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日记70:王小波活着,肯定会反对“离婚冷静期”这个愚蠢设计
国外有些国家也实施“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中国也跟着学起来。我原以为“离婚冷静期”是中国专家的独创,没想到也是抄袭。“拿来主义”拿得好,是好事。但这个“离婚冷静期”给我的感觉是,好的不学偏学坏的。
著名主持白岩松还很懂的说,这不是限制婚姻自由,这是个善意的设计。这个白主持,各个领域都想评论几下子。讲起来一套一套的。
啥叫婚姻自由?我觉得我想离婚就离婚,想啥时候离就啥时候离,这是婚姻自由;啥叫善意的规定?我觉得我想离就离,我想复婚就复婚,到时候,你给我痛快盖个章就行了,这叫善意的规定。
一个社会的健康运转,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但也要看到,每一个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是对人的限制。出台每一项政策或法规前,都应仔细衡量。如果我们不把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疯子限制起来,这个社会就会危险起来,这种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我想正常人都不会反对。但现在这个“离婚冷静期”对人的自由的限制就没必要。“冲动离婚”跟限制人的自由比起来,冲动离婚真不叫个事儿。离了,大不了再复婚。不会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
有些人一看到一些现象不符合他们的希望和预期,比如,离婚率有点高了,就赶紧弄条规定出来,想着用限制人的自由来达到他们眼中的社会稳定。他们以为这是利国利民利社会的好事,其实是没把自由算在人的权利里面。是把“限制人的自由”当成了治理社会的有效手段甚至治疗社会百病的“灵丹妙药”。动不动就把这样的“灵丹妙药”开出来给人们服用。都这样管理社会了,物质再丰富,人的尊严也越来越少。
我反对冲动离婚,我更反对设立什么“离婚冷静期”。说得再好听,也摆脱不了这就是限制人的自由的事实,而且这种限制人的自由毫无必要。更可悲的是,这种类似“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人的自由的规章制度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王小波有一篇著名的文章【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文章结尾说:“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真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总想设置别人生活的人,比如提议设立“离婚冷静期”的人,我倒觉得,他们根本也没把自己当人看,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提议,不光是设置了别人的生活,实际上也限制了自己的自由。他们万一哪一天也着急离婚了呢。我看这群人是脑子坏了。正如王小波写的那样,人活来活去却怀念起一头猪来。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王小波如果活着,他肯定会反对“离婚冷静期”这条降低人的自由权利的愚蠢设计。我相信王小波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