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
当个体聚集成群体时,心理变化是怎样的呢,大众心理学,了解群体行为不可不读的经典之作《乌合之众》。
书中内容内容包含三个部分: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目录一、认识群体,开阔眼界
群体就是几个人,他们不一定聚集在一起,但他们有共同的目标,在某方面有强烈的感情,有明显的共同特征。按照这样的定义,群体就是一个很深入、很大的概念了,可以是一群愤青、一群某民族的人、一群某主义的追求者、一群某职业的工人…他们都有明显的共同特征。
群体里的人相比个体的人会有些变化,会变得勇敢,敢于发泄,好像被催眠了一样,没有了人格,没有了意志,也失去了辨别事物的能力。因为变得冲动勇敢,又失去了辨别能力,于是极易干出一些事情来,可以是很坏的事情,也可以是成为英雄的业绩。
譬如,文革那些群体就干了很坏的事情,但是他们不觉得干了坏事情,一方面是他们可以找到挡箭牌,说这是集体的决定,或者是领袖的决定;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这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还有,战争中的英雄,可以放弃自己的利益而为群体牺牲,这就是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群体容易干出事情来,所以古代皇帝才会搞出“结党、聚众”的罪名,而现在,某组织对网络上的敏感信息、敏感网站、论坛也封锁得很厉害,也是怕群体产生而干某些事情。
群体不关心理性推理,更多的是只受到感性的影响,所以对于他们,事实并不是至关重要的,而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才是重要的。
譬如:几个月前网络上大伙对某位得了白血病的姑娘特别关心,注意到得白血病姑娘不止一个,但只有这位得到了群体的帮助,为什么群体会对其它求助者视而不见而独对某位提供帮助呢?意见领袖的推动,一部分信徒的转发,在网络上不断的重复,于是这事情就成了。很多时候群体的意见,其实是个人的意见,这位“个人”他是位能对群体产生影响的个人。
群体既然不会辨别事物,不关心推理,那么群体的智商不会比独立的个人高,也不会有道德的存在。这里是把群体作为一个跟个体平等的东西来看待了。群体对信仰的忠诚,可能会让人产生道德高尚的印象,但这跟道德无关,这是无意识的行为,不是有意识的思考后的结果。群体对信仰的忠诚,甚至于可以放弃自己而完全投入,这也是文明得以发展的一个原因。
作者还谈到了教育。这本书首次出版于1895年,但是书里头谈到了爱因斯坦,所以这书可能后来又做了修改,对中国来说,这书还是写得非常有前瞻性。开头他谈到的教育导致犯罪增加,这好像不太对,但是看到后头,觉得教育导致犯罪增加也是有可能的。他批评了那个时代法国脱离现实的教育,培养了一群以当公务员为荣、以拿证书为目的只会考试的学生,而理想就业机会的不足,无产阶级思想的传播导致了动乱。他讲的关于教育的观点放在今天的中国也是很有批评性的,而我们在走百多年前别人批判过的错路。
关于种族和制度,“制度和政府并不是某个时代的创造者,它们都是种族的产物”。他认为,制度没有优劣,适合才是好的。他看到了那个时代实行一样制度的美国和西班牙裔国家存在的差距,于是认为想去改变民众不能靠制度。联想到现在的中国,很容易想起“素质论”。但这观点也许不对,现在除了菲律宾和美国这例子之外,还有朝鲜和韩国,可以做例子,他们属于同一个民族,但是因为施行不同制度而产生了很大的差距。也许这两个国家应该属于不同的种族了,但要这么说的话,种族就很容易被改变了,想起清末到现在一百多年来,很多的暴力革命,很多的挂羊头卖狗肉,现在很多人都认识到了提高国民素质更重要。但从49年到现在,换了几代人,素质又提高了多少?为什么韩国能很快变化,而朝鲜却没有?所以说,制度是可以影响社会的。
书里还谈到了领袖和群体之间的关联。有“名望”的人,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意见领袖”,很多人都想成为这样的人。两个人说同一个事实,意见领袖显然更有人追随,这符合常识。作者认为群体的智商低于个人,一群高智商的人并不比一群低智商的人能得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但他在谈论议会的时候又说到,那些优秀的法律其实是领袖个人的产物。所以呢,一群高智商的人比一群低智商的人强,因为这其实就是领袖的对抗了。
群体中的个人常常是无意识的做出一些错误的事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很不容易。以前觉得49年之后的一些群体暴力是由于民众太傻,素质太低,智商低是一种罪,现在想来也不全是这样子。普通人对于集体暴力是有些认识的,长辈跟我说过,以前在祠堂前打人的时候,都是乡亲起初没人动手,到后来由指导员带头鼓动大喊口号,然后情绪上去了,开始推人了,到后来武力加重,最后把人打死了,很多人是这样死掉的,搞政治的人很擅长操纵群体。之前看某运动的纪录片,里面有一位歌星接受访问,他说本来去广场之前是打算把格调降下来的,但到了广场站在那个位置之后,却反而做出了把群众的热情抬高的举动。即便是领袖也不容易保持清醒,但也不是不可能,譬如前段时间网络上就有很多意见领袖对暴行很谴责,而在一部打砸视频里可以看到有人在大声呼唤非暴力。
