分明也想让他注意到我啊。要不然,我为什么要在逼仄房子里练舞的时候,把声音放得很大?不就是想告诉他,至少在音乐上,咱俩还是有共同语言的么?

后来,我发现,我好像“成功”吸引了他注意。

在我无心连续循环播放陈奕迅、五月天的歌后,他开始弹这些歌了。而在此之前,他只会弹民谣。

他从不在弹吉他的时候打开门,但是在我塞完纸条之后,他开始偶尔开门弹了。

有好几次,我刚开门,吉他声就响起了。

阿厌怎么知道的呢?怎么会知道呢?

我有点懊恼,自己的小秘密竟然被揭穿了。

甚至,事后有段时间,我像得了吉他恐惧症一样。只要电脑随机播放出有吉他伴奏的音乐,我总会手忙脚乱,赶紧冲到电脑前,把音乐换掉。

要是阿厌听见了,岂不是更确定塞纸片的人是我?

没过几日,觉得伪装实在憋屈。索性告诉自己,知道就知道吧,反正只要不跟他碰面,露出自己的胆怯和羞涩,就可以全当这事不赖我。毕竟,也没被抓个正着。


5

我的另一个隔壁,住的也是男生。

每周总有两三晚,几个汉子拿着咣当酒瓶,聊到半夜,并且丝毫不觉打扰到别人。

所以我一直寻思换间房子住。

也跟母亲提过这事儿,但是我一直强调,自己来解决。

3月12号晚上6点多,在万达吃完饭,母亲突然说要给房东打电话,问问有没有空房子。

问就问吧,反正提前预定也是好的,毕竟这个阶段很多人想租房。

得知刚好空出一间后,我们匆匆赶回去。

7点多到家,麻利儿看房(在四楼),价格条件也都满意。

房东说,如果预定了新房,在我没有搬进来之前,他会带租客进我旧房看房子。

我理解房东。于是当时就告诉房东,我13号晚上就搬,因为13号白天有两个面试。

母亲一听,急了:“为啥非要明天搬呢,就今天晚上搬。趁我在这,还可以帮你。你赶紧下去收拾东西,我现在来打扫这间。”

母亲边说边撸袖子,朝拖把走去。

她一直是个急性子。自小跟母亲赶集市,不论是农忙还是农闲时,不论是去买日用品,还是买衣服,总是慌慌张张去匆匆忙忙回,没有一次可以用“逛街”来形容。

更重要的是,要强的母亲喜欢掌握着“霸权”,尽管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们好,并且不辞辛劳。我从不否认,并且感恩她的伟大。

那时候已经8点多了。

“你明天早上不还要上班么,你今晚早点走。”

“不用,我明天早点起也是一样的。”她没有停下手里的活儿。

“我不想今晚搬。”我倔强地低下头,语气中显露出一点点不耐烦。

房东站在门口,看出了我的不悦,笑着说:“你不想麻烦你母亲,你母亲又怕你一个人搬太辛苦。”

碍于面子,又看着母亲丝毫不打算让步的表情,我就没反抗什么,下去收拾东西了。

那刻,我像极了严歌苓在《小姨多鹤》中刻画的男主人公——二孩张俭。

母亲在上面,打扫厨房、客厅、卫生间,拖地,擦桌子,搬床,挪衣柜。

我说过,我从未否认,并且,感恩母亲为我们做的一切。

可楼下的我,一点也没有因为可以远离半夜咣当的酒瓶声而开心,而是心里很堵,是那种沉甸甸的堵,就像心里压了一块石头,憋得慌。

一方面是心疼母亲。她一个月才休息这一天,白天去逛街,晚上去吃饭,紧接着给我搬家,第二天早上又要6点多起床上班。

母亲真的很辛苦,可是她只知道付出,不知道爱自己,而我又拗不过她,只能任由她和自己的身体作对。

另外一方面,也是生母亲的气。

我知道我很快就会搬走,但是没想到这么突然:6点多给房东打电话,然后立马坐公交,7点多一到家就看房,8点左右又当着房东的面决定立马搬。

一切来的毫无防备。

准确的说,是她连我跟阿厌道别的机会都不给我。

尽管这种道别,只是我一厢情愿,只是再做个偷听者,或者只是在夜里12点,从床上坐起来,看看他窗前的树是否还有光。


7

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行李都打包好了。

上楼去,发现母亲一个人把床、衣柜、书桌都重新摆放好,按我之前说的那样。还把厨房、客厅、洗澡间的地面和墙壁都擦了一遍。

我没说什么,一声不吭地上楼下楼搬行李。

母亲也赶紧在帮我搬。

有一趟,我进门发现,母亲坐在新房的椅子上,喘着粗气。

我知道母亲肯定是累了,但是我心里有怨,全当没看见。

“你来把这些东西都放好,楼下的我来搬。”母亲边喘边说。

“我自己搬。”声音不大,但是依然眼睛抬都不抬,没好气地说。

我刚准备出去,母亲一把拉住我的手,不让我下去。

我条件反射地用力一甩,一句话没说,走了。

过会儿,母亲下楼帮我打扫。

我上楼放行李。

新房的床上,地上,桌子上,柜子里,杂乱地放着七七八八的物件。

我无心理会。只是坐在床边,埋头,脑中不断蹦出过去3个多月的画面。

那刻,我想大声吼,像站在山顶那样吼,可是最后发出声音,只有自己能听到。

我跺着脚,难过,着急,心揪得疼,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就像一个迷路的小孩,找不到妈妈了一样。

