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愿的生活需要物质还是需要精神?
王建平:《实现精神意愿的生活》
人生活在现实中,现实是公约的生活,公约就是大家认同的一种共同状态,一种以物质生活为基础的生存方式,一套以生存为目的的逻辑模式。在这种逻辑模式下建立的一系列秩序与规范构成了人的生活,每个人都生活在这种模式之中,完成自己劳碌奔忙、生老病死的一生。
公约的生活是普遍的,大同小异、人人如此的日常生活。这种生活的程序非常简单明了,就是劳动——收获——分配,用取得财富来支持生活,力争活得平安、轻松、愉快、长久。这个简单的行为过程贯穿人的一生,这也是人一生的生活现实,人的生生世世可以简单地重复这样的人生过程,跟其他的生命存在过程没有本质的区别。
但是,人活着,还有更复杂、更强烈、更难满足的精神要求,这个要求支配了人更多的日常行为和占领了人更广泛的生活内容。人的公约生活是容易进行的程序性、重复性和共同性的活动,而人的精神感知却恰恰相反,具有无序性、唯一性和个人性的特质。因此,人们从未在生存行为法则之外,再建一套通用的、可行的精神行为法则,人的日常生存行为是可以公约的,但人的精神感知、精神活动却无法公约。更重要的因素是:人不明白,除了服务于人的生存,精神存在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必要?于是,人有史以来都是重生存,轻精神;重事实,轻感知;重现实,轻意义;重共同、轻个人……人都是以命为上、以命为本、以命为生,不会以感为上、以心为本、以意为生。人可以公开地进行所有的生存行为,但得将精神感知隐蔽至个人空间或者躲避在人的内心,人很难将精神活动及精神感知公诸于众,在公约空间里,没有留下合法的个人精神空间,个人的精神诉求只能隐密地进行或者放弃。
物质与精神并不只是哲学概念上的对立,在人的生存中,生活的物质性与个人精神性的矛盾与对峙一直存在。人过着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双重生活,强大的物质生活将个人的精神要求压迫到畸形状态,这就是人普遍的精神虚无现象和患上精神疾病的根源来由。人的精神诉求得不到申张,物质生活再富足也无济于事。
将物质和精神统一起来,这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是,当物质与精神都同时服务于人的感知,生命存在和个人的精神存在都以感知为最终目的,公约生活和个人的精神生活合为一体的可能性就出现了。感知存在使得原有的矛盾与对峙失去了理由,生活的物质性感知服从于精神性感知,人的感知使命正义又神圣,精神使人的感知进入高级状态,人依靠物质与精神进行广泛、深入、愉悦的感知活动,精神和物质的运动都是人的感知过程。人结束了物质与精神分离的不正常生活状态,人的所有感知都是人的共同财富,没有私有、没有谎言、没有阴谋、没有杀戮,人实现了精神意愿的生活。感知生活成为公约生活,人拥有良好、平衡、恒久的感知形态,物质和精神还是矛盾的存在吗?