这书看得比较困难,虽然文字不多,但涉及的范围很广,文字读起来又不顺,有些地方不细看就不知道讲什么,观点很多,但是论据比较少,当然,有些观点很容易产生共鸣所以也就不想要论据了。把群体作为一个独立的东西跟个体做比较,又需要顾及群体的组成成分个体。
圣诞前夜,耶稣说:深爱世人,不至灭亡,反而永生。
然后现实却如此嘲讽。
我的国不属于这世界。
外因、内因、各个角色、各个阶层,所有的激愤所有的怒火,起因却戏剧般的因为一个从上空掉下来砸到车子玻璃的一个砖头。
对Police的屈服,对法律的顺从,对情绪的控制,一切的一切的理性,在如此能湮没个体的群体中销声匿迹。
瞬间明白了,当年为何武警部队把整个七里台八里台团团围住,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前往北京。
在群体中,我们都失去了理性的判断,没有后果,没有明天,我们的愤怒不只是一件事情的折射,而是日积月累的荷尔蒙。
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英雄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热忱的宣泄。
条条命中。
6年之后,读勒庞的《The crowd》豁然开朗。
(二)法国与中国
高层热读《旧制度和大革命》,这是和《乌合之众》同样是研究法国大革命的著作。
为什么法国大革命会爆发,托克维尔申明了几点:全民热衷做土地主,马尔萨斯人口陷阱导致大量没饭吃的青年人走向街头,没有任何从政经验的公共知识分子勾勒了人人生而平等的蓝图;
不寒而栗,和中国有几多相似:CPI的高涨和股市的颓相,让资本、欲望流入房地产,高等教育没有办法提供给你养家糊口的机会,公知们用和层层解析,国外对比的方式来激发你对祖国的怨怼。
以上是政治,下面是心理。
这就是《乌合之众》的核心。群体的领袖通过断言、重复、传染来控制着无法理性思考的受众。群体的领袖通过个人的坚强意志和不摧的信仰来怂恿着群体的振臂高呼。
在信仰渐渐崩殂的中国,危险在就差这么一个领袖。
(三)Too Young,Too Naive
无题。
家母曾经说过,当年文化大革命,人心可怖;
梁晓声在忏悔,可是却缺少了忏悔的教化。
可真到如此这般时,又有多少人能全身而退。
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
《乌合之众》读后感(四):概论及论教育部分
这本书写得真的非常好,把群体的特性写得十分清楚了当。非常佩服作者的深入研究,有很多观点都让人看上去不由得赞成。
群体是个可怕的存在,由于它自身的特点,使得它常常会非常危险。群体中的人们由于身处其中,自身的判断力和智慧不再有用武之地,因而时常会做出一些从理性的眼光看来十分不可理喻的事。如果我们能了解它本身存在的弱点和特性,并加以利用,不难去实现领导的功能。然而也仅止于此,不可能由于个人的能力对它做出太大改变。
此书前半段比较枯燥,大多在介绍群体及其相关概念,后面部分就变得生动起来,通过对犯罪群体、陪审团、议员、选举人群等不同群体的详细分析,再加之生动的案例,变得非常耐读好看。
此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经常引用法国大革命为例,大概是因为作者本身是个法国人,对这段历史也是印象深刻。还有一点使我震惊不已,作者在反思群体缺点时,常常会代入法国,对此表示忧心,可谓自省其国,反观本国,除了给别人作为反面例子外,什么时候我们才会学着去反思自己的不足呢。
在写教育的那部分里,讨论到当前填鸭式教育的不足,和我国的国情基本符合。小时候就在想,为什么大家不能一开始就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呢。有好多东西,从小就学起,反反复复,但是到最后除了应付考试并没起到其他作用,既不能帮助生活也不能帮助工作。实在想不通这种教育有什么好处。结果导致,专业领域人才极度匮乏,大家从小就是白受了十几年的教育,我很赞同那句话“真正的能力在于判断力和经验,在于创新”,而这些都是从应试教育里学不到的东西。
我想大部分的中国大学生们,其实都是十分迷茫的,因为他们(包括我)从小被灌输的思想里就是好好学习、好好考试、找个安稳的工作过一辈子,并没有关于人生意义的指导,导致的结果是大多数人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糊涂的一辈子。人的思想想要超出社会教给你实在是太难太难,无法超前,就好像眼前永远蒙着一块布,怎么可能由此摸索着找到光明呢?一想到自己也处在这样的桎梏中,甚至挣扎无力就有深深的挫败感,也许我无力改变什么,我能做到,也只是努力的睁亮自己的眼睛,努力的前进。
《乌合之众》读后感(五):蔡洋的刑到底该怎么判?