我急切地想再住一晚,可是行李已经快搬完了啊。

这时,我听见另一个声音对我说:你没理由那样对你妈,也没理由非要再住一晚,毕竟他只是过客,再多住一晚,也改变不了以后他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生命里的事实。不是么?

我懊恼自己为什么没有坚决反对母亲,又懊恼自己为什么如此多情。

过会儿,我又下楼去搬东西。

母亲还是穿着今天逛街穿的衣服,腰上扎个几十块钱的绿色针织衫当围裙。

她没来得及换衣服。

恰好,拿着哐当酒瓶到半夜的男生丙,和帮忙拎行李的小伙伴,也在搬东西到对面房间。

我吞吐着不愿意出去。

母亲看出了我的犹豫,声音不大也不小地说:“怕什么,学会大胆点。”

我的妈呀,你确定你说的话人家听不懂听不见么?

坦白讲,我妈一直以为别人听不懂我们的方言。

但这怎么可能呢,我们的方言那么接近河南话。

我急了,差点哭出来,大声反吼过去:“我没有啦。”

那声音大到我自己都震惊。

我承认,我故意那么大声。

从1月1号到3月12号,我们的距离是那么近,中间仅有5厘米的墙。

可我们又那么远。我没见过你,不知道你多高,几岁,做什么的,有没有一个南方姑娘住在你心里……

甚至,我不确定,你到底知不知道,偷偷给你塞纸条的人,是我。

你在我心中的符号,是吉他,是EXO,是睡懒觉。那我在你心中的留下的符号呢?

我平时在家,唱歌说话声音都不大,你有听到过我的声音么?

雁过留声,我不愿关注你这么久,而你还不知道我的声音。

那真的太可悲了。

所以,刚才的吼,就当是自我介绍的方式吧。

或许,声音中充满着的怒气和烦躁,让你觉得,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温柔,但是坏印象总比没印象好。

我发完火,隔壁就传来阿厌的声音——

北方的村庄,住着一个南方的姑娘。她总是喜欢穿着带花的裙子,站在路旁。

这次,没有吉他声。

他,也从来没有这么大声唱过。

之前,我嫌弃阿厌唱歌不怎么好听,并且有段时间,厌烦他很吵,甚至骂他没素质。但是到真的搬走时,才发现,他可以把《南方姑娘》唱得这么好听。


8

东西早已打包好,在我妈面前,我找不到继续在这个房间逗留的借口。

于是拎着最后一包行李,上楼上去了。

母亲打扫好下面的房间,也上来了。

“我帮你收拾。”

“不用。”

我使气啪地一声关上衣柜门,上面的镜子震出了一道长长的裂纹。

母亲没听见玻璃碎的声音,只顾四下转转,满意地说:“这屋比下面那个宽敞多了,还有个阳台,多干净多舒服。你下面那个屋简直太小了,还没阳光,随便走两步都脏了。以后你在这屋想咋蹦就咋蹦。”

我继续心不在焉地叠袋子,没有理她。

她还是闲不住,要把瑜伽垫塞到装护发加热帽的空盒子里,说省空间。

我又是看都没看她一眼,不耐烦地皱着眉头说:“这个盒子我还有用的。”

母亲终究还是爆发了。

她把包装盒扔在角落:“你怎么这么不知道节省时间,一个破袋子,你还要叠出个花来么,磨磨唧唧。今天搬怎么了,你有这么累么,你知道啥是吃苦么?”

“那你有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今天晚上搬,你说搬就搬,你有问过我么?我还要改简历投简历洗头发吹头发,明天还有两个面试,你有为我考虑过么?”

“我恨你”三个字,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那是我22年来,第一次想对家人说这三个字。第一次,真的第一次。

我很震惊,我怎么能为了一个陌生人,对母亲说这恶狠狠的三个字。我疯了么?难道一个仅仅会弹吉他的陌生男子,比帮我楼上楼下搬东西,打扫卫生,交房租的母亲,更让人上心么?

不。

我庆幸自己没说出口。

不过,说出那些理由的时候,倒是有些心虚。毕竟当时也才9点多。行李不多,原位放好就行,花费不了多少时间。洗头发吹头发45分钟搞定啊。改简历投简历就更是谎言了。并且平时我也是12点睡觉。所以两个多小时足够我用了。

“行,我多余。”母亲扭头就去姐姐房间了。

姐姐后来告诉我,那晚,母亲哭得很伤心。

当时,我是不知道的。


9

这短短的三个多月,可能只占我一生时间的凤毛麟角。但是人生就像拼图,这些细碎的片段,就是那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拼块。有了这些,人生的版图才能算完整。

我也相信,每一种经历都有独一无二的美,刻下青春的懵懂,多情和冲动。

爱留恋往事的我,偏偏记性不好,所以当晚就决定,要把所有回忆写下来。

于是,10点多,我抱着电脑,去了楼下。

如果被母亲发现,借口我也早已想好,就是投简历。

其实,除了写东西的时候,需要连网听音乐,更多的,是我想再听听阿厌弹吉他。

下楼,推开没有上锁的门,床,桌子,衣柜,赤裸裸地站着。

表面看上去,我找不到一点痕迹,证明有个多情的姑娘,住过这里。

好像,我进了一个刚装修好的屋子一样。

可是,当我望向窗台,又看到了一个姑娘,脱了鞋,蹲在案板上,探出头,侧耳听着什么,还不时捂着嘴笑。

吉他声,始终没有响起。我有点失望。

打开电脑,敲到12点多。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写完才能睡,尽管双脚开始感到冰冷。

我了解自己,如果那晚不写完,第二天第三天就会忘记很多细节。

但我的执念,终究还是抵不过倦意和寒冷。

以及理性——第二天还有两个面试,难道要肿着个小眼去么?为一个陌生人丢掉饭碗,我会更后悔。

想到这些,我只能关掉电脑,关掉灯,关上门。

他的房门下还透出灯光,楼道安静到能听见外面的风声。

我很想知道,没在弹吉他的他,在干嘛。

拎着电脑包,我一步一步地慢慢走着。

到了三四楼之间的拐角处,我又回去开灯,看了一眼。

我是想让他听到我开关门的声音,告诉他,我以后不住这里了。

夜黑得浪漫。窗前的树叶,被春风吹得窸窣作响。远处小区的灯火,一个挨一个。正在修建的高楼顶处,一盏探照灯发出朦胧的光,照亮了天空一角。偶尔,飞机穿过黑夜,载着四面八方的人儿往南,或者往北。

在看似平静如水的夜里,在每个被灯光照亮的房间里,上演着多少个美丽的故事。

尽管知道这些故事的人,寥寥无几。

我躺在床上,睡不着,打开手机,写下这样一段话: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幼稚,真像姐姐说的那样,因为没有工作,我才会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想,即使再多住一晚上,依旧会舍不得——对于一个多情的人来说,再多的时间,也不够道别。或许,明天赶完面试,这种不舍的感觉,就会消失,成为一段回忆。虽然想不起细节,但是知道存在过,并且仍会感受到经历时的小悸动,小快乐。就像考研留给我的记忆一样,我早已忘记很多细节,但是每当提到考研,心还是会疼。


10

第二天,我一大早起床,转地铁,又坐班车,花了两个小时到白云区的欧派公司面试。

下了班车,我跟着一大群穿着正式的男男女女进了面试等候区。

面试官没点到我名字,再一看我简历说:你不是应届生,去找某某某房间的某某某吧。

接着,老总面试我的时候,随便翻了一下我的作品,说我经历不够丰富。

十分钟后,我走出了办公室。

欧派是做家具的,那一片都是工厂。我硬是走了半小时才走出园区到马路上。

发动机轰隆隆的声音塞满了大马路,装木材等大吨货物的卡车,停了下来,等着绿灯。

私家车少有。

公交车来了。车身像被哪个坏孩子撒了灰一样。

就这样,我又坐了2小时的公交,近40站。下车1点多,看着高德地图,穿过一条条马路,寻找下一个面试公司。

来来去去的路上,前天晚上的不舍,早已烟消云散。

当时,冲动,不舍,想哭,争吵。现在,我只想着找工作。

我问自己,生活是不是就像一场逃亡,还没来及好好回味过去,小心安放,就要马不停蹄地赶下一个路程。

就像那晚,我还没来得道别,就要被逼着搬家。

后来,我不断穿梭在海珠区、天河区、越秀区、番禺区的楼宇间。从12号,到26号,整整两个星期,我面试了数十家公司。打击和欺骗,让我逐渐接近海子笔下那个“铁石心肠的船长”。

这期间,我断断续续地写这篇回忆录,终于在26号写完。

我庆幸还记得很多细节。或许是因为用心经历过。

所以,不是我健忘,只是被生活裹挟着的我,来不及安放那些美好

当有时间慢慢回忆的时候,会发现,还好,都在。

作者绿妖说:“我的神经质,在北京这所大精神病院里,显得微不足道,特别正常。”

我的神经质也是这样,但我更喜欢把它称为“小确幸”。

我也曾懊恼过,自己为何总是被眼前的东西所困,都说女孩要格局大,眼界高。

但是后来我意识到,我应该去接纳自己的这种“多情”或者叫“丰富情感”。虽然算不上是优点,但也绝非是要改过自新的缺点。

其实也不用急着改掉,因为生活一波接一波的难题和快乐,会让我们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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