这个21岁的泥瓦工人作为2012年9月15号的西安市反日游行队伍中的一员,打穿了日系车主李建利的颅骨。事发之后蔡洋逃回了河南南阳的老家,并最终于10月2日被警察带走,目前等待着对他罪行的审判,而车主李建利虽然现在意识已经清醒,可是本来是家里顶梁柱的他如今也只能在医院神经外科的病房里直直躺着。
一座他们都只在新闻里听过的中国东海的岛屿让两个家庭彻底支离破碎。
“杀人者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动机,是因为群体的认可或怂恿,会让杀人者觉得自己做的这件事情是光荣的,甚至是伟大的,因为他得到了群体中很多的赞同,所以他的做法是理所当然的。客观的分析杀人者,从法律上讲,这个人就是在犯罪的,可是从心理上讲,他却不是在犯罪。”
上面一段话出自《乌合之众》的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这一章节之中,描述蔡洋当时的的心理活动大概再合适不过。
南方周末的报道中写道:
“现在能够知道的是乡村青年、外来打工人员、21岁的粉刷匠蔡洋最终加入了汹涌的队伍。
另一个站在队伍中的青年,曾帮助日系车主调头逃离的韩宠光在西安城墙西门拐角处注意到了蔡洋。在马路栅栏边的一辆车旁,蔡洋大喊,“把车拉出来再翻!”
游行队伍到达玉祥门转盘附近,一辆卡罗拉已经被围成了里三层外三层。旁人已经无从了解,一把U形自行车锁如何到了他手里,他开始把锁砸在西安市民李建利的车上。
51岁的车主李建利情急之下,拿起一块板砖拍在蔡洋的头上,鲜血从蔡洋头上流下来。蔡洋奋力跃起,暴怒完全攫住了这具兴奋的躯体,将手中的U形锁猛力砸下,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激愤的人群在涌出的鲜血前停滞了一下,随即从李建利身边散去。被砖砸得头昏脑胀的蔡洋用T恤捂在头上止血,跟随着队伍继续向前,口号震天。”
如今早已无法知晓是谁把自行车锁递给了这个暴戾的青年,怂恿其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车主李建利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人身攻击,可坐在铁窗后面等待审判的,却的的确确只有蔡洋本人。
《乌合之众》这本书的最核心的观点就是:个人的理性和智慧,在融入到群体之中以后会消失不见,个人在群体当中会表现出与单独相处截然不同的特点。
蔡洋在普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对爱情的渴望与常人并无二致,他的QQ空间里有一句话这样写着:“有没有美女给我一次爱她的机会?我会用心爱着她不会让她受委屈。”
但也就是这个对爱情心生向往的年轻人,在砸车的现场,面对车主李建利的妻子跪在地上求饶的时候,未见他心存半点怜悯。
群体情绪的夸张性的特点在蔡洋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平时觉得在项目经理的车上撒尿很爽的他,负面的情绪完全被游行人群激发出来,在凶残的伤害了车主李建利之后,不顾受伤的头部,跟着人群继续大声呼喊口号前进。
在探究这种个人在群体中和独处时截然不同的表现的原因时,本书的作者持以下两个观点:
首先群体的存在让个体变的更加勇敢,个体开始敢于发泄一些以前隐藏的欲望,因为个体在这个时候开始认为是整个群体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如此一来,平时约束自己的责任感就消失了。
其次群体间的传染性。每个发生在群体中的感情和行动都具有强烈的传染属性,经过这些传染性的催眠,群体成员的个人利益开始进入睡眠状态,集体利益开始苏醒,并最终占据上风。
蔡洋的悲剧就始于不经过思考想当然的认为风险由集体承担,根本不考虑到“秋后算账”这回事,也没细想“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递过来的U型锁可能给个人利益带来的毁灭性后果,最终酿成大祸。
就我个人的观点,这种特殊时期的特殊表现起码还有第三个原因。人高级与其他动物的最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人类会反思。也正因为这一点,人自身的责任感会约束个人的欲望和行为。蔡洋脑子火热的时候,周围的一群人的脑子也全部都是火热的吗?如果不是,那些极个别(如果存在)的脑袋清醒的人为什么不站出来阻止蔡洋?
假如我当时在那个人群中,而且假如我当时脑子还没彻底热火掉,我认为即使存在这么多苛刻的假设条件,在会不会挺身而出阻止蔡洋这个问题上,我的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原因很简单,代价太大风险太高。在迫害没有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很难鼓起勇气逆群体的意志而为,这种个体在群体中表现出来的胆怯明显放任了群体情绪的正反馈效应,越凶残就更凶残,越极端就更极端。
蔡洋和车主李建利是偶然碰上的,但是这种悲剧的后果却是注定的,因为在整个反日游行的群体事件中,没有蔡洋,仍然会有刘洋,李洋或者王洋的存在。
而至于蔡洋的刑到底怎么判,不仅仅是个刑事问题,更是个哲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